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为加强局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与研究,促进党委成员更深入地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使中心组学习在时间、内容、人员上做到“三落实” ,特制定本制度。一、参加中心组学习的成员:局党委委员,需要时可扩大到下属单位党政领导。学习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学习秘书由局人事科科长担任。二、学习时间: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三、学习内容:(一)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二)党和国家的重要会议精神;(三)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文件;(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五)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六)上级党委确定的学习内容。四、学习形式:(一)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二)联系实际开展专题讨论;(三)撰写心得体会互相交流。五、学习要求:(一)中心组学习要注意联系本系统工作实际和难点来进行学习;(二)每个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缺席,确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事前向组长请假;(三)学习考勤由学习秘书负责考勤登记,每季度由组长将出勤情况向中心组全体成员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