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省铁岭县:加强社会化服务 促进适度规模经营 辽宁省铁岭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 随着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开展,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形成了以政府机构承担农业服务为主,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业服务为辅, 金融服务支持不断加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不断增加, 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信贷、农业保险等农村金融信贷体系不断完善。2017 年, 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 45.5 万亩, 其中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流转面积达 25 万亩, 推进了农业社会化服务, 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一、成立机构, 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铁岭县政府将社会化服务体
2、系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成立了以主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 县农发局、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 发改局、动监局、农机局、粮食局、邮储银行、县农行、县农信社等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 具体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日常工作, 为全县社会化服务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2014 年, 县政府成立了农民合作社指导中心, 负责全县农民合作社指导和规范化建设工作。2015 年, 成立了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为农村产权交易提供场所, 办理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 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调贷款, 办理贷款贴息等。目前, 铁岭县形成了县有交易服务中心、乡镇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三级农村土地流转
3、服务网络。二、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铁岭县坚持以农户为主体, 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一是大力培育发展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 提高农户生产经营的产业化水平。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引导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农村致富带头人, 通过土地依法流转等多种形式, 扩大生产规模, 成立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到 2016 年末, 在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备案的家庭农场达 138 家, 其中张宏家庭农场等 27 家家庭农场被评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二是壮大农民合作社, 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分散的农户按照产业链、产品和品牌组建合作社, 兴办生产、加工、销售等不同类型的合作组织
4、, 完善生产设施, 扩大产销对接。到 2017 年 6 月末, 全县有合作社 1710 家 (包括国家级示范社 9 家、省级示范社 34 家、市级示范社 74 家) , 其中种植业类和农机服务类合作社占 70%以上。三是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充分发挥其产业带动作用。一方面, 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殖业, 积极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另一方面, 建立健全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完善订单农业, 规范合同内容, 明确责权利, 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一些农民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 与龙头企业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
5、密型共同体, 让农民得到了实际的好处。四是发挥蔡牛张庄玉米合作社、铁岭县丽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铁岭县农村淘宝) 、铁岭“好益农”电商平台的作用, 促进本地农产品对外销售, 完善线上线下两个销售渠道, 实现了“工业品下乡, 农副产品返城”。三、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铁岭县下发了关于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 规范合作社运行机制, 加强财务管理, 理顺收益分配关系, 推进信息化建设, 树立诚信经营形象, 促进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 建立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通过规范化建设, 合作社承担了大量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服务和
6、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1. 生态补偿。县政府投资 610 万元, 在李千户镇小屯生猪养殖合作社等 9 个专业小区建设粪便污水处理设施 9 座, 解决了生猪粪便污染问题。阿吉镇中农嘉美农机、洪尧种植等 20 家合作社承接政府秸秆还田、绿肥套作、增施有机肥等购买服务项目。2017 年, 新台子万鑫、双井子春华秋实等合作社承接了全县 9.2 万亩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任务。2. 农机作业。一是承接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张庄农机等 16 家具备相应农机作业能力的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全县深松深翻整地作业任务。二是承接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项目。蔡牛镇张庄玉米合作社、新台子万鑫水稻合作社等 6 家合作社承担 4 万亩保
7、护性耕作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建设机具棚、修理间, 培训人员, 购买机械设备和维修设备等。3.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铁岭县把蔡牛镇张庄玉米合作社等 6 家合作社选定为承担全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培训机构, 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目前已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1500 多人。4. 土地托管服务。2017 年, 辽宁省农委确定铁岭县为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试点单位。为完成试点任务, 县农发局起草了铁岭县 2017 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 指导全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到 2017 年 6 月末, 全县土地托管面积达 40 万亩, 其中全程托管面积达 4
8、.1 万亩, 部分托管和单托管面积达 35.9 万亩。新台子镇万鑫水稻、张庄玉米合作社等作为土地托管的承接主体, 对推进全县土地托管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解决了农村“谁来种地”的问题。农民购买合作社土地托管服务, 将土地采取全托管或半托管的方式交由合作社耕种, 农作物收获归农户。通过土地托管, 降低了种植成本, 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同时促进了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和机械化作业。托管面积较多的合作社有:张庄玉米合作社托管1.3 万亩, 新台子镇万鑫水稻合作社托管 0.8 万亩, 宏达农业机械化发展合作社托管 0.9 万亩, 洪尧种植专业合作社托管 0.42 万亩。四、不断完善农村金融信贷体系1. 金
9、融信贷。对规模经营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 允许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给予贷款贴息。到 2017 年 6 月末, 为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累计协调贷款2200 多万元, 解决了合作社发展资金瓶颈。同时, 为张庄玉米合作社、新台子镇万鑫水稻种植合作社办理贷款贴息 40 万元。2. 政策性农业保险。落实农业保险政策, 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办理种植业保险, 降低和预防农业种植风险。3. 玉米“期货+保险”试点。按照辽宁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玉米价格“保险+期货”试点工作的通知 (辽农办发2016202 号) 文件要求开展试点工作, 通过保险与期货融合的金融发展模式, 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风险高的难题, 确保玉米种植户在面临市场价格下跌风险时, 进行有效的收入补偿, 实现“价补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