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菏泽市公安消防基地 UPS 电源配套项目投 标 文 件23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确认函致:菏泽市公安消防基地根据贵方关于“ 菏泽市公安消防基地 UPS 电源配套工程招标“ 项目的招标公告,我4方仔细阅读了招标文件,现决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我方的相关信息如下:公司名称: 中通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内 15 号楼 法人代表: 隗宝奇 经我方法人代表 隗宝奇 正式授权,由 侯建波(工程部经理) 作为我方签字代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我方同时就本项目的投标做出如下承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版壹份,正本包括以下 10 项内容,副本包括以下前
2、 9 项 内容, 电子版包括以下前 10 项内容:1、投标确认函2、投标承诺函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全套资质证明文件。5、公司简介6、服务承诺书7、廉政协议。8、报价文件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报价表中的价格为本次投标报价;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我 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 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将 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招标机构及甲方可追究投标人的责任。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我方
3、本项目投标联系人如下:姓名: 侯建波 职务: 工程部经理 联系电话: 18905404442 传真: 6164478 联系地址: 菏泽市粮食局院内 邮编: 274000 5授权代表姓名: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2011 年 4 月 6 日第二部分 投标承诺函致 菏泽公安消防基地 :1根据已收到的 菏泽公安消防基地 UPS 电源配套工程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 术要求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要求等条件履行合同。合同报价详见投标报价表。2本投标文件的有效
4、期在投标截止日期后 120 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长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合同的终止日期为止。3如果不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 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项目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金额按相关规定计算。5如果我单位单方面修改投标项目、投 标条件及投标截止后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后拖延或拒签合同,则我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你单位收取,不再返还。6我方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盖章): 中通建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
5、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内 15 号楼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邮政编码:264000电话:6164478传真:61644786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菏泽分行开发分理处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怎么写电话: 6164478 日期:_2011_年 4 月_6_日第三部分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菏泽公安消防基地注册于 山 东 省菏 泽 市 的 中通建股份有限公司 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人代表隗宝奇 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侯建波(工程部 经 理)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菏泽公安消防基地 UPS 电源配套项目 的投 标,以本公司名 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 侯建波(工程部 经 理) 在办理相关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承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书于 2011 年 4 月 6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公 司 名 称 中通建股份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被 授 权 人 签 字 公 章 第四部分 全套资质证明文件。(一)营业执照789(二)机构代码证(三)资质证书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