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俄语动词诸语法范畴的意义实质及其相互关系 米 佳 提要:本文力图通过比较和总结俄语界对动词语法范畴研究的一些传统观点和最新成果,结合自己学习和研究的心得, 简要论述和归纳俄语动词诸语法范畴的意义实质及其相互关系。 关键词:语法范畴、语法形式、语法意义 动词是俄语形态学体系中最为复杂、内容最为丰富的一个词类。 动词表示过程性动作(动作、状态以及各种关系)。所谓过程性是指这些动作、状态、关系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存在、持续、结束、运动、变化等等特征。动词语法形式根据形态特征和句法功能可分为三大类:变位形式、不定式和修饰形式(形动词和副动词)。变位形式在句子中用作谓语,故又称谓语形式。动词的最主要的功
2、能是在句子中充当谓语,因此变位形式是动词的典型形式。 一门语言的结构特点与该语言所植根的文化土壤密切相关。申小龙认为,从认知心理学的观点来看,印欧语系的语言不同于汉语,其句子采用的是“焦点透视法”方式组织起来的。谓语动词是一个句子的“焦点”,它通过一致关系与句中的主语建立联系,句中的其他成分则往往通过格位等形态手段与关系词手段来明确它们与谓语动词的关系。因此理解和把握西方语言的句子,往往只要抓住谓语动词就能抓住全句的灵魂。 动词之所以能担负起如此重要的作用,正因为其拥有丰富的形态范畴。 一、动词诸语法范畴的意义实质 动词表示的过程性动作,具体表现为它与现实之间客观存在的各种关系以及说话者主观确
3、定的各种关系,而这些关系通过动词所拥有的体、态、式、时、人称以及数、性等语法范畴表达出来。 (一)体范畴 体范畴表示动作对其内在界限的关系,由完成体和未完成体形式列的对立构成。完成体表示受内在界限限制的完整动作,而未完成体则不具备受界限限制的完整动作的特征。 80 年语法 对体范畴意义的以上概括,综合了体研究的两种理论:. 提出的“界限说”和列宁格勒学派 . 等主张的“完整说”。两说在理论上并无冲突,在具体解释体的意义上则各见所长。 动作受界限限制是指动作受抽象的、内在的界限限制。这一内在界限是动词词汇意义中反映的客观动作本身所固有的,是由语言外的动作本身的性质决定的,因而是内在的。这一内在界
4、限常常可以被理解为动词词汇意义范围的一个临界点( ),动作一达到它就已穷尽自己而终止。有些动词的内在界限可以体现为外在的时间界限,如:(开始唱), (走起来), (站一会儿), (跳一下),(工作一段时间),(吃完)。 内在界限把动作表现为一个完整的行为,而不是把它表现为持续的或重复的过程。 所谓“完整动作”是指动作自身包括发生、延续和完结等各个片断,但说话者纳入视野的是整个动作,把该动作看作一个整体。 此时,说话者仿佛是从动作所包括的范围以外来感受动作。 体的范畴意义抽象复杂,其实,在实际学习中往往可以简单地把体的意义归纳为:未完成体强调动作本身,完成体强调动作的结束、结果;未完成体通常表示
5、一种比较概括、泛指、不确定的行为,而完成体则表示比较具体、确定的行为。正由于此,体范畴的定义实质是针对完成体来下的。完成体和未完成体构成一种否定对立。 (二)态范畴 态范畴表示动作对其主体和客体的关系,由主动态和被动态的对立构成。不同的态结构是动作主体、动作和动作客体之间同一种关系的不同表达方式。 态是形态-句法范畴,在词法平面上,不同态的构成体现为主动动词与被动动词或被动形动词的对立;在句法平面上,态体现为不同的句子结构主动结构和被动结构的对立。 态范畴与动词的及物性有关。只有及物动词才同时包含动作主体和动作直接客体,因而才具有态的范畴。 对于主动结构和被动结构语用功能的区别,实义切分理论作
6、了较好的解释。实义切分理论把一个句子划分为主位和述位两个表意部分。按照句末焦点(end-focus )规律,新信息往往被安排在句子后半部。使用主动结构,动作主体位于句子前半部,作为叙述的出发点;动作和动作客体位于句子后半部,作为新信息和叙述的中心。而被动结构则相反,把动作主体和动作作为新信息、中心内容来叙述。在动作主体不出现的情况下,只有动作单独处于句末,成为叙述的中心内容。主体不出现,使整个信息的报导和传递具有客观性的特征。 (三)式范畴 式范畴表示动作对现实的关系,由陈述式、命令式和假定式的对立构成。陈述式表示实在性动作,即表示动作实际存在于现在、过去或将来;命令式表示祈求、希望发生的意愿
7、性动作;假定式表示虚拟假设的动作。 式的划分体现着形式逻辑的影响,同判断的情态性(可能性/不可能性、存在性/不存在性,必然性/ 偶然性)密切相关。 . 说: “式范畴反映说话人对行为和行为的人或物联系性质的观点。它表示从说话人的观点来看对行为和其主体间联系现实性的评价或说话人对实现或否定这种联系的意志。因此它规定行为的语态意义,即指示说话人确定下来的行为对现实的联系。”可见,式范畴表示的是一种主观意义,表示人们的意识对过程的关系,认定这一过程是现在、过去或将来发生的事实,或者说明说话人对实现这一过程的意志和愿望。 (四)时间范畴 动词时间范畴表示动作对其实现时间的关系,由现在时、过去时和将来时
8、形式列的对立构成。 时间是一维的,它朝着一个方向流逝且一去不复返。因此确定一个事件发生的时间就必须先设定一个参照点这在语法上称为语法起算点。这个起算点在俄语中可以是说话时刻或另一动作时刻。以说话时刻为参照点,称为“绝对时”;而以另一动作时刻为参照点,则称为“相对时”。动作可以与语法起算点构成三种基本关系:同时、在先或在后。在俄语中,同时关系用现在时形式表示,在先关系用过去时形式表示,在后关系用将来时形式表示。 (五)人称范畴 人称范畴表示动作主体同言语参与者的关系,由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形式列的对立构成。第一人称表示动作属于说话人一方;第二人称表示动作属于谈话对方;第三人称形式表示动作
9、属于谈话双方以外的第三方(人或物)。 广义来说,人称意义具有四种:(1)确定人称意义,(2)不定人称意义,(3 )泛指人称意义,(4 )无人称意义。俄语动词人称范畴的意义是从确定人称意义角度来界定的,用于其他意义时属于转义用法。 (六)数范畴 动词的数范畴表示动作对一个或若干动作特征载体的关系,即反映句子主语的数量特征,由单数与复数形式列的对立构成。动词数范畴与动作的过程性特征无关。 (七)性范畴 动词的性范畴表示动作属于阳性、阴性或中性名词(或代名词)所指称的人或物。由陈述式过去时单数或假定式单数的阳性、阴性、中性形式列的对立构成。 与动词的数范畴一样,动词性范畴反映的是主语(动作特征载体)
10、的性范畴特征,与动作本身的过程性无关,只是语言内部的确定句法联系的体现。二、动词诸范畴语法形式的转义用法 某些语法书力图全面地、滴水不漏地将各种语法形式的所有意义和用法都详尽地罗列出来,却没有注意区分那些意义是该语法范畴的典型意义,那些是作为形象生动的语言手段用于转义的情况;或是没有注意区分那些是范畴内部意义,那些是其他范畴的意义在该形式下的体现。对直义用法和转义用法不作严格的区分,则无法集中描写出一个语法范畴的意义实质。至于各范畴间的相互联系,应该在认清和确定每个语法范畴的意义实质后,才联系起来考察,这样才可能理清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现实世界中事物之间的联系是复杂多样的,交际的需求是无限的
11、,由此要求语言手段也必须灵活多样,才能完整、精密、生动、不生歧义地表达出交际的种种需求。 语法形式的转义用法是指在具体言语中某一种语法形式用于与其对立的语法意义上。这种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体现着语言的强大的表现力。然而语法形式的转义用法并不是随意的,而是有着自身的使用规律。转义用法中往往都保留着与该形式原本意义的联系,或者说所有这些转义用法的特点都源于其本义。 俄语的体和态本身就是对同一动作不同考察点、不同考察方向的问题,因而不存在什么转义问题;性范畴涉及的是名词(代名词)主语(动作特征载体)的性特征问题,名词的性是确定的,一般也很少使用转义形式。 但在俄语动词的其他范畴式、时、人称、数中,都存
12、在较为普遍的转义用法现象。下面以时间形式的转义用法为例。 (1)用现在时形式表示过去发生的动作。这是一种形象化的手段,使过去的事实仿佛重现在说话者眼前。这种用法称为历史现在时,多用于直接引语和历史、传记作品中。例如: - () ? -? . , . 以上动作属于过去事实,这是依据上下文来判定的。 (2)用现在时表示计划、打算中即将发生的动作,预期该动作必将实现,已经把计划中的将来事实看作与正在进行的动作一样具体和确定,这种用法称为计划动作现在时。例如: .(.) (3)用现在时还可以把想象中将来的动作情景描绘成眼前发生的,仿佛未来已经呈现在眼前了。例如: , , , - , , . (4)用过
13、去时表示将来的动作,把客观上属于将来的动作当作已经实现的事,带有说话人相信会如此的情态意味。例如: , . . (5)用将来时表示过去的动作,有出乎意料、不寻常的意味,正如将来发生事件一样突然、难以预测。例如: , .(,-,) (6)用将来时表示习惯性的动作(现在时意义),暗含有情景总是如此,仿佛每次都可预测到。例如: , .(.) , . 式范畴中也有不少转义用法现象,例如在口语中和文艺作品中陈述式可用于表示祈使意义;命令式在口语形式中表示带无可奈何的陈述式意义或突然发生的动作,在条件句中表示虚拟的动作;假定式表示希望发生的动作、委婉的请求或建议。人称形式的转义用法包括第一、二人称用于泛指
14、人称意义;第三人称用于不定人称意义;单数第二人称形式还可表示动作主体是说话者本人( , - ())。动词数的形式也可用于转义,例如单数形式表示复数,有泛指或均分意义;复数形式用于单数意义,如作者自谦的 ,以示不是个人意见,不突出个人;在口语中则可带有随便的意味,或表示亲昵的自信。 三、几个有争议的问题 对于俄语动词诸语法范畴,语法界存在不少争论,这里笔者略谈一下自己的认识。 (一)体范畴方面 对体范畴的研究由来已久,但至今仍有不少争议,可见体问题的复杂性。 1 体范畴到底是词变范畴还是非词变范畴问题。传统语法(以 .为代表)认为构成体对偶的未完成体和完成体动词应视为同一个动词的不同语法形式,因
15、其词汇意义相同,只是体的意义不同。但如果严格按照这个标准来区分,则体对偶所覆盖的范围是比较窄的。一般只有动词完成体与其用后缀法构成的未完成体构成的对偶体才是纯粹词汇意义相同、语法意义不同的对偶体动词,而动词未完成体与其用前缀法构成的完成体往往不可避免地渗杂上某些细微的语义差别。80 年语法认为只有 15 个纯体意义前缀。这样,不少未完成体动词与其用前缀法构成的完成体动词,因语义差别,被排除在体对偶研究范围之外。例如:- , -, -, -, - 等等,其实以上对应均可视为体的无界限标志/ 有界限标志意义的具体体现,而且其对立构成具有一定的常规性。 因此,如果能跳出词义范围的严格限制,则能在一个
16、更大的范围内考察体意义的对应情况,从这点上看,把体范畴视为非词变范畴是有利于研究和教学的。 80 年语法 也把体视为非词变范畴,并提出一系列理由:构成体对偶的动词各有自己的原形和不定式,各有自己的词变系统,可能而且往往具有不同的词义系统。这些理由足以证明, 把体对偶动词视为一个动词的不同语法形式是相当牵强的。 把体视为非词变范畴(分类性范畴),则意味着在每个动词内有个一致的、不变的体的意义贯穿于其所有的形式中。 2 一些学者认为,对体的定义,无论是“界限说”,还是“完整说”,或是80 年语法那样把两者综合起来,都未能涵盖所有具体的体的意义。因而认为体本无固定意义,进而主张取消体的对偶。 笔者认
17、为,所谓取消体的对偶,只是从形态学角度来说,并不意味着要取消体意义的对比研究,相反,应该扩大体对偶研究的范围。 把体视为非词变范畴,则以往体对偶动词之间的意义差别已是词汇意义的差别,它们之间的联系是两个同根词之间的联系。今后研究体的对偶现象应该是从构词法的角度来进行,研究生产词与派生词的关系,注意在派生过程中发生了怎样的意义变化。 跳出同一词汇意义圈子的限制,就可以摆脱单一对偶模式,考察同一生产词与不同的派生方法生产出来的新词之间的体意义的区别和对立。例如:-, - 等等对应。 当然,这种研究已经不再是形态学的研究范围了,而是属于构词学范围。 (二)态范畴方面 态范畴是争议最多、最为复杂的语法
18、范畴之一。争议的几个热点是:态范畴的概括意义问题;态是词变范畴还是非词变范畴问题;态涉及的动词范围问题等。 其实对态有几种不同的定义,由此影响到态的划分归类。 80 年语法 认为对应的态结构是从不同的角度表达语义主体、动作和语义客体之间的同一种关系,认为主动结构中动作特征的载体是语义主体,而在被动结构中动作特征的载体是语义客体。80 年语法 事实上是把态视为是动作特征对其载体的关系,而没有强调主动与被动意义的对立,而且“语义主体”、“语义客体”这样的术语所指是含糊的,或者说是过分灵活的。张会森将此理论作了更明确的表述:“态是用形态与句法手段形成的语法范畴,由主动态与被动态两种形式系列构成。动词
19、态以不同的角度表达动作特征与其载体的关系。主动态表示载体是动作特征的发出者(动作主体),而被动态则表示载体是动作特征的承受者(动作客体)。”(张会森,1989) 载体理论因而把一些由及物动词加- 构成的不带被动意义的反身动词和其他带-和不带- 的不及物动词都纳入主动态的范围,视为从语义主体角度描述动作特征。这样似乎更能解释被动结构中,语义主体不出现时被动意义削弱的情况。例如: (1) .篝火燃烧起来,火焰烤人。 (2) , , .在我们这里,正如人们所说的那样,土地既不买也不卖。 在这样的句子中, 与其说是动作的客体,不如说是动作特征的持有者(载体)。 由于部分带- 动词属于被动态动词,部分属
20、主动态动词,- 已经不能作为被动态的典型的形态标记,只能把态视为非词变范畴,把态意义归作动词固有的词汇意义的一部分。主动态及物动词情况又不同,其被动形动词在构成上通常被视为动词的一个语法形式,因此80 年语法 把态称为混合型范畴。(对此,有些学者更把被动形动词视作一类新词,理由是形动词带有自己独立的形式系统,如此一来,态的构成划分更显得支离破碎。) 80 年语法 认为态是泛动词范畴,没有态的动词是不存在的。把态视为泛动词范畴,与形动词分为主动形动词与被动形动词的划分是协调一致的。 但载体理论也并非没有漏洞,解释不通的首先是无人称动词。在不定人称句 .人们到您这来了。 中和泛指人称句 .骗不了他
21、。中毕竟还有暗含的动作主体,而在 .天亮了。和 .他一晚都没有睡着。这类无人称结构中则无从考察到底是从主体角度,还是从客体角度来说明的。 另外,如80 年语法书中所说,被动结构中由于第五格形式的主体意义有所削弱,所以被动结构中第一格形式可能具有一种复杂的动作客体/状态主体的双重意义。 在用未完成体反身动词作谓语,而句中又没有动作主体时,被动意义就会削弱,致使带-动词可有两种理解:既可看作被动态动词,也可看作主动态动词。这样就模糊了态对立的界限。 笔者还是倾向于接受以 . 为代表的一种传统观点,把态的意义与动词的及物性/不及物性联系起来,认为态表示的是动作对其主体和客体的关系,是动作与主体、客体
22、的同一种关系的不同表示方式。只有及物动词的语义中才包含有“主体”与“客体”两个相互关联的义素,因此只有及物动词才拥有态范畴,才能构成态的对立。例如: . . . 另外,及物动词与之加- 构成的被动态动词属于同一个词的不同语法形式,因为它们之间态的区别只是引起句法搭配性能上的不同,而在内容方面则没有不同。因而态属于词变范畴(无论是主动态动词变位形式与被动形动词形式的对立,还是及物动词主动态与之加- 构成的被动态的对立)。 这里还有一个细节问题,由及物动词加- 构成的反身动词除表示被动态意义外,还可表示: (1)纯反身意义: () 我很久没有洗澡了。 (2)相互反身意义: .() 工程师们友好地相互拥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