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第九章 职业卫生法规与监督管理1.ppt

上传人:tkhy51908 文档编号:6895828 上传时间:2019-04-26 格式:PPT 页数:75 大小:2.08MB
下载 相关 举报
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第九章 职业卫生法规与监督管理1.ppt_第1页
第1页 / 共75页
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第九章 职业卫生法规与监督管理1.ppt_第2页
第2页 / 共75页
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第九章 职业卫生法规与监督管理1.ppt_第3页
第3页 / 共75页
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第九章 职业卫生法规与监督管理1.ppt_第4页
第4页 / 共75页
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第九章 职业卫生法规与监督管理1.ppt_第5页
第5页 / 共7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第九章 职业卫生法规与监督管理,主讲教师:沈福海,目录,第一节 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节 职业病防治法相关配套法规 第三节 职业卫生标准 第四节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第一节 职业病防治法,一、概述,1.我国颁布的法规及法律性文件 2.我国公布的职业卫生标准,1.我国颁布的法规及法律性文件,1949年颁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纲领 1950年颁布工厂卫生暂行条例草案(试行) 1956年国务院颁布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的决定 1957年颁布了14种法定职业病名单 1983年卫生部发布了职业病报告办法 1984年颁布了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 1987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

2、条例 1995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00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我国公布的职业卫生标准,1979年颁布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002年将前一标准修订为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目前有害物质容许浓度330项,粉尘容许浓度47项,生物因素容许浓度1项,其他有高温作业、激光、非电离辐射、噪声、振动等。,二、职业病防治法,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前期预防 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第二节 职业病防治法相关配套

3、法规,一、概述,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办法 5.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6.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概述2,7.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8.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9. 157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1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1.申报的主要内容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2.申报程序,(

4、1)用人单位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资料 (2)卫生行政部门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5日内);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抽查、监督管理。,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程度的分类及管理 (1)职业病危害程度分类 一般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 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可能产生在职业病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危害程度为“高度和极度危害”的化学物质; 可能产生含游离SiO210%以上粉尘的; 可能产生石棉纤维的; 卫生部规定的其他应列入严重职业危害范围的。,(2)职业病危害的分类管理,可能产生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

5、设项目,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阶段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卫生审核、竣工验收时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卫生验收。 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除应当进行前述工作之外,还应当进行设计阶段的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2.处罚,(1)用人单位 (2)卫生行政部门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用人单位不法行为,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施工的; 未按照

6、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对用人单位处罚程度,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监督执法人员不法行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发给建设项目有关证明文件或者予以批准。 对已经取得有关证明文件的建设项目,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执法人员处罚程度,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

7、行政处分。,四、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1.职业健康检查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3.处罚,五、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1.职业病诊断机构 (1)诊断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2)职业病诊断医师应具备的条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规范和职业病诊断标准 从事职业病诊疗相关工作5年以上 熟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及其管理 经培训、考核合格,2.职业病诊断,(1)职业病诊断依据 (2)职业病诊断原则 由三名以上

8、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进行集体诊断 对职业病诊断意见有分歧的,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诊断 对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3)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内容,是否患有职业病 对患有职业病的,应载明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 参加诊断的医师的共同签名 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核盖章,3.职业病鉴定,(1)程序 当事人-30天内-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结论不服15日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最终鉴定,职业病鉴定程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专家库人员的组成: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

9、工作经验熟悉职业病防治法规范围和职业病诊断标准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4.监督管理和处罚,六、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1.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2)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死亡5人以下,或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 (3)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或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2.事故调查处理的内容,(1)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人 (2)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3)组织事故调查 (4)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查处 (5)结案存档,3.事故报告,(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

10、位和首诊医疗机构应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后,应实施紧急报告: 特大和重大事故: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部门和卫生部报告 一般事故:应于6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4.事故处理,(1)用人单位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2)卫生行政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1)用人单位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将到最低限度; 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

11、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用人单位应采取的紧急措施2,对遭受或可能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5.处罚,用人单位不采取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而导致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导致特大或者重大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处15万元以上30万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

12、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概念与资质 2.资质认定,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概念与资质,服务内容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 化学品毒性鉴定 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效果评价 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等项目,2.资质认定,(1)申请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 有专门从事相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 具备符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条件的专业人员、设备、技术能力和经费 有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第三节

13、职业卫生标准,一、概述,职业卫生标准是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对劳动条件各种卫生要求所作出的技术规定,可视做技术尺度,实施职业卫生法规的技术规范和卫生监督和管理的法定依据。,二、作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职业接触限值是为保护作业人员健康而规定的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接触限量值。 不同国家、机构或团体采用的名称与含义。,美国的卫生标准,美国政府职业卫生工作者协会(ACGIH)-阈限值(TLV) 美国劳工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OSHA) 美国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NOISH)-推荐性接触限值(RELs) OSHA还采纳ACGIH资料颁布容许接触限值(PELs) TLV、RELs学术性、推荐性 PEL

14、s具有法律效力的卫生标准,职业接触限值的分类,(1)最高容许浓度(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MAC)-我国和前苏联采用。 指工作地点化学物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得超过的浓度(15分钟)。限于少数急性毒性高或危害大的化学物。,(2)阈限值(Threshold limit value,TLV)-ACGIH,时间加权平均阈限值(TLV-TWA):8小时工作班以及40小时工作周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长期反复接触该浓度,几乎所有工人不会发生有害的健康效应。,短时间接触阈限值(TLV-STEL):在一个工作日的任何时间均不得超过的接触限值(以15分钟TWA表示)。

15、上限值(TLV-C):是指瞬时也不得超过的浓度(15分钟采样测定值表示)。,阈限值2,职业接触限值的分类2,(3)容许接触限值(PELs)-OSHA引用NOISH及ACGIH的资料颁布的职业卫生接触限值,有法律效力。 (4)最高工作场所浓度(MAK):德国科学研究联合会(DFG)制定的,实质上是8小时TWA。 (5)技术参考浓度(TRK):致癌物质根据目前技术条件所能达到的最低浓度德国 (6)容许浓度日本产业卫生学会推荐的,按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规定的。 (7)保证健康的职业接触限值WHO,我国新标准采用职业接触限值,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 最高

16、容许浓度(MAC),2.制定依据,(1)有害物质的理化特性资料 (2)动物实验和人体毒理学资料 (3)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资料 (4)流行病学调查资料,3.有害效应与保护水平,(1)有害效应研制职业接触限值时不得出现或控制其出现比率的机体反应或毒作用效应。 (2)职业接触限值对健康保护的安全程度是相对的,体现在接触限值的定义中。 (3)所有卫生标准目标均在于限制对健康可能带来的危害,对接触者提供一定的保护水平。 (4)职业接触限值的保护水平-指保持在该限值的条件下,接触该有害物质的职业人群的健康保护所能达到的程度。,保护水平的内涵:,(1)什么样的健康效应及其容许出现的百分率 (2)接触该有害因

17、素的持续时间 (3)被保护者在该职业人群中的比例,高危人群,指一小部分人在接触有毒物质或致癌物质时,由于一种或几种生物因素的影响,而使其对毒作用的反应较一般人群出现得早且严重。,4.制定原则,在保障健康的前提下 ,作到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即安全性和可行性相结合。,三、生物接触限值, biological exposure limit(BEL)是对接触者生物材料中有毒物质或其代谢、效应产物等规定的最高容许量。是衡量有毒物质接触程度或健康效应的一个尺度,属于卫生标准范畴。,制定依据,(1)生物材料检测值与工作环境空气中毒物浓度相关关系 (2)生物材料中毒物或其代谢产物含量与生物效应的相关关系,制定

18、生物接触限值应具备的条件,(1)毒物本身或其代谢产物可出现在生物材料中 (2)可使某些机体组成成分在种类和数量上发生变动 (3)能使生物学有意义的酶的活性发生变动 (4)能使容易定量测定的某些生理功能发生变动,四、化学致癌物的职业接触“限值”,五、职业卫生标准的应用,职业接触限值是衡量职业卫生状况的技术尺度,是实施卫生监督的依据,是改善劳动条件的奋斗目标。,第四节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一、概述,职业卫生监督-是卫生行政机关对管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法规的情况所实施的卫生监督活动。,概述2,目的:在于确保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条件处于良好的状态,预防和消除职业性有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保证和促进

19、生产的顺利进行。 监督的对象:存在有害因素的用人单位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 (2)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3)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监督的分类,(1)预防性卫生监督 (2)经常性卫生监督,二、预防性卫生监督,是以职业卫生法规为依据,运用预防医学和相关学科技术,把用人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性有害因素,控制在项目设计和生产实验阶段,从而防止职业性有害因素在用人单位正式投产后,造成生产作业场所的污染和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损害。,监督重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监督内容,(1)审核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对职业病

20、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进行审查 (3)监督建设单位对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4)监督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应考虑的问题,(1)厂址选择 (2)评价与审查 (3)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三、经常性卫生监督,指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业卫生法规,运用现代预防医学和相关学科的知识和技术,对现有用人单位的生产过程、劳动过程、生产环境的卫生条件所实施的卫生监督活动。 目的:使用人单位职业性危害因素不超过卫生标准,以确保劳动者能在良好的生产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生产作业,对其身心健康不会产生损害。,分级监督管理,级-浓度(强度)接近国家卫生标准的

21、企业(如粉尘、毒物超标2倍,噪声95dB,气温33,实行抽查监督。 级-浓度(强度)比较高(如粉尘、毒物超标5倍,噪声105 dB, 气温38 ),实行抽查监督。 级-浓度(强度)高,职业病发病多,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粉尘、毒物超标5倍,噪声105dB,气温38 ),是职业卫生监督的重点对象,需定期监督。,经常性卫生监督的内容:,(1)职业卫生组织管理的监督 (2)对防护措施的监督 (3)有害作业职工健康监护,四、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监督与管理,五、事故处理与卫生监督,1.事故报告时间 2.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 3.调查处理 (1)调查与取证 找出事故的有害因素 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 (2)处理,复习思考题,1.劳动卫生学监督的分类及其内容。 2.职业接触限值的概念及我国职业接触限值的种类。 3.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发展。,The end,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治疗 > 基础医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