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商丘市体育局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2006 年 4 月)一、行政执法依据名称及其法律依据单位名称:商丘市体育局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执法机关作为执法主体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条、第十一条、第三十条2、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七条第一款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12 号第 336 项、第 337 项、第 338 项4、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5、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第十条二、行政执法依据目录一一一 专门法律、法规、规章目录类别 序号 名称 制定机关 实施日期法律 1 中华人民和国体育法 全国人大 常委会 1995.8.291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2、条例 国务院 2003.8.1行政法规 2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家体育 总 局、民政部2000.11.1023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 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 1994.6.10(二)通用法律、法规、规章目录类别 序号 名称 制定机关 实施日期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0.1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5.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6.1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7.5.9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9.10.16 中华人民共和
3、国行政许可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4.7.1法律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6.1.11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 国务院 1995.1.252国务院关于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国务院1998.1.1行政法规3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2001.7.9地方法规 1 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1994.1.11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1997.7.1部门规章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规章行政决定和命令备案审查制度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2002.4.183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章行政决定和命令备案审查工作的通
4、知河南省人民政府2003.4.18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通告河南省人民政府1998.8.25三、依法应当实施的执法行为(一)行政许可共 6 项开办武术学校审批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序号第 337 “开办武术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序号第 336 “举办健身活动及设立站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
5、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序号第 338 “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审批法律依据: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第九条“受理申请的体育行政4部门或其委托的组织在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完全具备后,应提交有批准权限的体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组织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有批准权限的体育行政部门应根据评审结论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答复。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第十条“ 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地、市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5、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的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
6、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6、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审批法律依据:河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规定第十条“从事危险性大、技术和保障条件要求高的体育经营活动、应当经体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经营” 。(二)行政处罚共 2 项1、开展与公共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5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元以上的
7、,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元以下的,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2、违反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元以下的,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8、二)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 ”(以下内容可以根据我市情况酌情删除)(三)行政强制共 2 项1、在体育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公安、工商、物价、税务等法律、法规的。6强制办法: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河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在体育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公安、工商、物价、税务等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体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和法律的。强制办法: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河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体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9、任:(一)违反规定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二)利用职权侵害体育活动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 (四)行政裁决共 1 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不服的裁决办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依据:河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行政确认共 3 项1、体育经营活动范围7确认类别:体育场所、体育健身、体育竞赛、体育表演、体育培训、体育咨询、体育中介、体育赞助等法律依据:河南
10、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规定第七条“体育经营活动范围包括:(一)营业性体育场所;(二)营业性体育健身、体育竞赛、体育表演活动;(三)营业性体育培训、体育咨询、体育中介服务;(四)体育商业赞助、利用体育比赛进行的经营活动;(五)国家允许的其他体育经营活动。2、从事体育经营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备条件:经营场所,必要资金和设施、器材,体育专业技术人员,安全保障等法律依据:河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规定第九条“从事体育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场所;(二)有必要的资金和符合标准的体育设施、器材;(三)有取得资格证书的体育专业技术人员;(四)有相应的安全保障条件;(五) 法律、法规、规
11、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3、持有营业执照,特种体育经营的审批申请经营程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特种危险性大的体育经营应由体育行政部门审批。法律依据:河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规定第十条“从事体育经营活动,应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从事滑翔、8跳伞、热气球、漂流、攀岩、蹦极、武术、拳击、赛车、摩托艇、游泳、潜水、滑水、滑冰、轮滑等危险性大、技术和保障条件要求高的体育经营活动,应当经体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经营。 ”(六)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共 8 项行政行为内容:诚实信用原则、安全管理规定、信息和广告真实合法、健康有益、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或破坏、标志依法保护和消
12、费者消费权等 8 项。法律依据:河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体育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经营,保证服务质量。涉外体育经营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本省的外事规定。 ”河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体育活动经营者应当遵守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危险性大、技术要求高的体育经营活动项目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配备取得资格证书的安全保障人员。体育活动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体育设施和器材。 ” 河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体育活动经营者发布信息和广告必须真实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 ” 河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13、体育经营活动应当健康有益,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禁止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及渲染暴力、淫秽、封建迷信的体育经营活动。禁止体育活动经营者以违背社会公德的手段招徕顾客。体育经营活动不得妨碍周围9单位、居民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河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或破坏体育活动经营者的场所、设施、设备。侵占、破坏的应当依法退还或赔偿。 ”河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向体育活动经营者索取费用和要求提供无偿服务。 ”河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体育活动经营者对其举办活动的名称、徽记、旗帜及吉祥物等标志,享有经营权,并依法予以保护。 ”河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消费者有权要求体育活动经营者按规定标准提供服务。消费者对经营者未按规定的项目、内容、时间提供服务或收费超过核定标准的,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赔偿和投诉,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