1、专注征地拆迁维权 来硕律师为您服务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010-64252899;13601297308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坡头区 2015 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湛江市坡头区 2015 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业经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用地批准情况征地批准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号:粤国土资(建)字2016348 号批准时间:2016 年 6 月 28 日批准用途: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位置:地块一:东至湛江市俊丞贸易有限公司使用的土地,南
2、至湛江市俊丞贸易有限公司使用的土地,西至坡头区金龙西规划路用地,北至湛江海湾大道连接线(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地块二:东至坡头区南调街道麻东村响水垌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南至坡头区南调街道麻东村响水垌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西至龙王湾大桥工程项目用地,北至坡头区鸡咀山公路用地(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二、征收集体土地状况及补偿标准农用地土地所有权人面积(公顷)小计 耕地 林地坑塘水面建设用地坡头区南调街道麻东村陈芝山经济合作社4.88143.629300.01033.6191.2521坡头区南调街道麻东经济联合社0.46840.384100.32270.06140.0843专注征地拆迁维权
3、 来硕律师为您服务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010-64252899;13601297308坡头区南调街道麻东村响水垌经济合作社0.54930.54930.54930 0 0合 计5.89914.56270.54930.3333.68041.3364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 93 61.5 90 90三、农业人口安置方式及途径(一)农业人口安置方式:主要采取货币安置,具体由被征地村庄根据实际负责落实安置。(二)征地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四、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关于印发坡头区南调街道辖区范围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湛国土资(利用)2010421
4、 号)和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整坡头区辖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复函(湛国土资(利用)2014451 号)执行。五、征地补偿安置其他有关事项(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 2016 年 9 月 27 日至 2016年 10 月 12 日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坡头分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联系人:李志国,联系电话:3951322)。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征地补偿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60 日内就粤国土资(建)字2016348 号文征地批复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三)该批次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如对上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湛江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特此公告。专注征地拆迁维权 来硕律师为您服务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010-64252899;13601297308湛江市人民政府2016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