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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常用诉讼法律文书4周.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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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常用诉讼法律文书,常用诉讼法律文书,2,任务五 律师论辩文书,一、辩护词 (一)辩护词的概念,辩护词,是辩护人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在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中,为履行其职责,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向法庭发表的演说词。,3,(二)法律依据宪法 第125条刑事诉讼法 第32条、第15条,宪法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刑诉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第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4,(三)辩护词的内容,辩护词没有法定

2、的文书格式。辩护词通常由引言(首部)、正文(事实和理由)和结论三部分构成。,5,1引言部分,首先要写明标题 然后是称谓,即写明该辩护词的听取人。 其次写明以下三点内容: (1)出庭的根据。 (2)开庭前的工作概况。(3)对案件的认识和提请法庭注意的事项。,如:“(姓名)(案件性质)一案的辩护词。” 如:“审判长、审判员:”。 可表述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我接受被告人及其家属的委托,作为玩忽职守案的辩护人,今天出庭为其辩护。”,6,2正文部分,正文应围绕公诉人所指控的罪名,从事实、证据、法律等不同方面进行分析。,(1)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

3、,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律师还要从法律的适用方面进行辩护; ()要论点突出,论据充分,层次分明,符合逻辑; ()辩护词的语言要使用法言法语,用语准确、简洁。,7,3结论都分,对辩护观点进行归纳、总结,并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8,(四)辩护词论证的几个关键问题,1有关事实认定问题的论证和辩驳 (1)事实性质,认识不同(2)夸大缩小,歪曲事实(3)本无其事,严重失实,9,有关定罪问题的论证和辩驳 在适用法律方面,首先是有关定罪问题的论证和辩驳。如果辩护人采用“无罪辩护”的,一般要从事实方面入手。对罪名问题的辩驳主要是认为罪名不当。,常见的有,被告人被指控构成强奸罪(有未遂情节),辩

4、护人的辩护们认为被告人犯侮辱妇女罪;被告人被指控构成抢劫罪,辩护人辩护为抢夺罪;被告人被指控构成故意杀人罪,辩护人辩护为故意伤害(致死)罪等。,10,有关量刑问题的论证 关于量刑问题,辩护词中多属于正面说理。辩护人必须根据被告人自身存在的从轻情节,提出较为具体的从轻意见。如下面这份辩护词的主要内容,就是从这方面阐述理由的。,常见的从轻情节很多:如未成年人;有法定的从轻情节规定;有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等情节;有自首、悔罪认罪、立功表现等;有未造成严重损失方面的,如积极退赔等。此外个人犯罪的系初犯;共同犯罪系从犯、胁从犯等,11,有关程序问题的论证,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违反程序的事实,并可能

5、影响案件公正裁决的,辩护人也应据法辩驳,以保证案件得以公正裁决。,常见的有人民法院违反管辖,受理不应受理的案件;未向当事人交代当事人应有的诉讼权利(如未交代当事人有申请法庭组成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等等,12,有关情理方面论证的辩驳,辩护词除应抓住事实和法津两个方面进行充分的论证和辩驳外,有时也还需要针对某些与人情事理相悖的情况,进行辩驳和申诉。,如被告人虽属犯罪,但与被害人的激将挑衅有直接关系,这样就需要将被害人的刺激挑衅的情况如实讲出,以说明被告人之所以犯罪,与被害人的行为不无关系,从而应考虑对被告人从轻予以处罚,,13,(五)辩护词的几种论辩思路,欲进先退,

6、后发制人,对某一案件作有罪辩护时,常常采用这种思路。即先退一步,承认被告人有罪,然后逐步申述有利于被告人的种种客观事实和从轻或减轻的理由。,14,针锋相对,据理辩驳,有的案件,起诉书或自诉状中明显有误,辩护人应亮明观点,针锋相对地据理据法予以辩驳。,15,借题发挥,宣传法制,有的案件辩护人处于难于驳辩的境地,则需要考虑用加强法律宣传或借案发挥的说理论辩的方法。,16,引言,“审判长、审判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同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我接受被告人陈及其家属的委托,作为陈玩忽职守案的辩护人,今天出庭为其辩护。开庭前我查阅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有

7、关本案的证据材料,同时也多次会见了被告人陈,向他进行了详细的询问,了解了本案的有关情况,并作了必要的调查。今天又认真听取了法庭调查,作为被告人陈的辩护人,就本案定罪量刑,我提出以下四点辩护意见,请法庭予以认真考虑。”,17,4.1.1,“对于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扎伤被害人的行为事实,辩护人不持异议,但根据这样的事实得出被告人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的结论不敢苟同。因为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条第款的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现在,被告人对于不法侵害者的防卫行动,虽然在使用的器械上较不法侵害者锋利些,但并没超过必要的限度。对方拿的是

8、短刀,被告人拿的是长矛。这样把不法侵害者扎伤,不能认为是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否则被告人遇到手持短刀的不法侵害者的侵害,必须放下手边的长矛不能用,只能找到一把短刀来和不法侵害者对抗,才算是正当防卫,那样恐怕早被不法侵害者砍死或砍伤了。”,18,4.1.2,“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一贯盗窃、盗窃成性等结论,夸大其辞,与事实不符。李仅仅个人单独盗窃一次,参与盗窃活动一次。而且同案犯在被告人参与盗窃一次之后,多次拉被告人李再次参与盗窃,均为被告人李所拒绝,只答应不予揭发。根据被告人李这样的犯罪行为,得出盗窃成性、一贯盗窃的结论,显然与事实不符,进而推出其在共同犯罪活动中处于主犯的地位,更是缺乏根据。为此,恳

9、请法庭对被告人李在此案中的地位给予正确的认定,并做出公正的判处”,19,4.1.3.1,“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本月日深夜时窜入被害人的住处,切断电源,趁昏黑之际,用钝器猛击正在熟睡的被害人的头部,致造成被害人头骨严重塌陷性骨折,伤及脑中枢神经,失去语言功能等严重后果。但是经过证实,被告人当日根本不在本市,而是远在公里以外的县,现有该县旅社的住宿证明和被告人去县的往返汽车票为凭,证明被告人确无作案的可能。请法庭予以进一步查实定案”。,20,“起诉书认定被告人文的报复陷害的证据,就是段、郝 的证明。据段证明,年月日中午点左右她走到书记文的办公室门口,听到文说:不承认也得承认(指销货款被盗一事),不承认

10、也得承认,不承认给你挂起来。又据郝的证明,13日中午点多,她听到文与李的谈话。文说:你承认也得承认,不承认也得承认,你的案已经定了。两个人的证明,都是年月 日中午12点左右,听到的文与李的谈话内容似乎很相似。看来这是千真万确的了。但是事实并不是这样的。被告人文与李的谈话时间根本不是月1日中午,而是14日上午点到点之间。谈话时副经理彭在场(给每个职工谈话都是文书记与副经理彭共同在场的)。彭证明是日上午,而且证明只和李谈过一次话,这点李的家属也是承认的。彭是现场的直接见证人。而且被告人与李谈完话之后,接着和王谈话。王 也证明,那天上午大约是点,当李谈完话之后去找他的,当时崔也在王的房间,也可证明此

11、事。谈话的内容,彭证明被告人文根本没有逼李承认偷钱的活。因此,我认为段、郝二人的证明是不真实的,是不能采信的。”,21,4.2,“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有强奸罪(有未遂情节),事实是被告人对邻居李强行搂抱,并满口脏活,甚至说我要和你睡觉等污秽语言。但当时被告人喝得醉汉一般,信口胡言,其下流行为也仅止于此。没有对李实施任间暴力或其他威胁性行为。当李挣脱被告人的搂抱,被告人未再作进一步逼迫和强制,李向屋外跑出时,被告人也未作任何阻拦。随即自行倒在床上,昏昏睡去。直到李从院内找来另一邻居将其拖出。这实际是被告人酒醉之后,对女性邻居李到实施的猥亵流氓行为,仅能构成侮辱妇女罪,而根本不具有强奸罪的特征。对一

12、个犯罪行为的性质确定,不能仅听他说了什么话,而重要的是要看他实施了什么样的行为。强奸罪与侮辱妇女罪的根本不同的特征是看行为人是否采用了暴力手段或其他胁迫手段令妇女接受性的行为。基于被告人的上述行为,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不具有强奸罪的特征。”,22,4.3,“ 我请法庭注意,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是好的。被告人不仅自被拘留之日就全部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同时还有立功表现,主动揭发了同伙的抢劫罪行。这次抢劫活动被告人并没有参加,但主犯于在组织这次活动前,曾想拉被告人一起参加。被告人借故溜掉。主犯于、从犯李、刘抢劫既遂之后,还曾向被告人炫耀其抢劫的成果。因此,被告人对主犯于等抢劫的财物十分清楚。由于被告人的

13、揭发,迫使主犯于也不得不承认这起抢劫罪行,这属于立功表现。根据坦白从宽、立功受奖的一贯原则,对被告人所犯盗窃罪行应予从轻处罚。”,23,4.4,“原审法院受理此案,在管辖上存在严重失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原审法院虽有权审理此案,但既非最初受理此案的人民法院,又非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而迫不及待地受理此案,这是与上述法律规定相违背的。因而所作的判决也是无效的。”,24,4.5,“被告人之所以犯有伤害罪,是和被害人的恶意刺激、挑衅行为分不开的。明明是被害人作了亏理的事,自己背着丈

14、夫与第三者非法同居,而且被出差外地的丈夫回家后堵在家里,丈夫虽然骂了她无耻之类的话,并把第三者赶跑,但开始并未对被害人施以暴行。只是在被害人反过来破口大骂丈夫乌龟王八之类的脏话的情况下,才激怒了丈夫,迫使被告人在一时的激愤情绪中,用木棍猛击被害人的头部,造成颅骨裂伤的。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的犯罪行为是应受到法律的制裁的。但造成这样的恶果,被害人也是负有一定责任的。因而法庭在考虑对被告人的刑罚时,这一减轻的因素是应考虑在内的。”,25,“张所犯行凶杀人罪,性质是严重的,手段是恶劣的。他的犯罪给党和人民造成了严重的危害,给被害人毛本人及其一家造成了很大的痛苦,给社会上也带来很坏的影响。张的犯罪行为,

15、应由他本人负法律责任。对于给毛造成的不幸和痛苦,我作为被告人的姐姐,代表我们全家都对他深表同情和无比的愧疚。现在我仅从被告人张的年龄和案件的发生、发展提出如下的辩护意见,请法庭考虑。张的手是在工作中磨起的泡,他把泡挑破的目的是为了继续干活,这本是对工作负责的积极表现。但由于他缺乏卫生常识,使得泡挑破后,在抹灰的工作中引起了感染。以后他找到领导,领导说:你自己挑破的感染不能算工伤。以后又在大会上不点名地批评了他。这样就给这个性格不开朗的青年工人造成了很大的压力。这成了矛盾的起点。后来他又找到领导。又与领导发生了争吵、领导人李说:不算工伤这是队里定的;我也有领导,你有意见你去告。这样就使矛盾更加激

16、化。毛是抹灰班长,与张既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又是在一起工作的同志关系,本应更加关心体贴自己的班组成员,但是毛同志一是阻挠张去找领导反映意见,二是接到张拿来的医务室开具的干轻活的证明,当场就给扔掉了。还说:“没轻活,爱干不干,不干就算了。这样就一步一步地把一个青年人往绝路上推。基于这件情况,张觉得今后没出路了,这才产生自杀的念头。但又觉得自已一个人死了不上算,于是准备杀人之后再自杀。买了准备自杀的敌敌畏,抄起家中的斧子向毛 行凶(将被害人砍伤)。给被人毛同志造成伤残的后果。综观这一过程,我作为被告人的亲属,也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认为;尽管张行凶杀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理应受到制裁,但有关领导乃至于

17、毛同志本身,在处理这一事件过程中也不同程度地负有一定的责任,而且应该考虑这些因素,对被告人予以减轻处罚。”,26,5.2,“起诉书认定:被告人王系该案的主犯,并首先闯入李所开的店铺用铁棍打碎货柜的玻璃,动手抢劫货柜中的黄金首饰。但是事实并非如此,被告人王当时只在门外,替吴等二犯观察动静,中途又逃匿他处。而吴、孙、张三犯闯入店铺后,由吴、孙、张用自造手枪看住两位售货员,由张 砸碎货柜玻璃,抢走黄金首饰20件及电动剃须刀10只、电吹风机架等贵重物品。这有吴、孙二人的招供可以证明,只有张企图逃避罪责才一口咬定是王入店砸碎的售货柜。王虽然参与了犯罪行为,但中途逃跑,属于犯罪中止行为,定为主犯也显属不当

18、。”,27,5.3,“被告人此次的盗窃行为确已构成犯罪,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应该看到被告人此次犯罪是有其社会根源的,被告人属于大龄青年,多次交女朋友多次失败,但每次交朋友都支付了相当数量的金钱。最后一次所交的朋友,虽然答应与其结婚,但却对其提出了结婚时甚高的物质条件,不仅要何种高档家具、用电器,而且受社会上结婚讲阔气、讲排场的不良之风的影响,要求结婚典礼时要摆桌酒宴,租四辆豪华轿车。这样一来,被告人在多方筹借款项仍感不足的情况下,才不得不走上了盗窃的罪孽之路。由此看来,被告人之所以犯罪是和社会上的这种不良风气的恶劣影响分不开的。同时这也应是法庭考虑裁处被告人的一个从轻处罚的因素。”,28,

19、作业:制作答辩词被告人甲在赶集的路上遇到其侄儿乙。乙对甲平时积怨颇深,今日见到甲便责问说:“你今天讲我什么?”甲说:“我哪里讲了什么?”乙又说:“我今天是打死你!”随即抓住甲拳打脚踢,甲便往回跑,乙便一路追打,且顺手拿起卖肉摊上的一把屠刀追杀甲,乙将屠刀向甲掷去,没有击中,落在甲身后,甲返身捡起,见乙又追赶过来,就说:“你真的要过来?”话音未落,乙即迎面扑来夺中,屠刀劈中乙的左颈,顿时大量出血并倒地,抢救无效死亡。 问:1.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2.作为甲的代理人应如何答辩?,29,二、民事案件代理词,30,(一)民事案件代理词的概念 民事案件代理词,是民事诉讼代理人在法庭辩论阶段,针对法庭调

20、查、举证、质证情况,依据事实和法律所发表的综合性代理意见,按照委托人的不同,民事案件代理词可分为原告方代理词、被告方代理词和第三人代理词;按照审级的不同又可分为一审代理词、二审代理同和再审代理词以及在执行阶段还有执行代理意见。,31,(二)代理词的内容,民事案件代理词也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32,1引言,标题 “代理词” 称谓 “审判长、审判员” 引言 : (1)简要说明代理律师出庭代理的依据; (2)说明代理权限,简述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3)概括对案件的基本看法。,例如:律师代理诉某医院医疗事故赔偿案代理词的引言是这样写的:,33,2正文,律师根据担任不同对象当事人的代理人,正文有

21、所不同。 (1)一审原告代理词一审原告代理词的内容围绕原告起诉所依据的基本事实和证据加以论述。强调原告诉讼请求内容的合法性针对被告答辩发表代理意见。,应当注意: 根据法庭上变动的最新情况、随时修改代理词。 案件争议焦点问题在代理词中应着重论述。,34,(2)一审被告代理词,通常针对原告起诉书中的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进行反驳和辩解。同时表明被告对双方争议焦点问题的态度、观点。,制作时应注意: 对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应当首先表示意见。 对原告提供证据的充分性、合法性进行论证,35,(3)二审上诉人代理词,二审上诉人代理词的主要内容: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的证据存在问题。 一审判决的在适用法律上存在的问题

22、。,应当注意: 抓住重点,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把握二审程序的特点。,36,(4)二审被上诉人代理词,二审被上诉人代理词的内容: 若上诉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被上诉人代理词应强调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正确性。 若上诉人提出新证据,律师应给予充分重视,代理词应将此作为重点。,应注意的问题: 不应过于依赖一审代理意见。 不应回避上诉人提出的新证据。,37,3结论,对代理意见作出结论性概括和归纳 注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和承办律师的姓名 日期,例如:律师代理市轻工业供销公司欠款纠纷一案的代理词结论部分是这样写的:,38,(三)代理词的主要论证方法,1据实论证案情事实是案件的基础,一般情况下,只要把事实

23、如实地说清楚,就能把是非曲直分辨清楚。,这种方法既容易发挥其折服对方的作用,也容易为法庭所接受。,39,据法论证 法律是衡量是非的准绳。只有运用法律才能辨清是非界限和双方的法律责任的。,40,3据情说理 有时代理词除应加强法律论证外,还需在情理上作进一步的申说以取得更好的论辩说理的效果。,41,2.1 引言,“审判长、审判员:我接受本案原告人的委托,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担任诉某医院医疗事故赔偿案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前我认真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走访了市著名的医学专家、并与被代理人进行了多次交谈。现就本案的事实、要求赔偿的理由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充分予以考虑.”,4

24、2,2.3 结论,“综上所述,本代理人认为:本案诉争的标的是因行政机构调整中两个行政主管局之间资产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立并非是平等主体间所发生的经济合同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88)民监字第531号关于因政府行政管理方面的决定引起的房产纠纷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内以及(89)民监字第600号关于湖南省供销社等单位与省肉食水产公司房屋纠纷一案应否受理的复函这两个司法解释中所确立的原则精神,本案应当通过行政程序来处理,原审法院判决适用法律不当,代理人提请合议庭依据事实和法律,改判撤消原审判决,以维护司法审判中适用法律的统一性、严肃性。,43,3.1,原告自“文革”开始

25、,父亲家中被“抄”之后,就一直承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而且考虑到被告刚刚大学毕业,又准备结婚,从照顾被告出发,始终未让被告承担对父母的赡养费用。先后达十三年之久。年母亲去世时,丧事也主要由原告料理。后为妥善照料父亲,将父亲接到天津自己家中、仍未要求被告承担任何费用。直到年组织上派原告出国援外建厂,因妻子多病,子女又多,才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征得被告的同意之后,将父亲送回北京被告家中,由被告夫妇扶养、但原告还一直按月寄送生活费元、直到 年父系去世父亲去世后原告因远在国外不能奔丧,仍由妻子送去丧葬费 元,从以上事实不难看出,原告是自始至终承担着对父亲的赡养义务的、现在被告以父亲最后病重年由他扶养,丧事

26、由他操办为由,主张遗产全部应由他继承,原告无继承权的主张,是于事于理都站不住脚的。,44,3.2-1,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也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现在被告竟然用“流氓、“破鞋”、野妓”、“婊子”这类侮辱性语言,谩骂原告,属于明显的侮辱人格尊严的语言,构成了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但是被告又狡辩称,他所讲的话是别人的反映”,因而就认为原告本身确实存在问题,他所说的不过是揭发了原告的一句“隐私“。这显然也是

27、逃避责任的一种诡辩。问题不在于这话最初是谁讲的,当然最初讲这些话的人也是对原告的侮辱,自然也应负损害他人名誉的责任。,45,3.2-2,不过它的范围还是有限的,关键还在于原告本身根本与他们所攻击的“流氓之类的行为毫不相干、至于破鞋”、“野妓”之类的话,本身就是骂人的污秽语言而现在被告却不辨是非,而且通过文字形式加以宣扬。这不是明显的有意扩大其损害他人名誉的违法行为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榕,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28、”还条规定中的第一种情况、就是“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财隐私”造成一定影响的。所以说,只要是宣扬他人隐私而造成恶劣影响的,就是毫无例外地属于侵害他人名誉权的非法行为,更不要说再用恶毒语言施加辱骂了。,46,3.3,原告在扶养父母问题上,是处处替被告着想的。“文革”开始,父亲是被当作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而被抄家的,生活来源断绝,原告冒着被批斗的风险承挂了对父母的扶养工作。考虑到要尽量给被告减少麻烦,又鉴于他刚刚大学毕业,收入不多,故亦未让被告承担赡养费。两年以后,母亲去世,丧事主要由原告料理。并将父亲接到自己家力扶养。而且这种情况一直从年到 年。原告始终未向被告索要过一分钱、而被告对此事却“心安

29、理得”。直到原告轻组织上分交配到国外援建工厂,因妻子多病,子女又多,才不得不征得被告的同意,将父亲送回被告家中扶养照料。但原告却仍按月为父亲提供较高的生活费用,作为补偿。直到父亲去世。现在落实政策,有关方面将查抄的物资折款及所欠工资等补发给遗属。原告提出兄弟(原告、被告)二人平分,竟遭到了被告的无理拒绝。这不仅于法于理是相背谬的,在情理上也是绝对说不过去的。,47,作业:制作代理词甲贸易公司与乙厂签订了一项购买1000台电风扇的购销合同。合同规定乙厂应于6月底以前交货。但乙厂至8月底才电报通知甲公司准备发货。甲公司未作答复,收到货后即发往门市部销售。由于销售旺季已过,电风扇滞销,甲公司遂以乙厂

30、逾期交货未经公司同意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双方发生争议,乙厂遂向法院起诉甲公司。假如你是乙厂委托的代理律师,请拟制一份代理词准备在法庭审理时发表。要求:1.叙述事实清楚,引用法律法规正确; 2. 根据事实与法律,提出合理的纠纷解决方案。,48,任务六 律师申请文书,一、财产保全申请(一) 文书概念,诉讼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面的强制措施。,49,(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92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做出财

31、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50,民事诉讼法 第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

32、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51,(三)文书内容,1首部 ()标题。 居中写明:“财产保全申请书”,或“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3)请求事项。 必须写明要求保全财产的总金额,如无法计算精确,也可以写作“或相应价值的财产”,这一点尤为重要。,52,正文,(1)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证据,事实和理由, 主要写明需要保全的财物遭受侵害情况,以及采取保全措施的重要性、紧迫性及在判决执行中的意义。,53,尾部,(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如果仅委托律师为申请人代写申请书,可在申请书的最后写上代书律师的姓名及代书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申请时间

33、,54,附项,除附上有关证据外,还应附上担保材料。,55,(四)文书格式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单位、住所)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单位、住所)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此致 人民法院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年 月 日 附:有关证据及材料。,56,二、先予执行申请书,(一)文书概念,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给付之诉时,在做出判决与交付执行之前因权利人难以或无法维持生活、生产经营以及发生其他紧急情况,及时裁定义务人先行给付一定款、特定物或停止实施一定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措施。,57,(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97条,“人民法院对下

34、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58,(三)文书内容,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先予执行申请书”。 (2)申请人(原告)、被申请人(被告)的基本情况。 ()案由,59,正文,(1)请求事项 (2)事实与理由 (3)证据,事实和理由,应写明: 1.申请人、被申请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 2.申请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给付之诉; 3.申请人确实存在困难; 4.被申请人有一定的履行能力。,60,尾部,(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申请人签字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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