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目的:为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各部门各岗位能及时有效地补充到所需要的人才,使其促进商会得以更快地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 适用对象:所有招聘员工第 3 条 权责单位:1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废止等工作。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等的核准。第 4 条 招聘录用的原则:招聘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因岗择人、择优录用、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第 2 章 招聘小组成员构成第 5 条 成立招聘组,负责对待聘人员的筛选,其小组成员至少由 3 人组成,分别来自办公室、用人部门、主管或聘请外部人力资源专家。不同对
2、象的招聘人员,其面试考官的人员构成是不一样的,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不同人员面试考官的构成职位 初试 复试 核定普通员工 办公室人员 办公室主任+用人部门主管 用人部门负责人基层管理人员办公室主任+用人部门负主管办公室主任+用人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第 6 条 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总公司所需的特殊人才,面试考官一般由办公室主任、外部聘请的专家组成,总经理拥有对其录用决策的最终决定权。第 3 章 招聘需求第 7 条 招聘工作一般是从招聘需求的提出开始的,招聘需求由各用人部门提出,其主要包括:需要多少人,需要招聘什么样的人,将在什么时候需要他们等内容。第 8 条 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向
3、办公室提出员工招聘要求,并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第 9 条 突发的人员需求。因新增加的业务而现公司内缺乏此工种人才或不足时,及时将人员需求上报办公室。第 10 条 储备人才。为了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而需储备一定数量的各类专门人才。如大学毕业生、专门技术人才等。第 4 章 招聘渠道第 11 条 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内部员工在获知内部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前来应聘,对应聘员工进行选拔人员并对合适的员工予以录用的过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现职位空缺而内部招聘无法满足需要时,从社会中选拔人员的过程。第 12 条 内部招聘。所有正式员工都可以提出应聘申请,且鼓励员工积极推
4、荐优秀人才或提供优秀人才的信息,对内部推荐的人才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但不降低录用的标准。第 13 条 外部招聘。外部招聘的方式主要有通过招聘媒体(报纸、电视、电台)发布招聘信息、参加人才招聘会、职业介绍所等。第 5 章 人员甄选第 14 条 简历的筛选,招聘信息发布后,会收到大量应聘人员的相关资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收集到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初步挑选出的合格应聘者,以电话或信函的方式(面试通知书)告知他们,前来参加下一环节的甄选。第 15 条 笔试。根据招聘情况的实际需要,可在面试之前对应聘者先进行笔试,笔试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般智力测验、专业知识技能、领导能力测验(适用于管理人
5、员)、综合能力测验和个性特征测验。第 16 条 面试。面试一般分为初试、复试两个环节,根据招聘职位的不同,也会有第三轮甚至第四轮的面试的环节,这种情况一般适用于商会中高层人员的招聘或商会所需的特殊人才的招聘。1初试,主要是对应聘者基本素质、基本专业技能、价值取向等方面做出的一个基本判断。2复试,根据第一轮面试的结果,办公室对符合空缺职位要求的应聘者安排复试,主要是对应聘者与岗位的契合度进行考察,如应聘者对岗位所需技能的掌握程度、胜任该岗位所需具备的综合能力等方面。第 6 章 人员录用第 17 条 员工录用通知。通过笔试、面试环节的选拔,经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做出录用决策后的 3 个工作日内,
6、向其发出录用通知(主要是员工录用通知书);对未被录用的人员,办公室也应礼貌地以电话、邮件或者信函的形式告知对方。第 18 条 员工报到与试用。1报到。被录用员工在接到商会的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商会报到。若在发出录用通知的 15 天内不能正常按时报到者,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2试用与转正。(1)新进人员到办公室办理完相关报到手续后,进入试用期阶段,试用期为 13 个月不等。若用人部门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也可报请商会相关领导批准,将试用期酌情缩短。(2)用人部门和办公室对试用期内员工的表现进行考核鉴定,考核主要从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三个方面进行。(3)员工试用期即将结束时,需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根据员工试用期的表现做出相应的人事决策。(4)办理转正手续,同时用人部门和办公室要做好为转正员工定岗定级,提供相应待遇、员工职业发展规划等工作。第 7 章 招聘工作的总结与评估第 19 条招聘工作的总结与评估主要包括如下三项工作。1招聘工作的及时性与有效性2招聘成本评估3对录用人员的评估第 8 章 附则第 20 条 本制度自 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