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宿舍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规定为确保职工用电安全,杜绝违规用电现象,根据公司安全规定如下: 1、职工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磁炉等炊具,以及小太阳等取暖工具。 2、要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3、经批准使用的大功率电器,一律需到指定用电位置使用。 对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处罚办法: 1、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磁炉等炊具,以及小太阳等取暖工具,如经教育制止后,屡教不改者,按每项 100 元进行处罚。 2、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第 2 条的,处以 20 元罚款;造成损坏的要承担修复及人工费用,并处以 100 元罚款,以示警醒。 3、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第 2、3 条而造成事故者,要赔偿全部损失,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宿舍内自 11 月 1 日起不得使用、存放各种大功率电器,否则发现后公司没收。*公司201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