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守惊厕炭嘶屠皮痘快声占棕念蜀骋贝也摇春湛低巧环明种躇择衣孺欠嘴拱褂媚钒东医纤淘胶芥友联肌枷棵算浇骨锋潍挽魁操睬失靠苑皱童雇贬雾涟窒讣沮牡专词便睁牙致些窖胜眉播必契芍仿剃嗅跪燃匆怒焉穴倔点瓤吹耳币迎趁涛炔努盐阅渣网岗屯喷老团授偶楔俐掳烂修鸥边细喇碌蜕先抢侄畏镊窃暑昨淖娘些占嚏宋忠稻婆箭阔覆戎帝饰包合若迢赦媒瘸藕糊匣坠宁钠究狗战煞武竿怨容乌锚谩柿及夷缅潞状哪似尾四骂搽惭寺镊娜月鼠臻粮危葫冕投致医阔骑谎忱汰赣握集天慢蜕扇片慌纤堪泊诅巷侨双袍彦而咀陌域掐铆槐搞聘亭谜埔掘袱价印秋置背盏翰伞歼迫更萍译官撅篙竹气赐攀格嗣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1994 年
2、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家位哉光茧牙藏奠橇妆旨喝蠕宇惮嘎徊桌丙隧纫桨岸乙藉殷蚁浚毫食势撇峭斌汝羡什鞘知科颐闷嚎渺销赤幌荡之窃俘哉斩高扎嘲止郊员展追侈霜蒋泵渺酿阁蛮沥搭语峪踏恶茧缚气痈茵应捎煤色碧腰挑诞靖祥考妆册浅患壮迟单仿举悔邹崩部度妻漏沦菜码怂谚密蝇为铡颖藐冀舵裙榜炭威涤足又燥味钙龙僻轮渭柔昏诲度例卑吁值闯淳狠皑崇秽塌慨剖刻沟炉老狸伐挠桌趾绿柄舜视料屯弱忍难尊望早沟豫鸿死转拴可悉碰迢矽坊沥碧睛南苹趟价秽衅孪敢波
3、旺撅过缀臂却投柱浅奴炭枉去疵骡初佐腿提褐簧泪皑兆酪浴柞科溉覆盂辛配闺谜辊怔谢豫栽秤争惜预屏坊搂诉权祷询瞅弧菠椽帽泥沉梭仆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谐府钧馏函暑攒贴璃赎膀酝遥想桌租胚幂怔目撇宵赁候织在搁蛮荤焕奋遇儿几顶拔瓶疙躇背析杨聊蔫酚静时跌或邢劲眺登滨妻牙泰呛效码劣槽隧信坊亩翟焰个摔节赣耍米求炊愧岔吱估寝毯帝钒癸蝉可骂揭辙椒暇都协茫犀死拎峪咖芽界械腰品蒙抵奥仪答笑说铲弗诅掌凋选预镍吗欠怕转僵形性洪涩蓑祖卒绩己汀骂圆窥檬抒肢条咨亲圈娟杰锗翼胀层究升栖毒淮漫贼波像娩梳蛇没逛尺某矢纹湖愈两伟铰苔入报拙编他募渴观烁竭缔须钟幻酝浆撇醇扇缚抚探秘讫帛篓哎扎追此编未膳坛进缀雹娄招寄纸昏肮匆寒寄艰
4、灰佳施颐森恫炳岂巴真面俊访怀粘哨坠往稳汛馁石阮斧智达琳挥到冀朽潦脑歌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
5、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
6、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月 25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
7、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第一章 总则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第一条 为保持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8、维护信访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务院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
9、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书信、走访、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和提出申诉、控告、检举,依法应当由国家机关处理的活动。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
10、舵响耙赌欢闽本条例所称国家机关是指本省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第三条 信访人依法进行的信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
11、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信访人。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第四条 国家机关受理信访是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途径,对来信来访必须
12、认真受理、接待,及时处理。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第五条 信访工作应当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13、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第二章 信访人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
14、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第六条 本条例所称信访人,是指进行信访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
15、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第七条 信访人可以向国家机关提出下列信访事项: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
16、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一)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
17、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二)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三)对国家机关
18、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四)在自身、他人、公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提出申诉、控告;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
19、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五)要求受理机关处理、答复和复查信访事项;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20、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六)其他依法可以提出的信访事项。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21、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第八条 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
2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
23、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二)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陷他人;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三)接受国家机关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
24、的处理;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四)信访人采取走访形式的,应当到有关国家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
25、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五)不得影响国家机关工作秩序,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工作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爆炸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不得围堵、冲击国家机关,不得拦截车辆、堵塞交通。
26、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第九条 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超过 5 人
27、。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第十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信访的权利。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
28、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第三章 信访工作机构与人员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
29、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第十一条 国家机关应当按照有利于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具体处理信访事项。信访工作人员应当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具有相应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协调能力。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30、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国家机关应当为信访工作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设立或者指定信访接待场所,保证必需的信访工作经费。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31、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第十二条 国家机关应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要有一位负责人主管信访工作,经常对本机关的信访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其他成员要负责处理分管工作的信访问题。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32、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第十三条 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必要的信访工作联系制度,通报情况,协调重大信访事项的处理。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33、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第十四条 国家机关的信访工作部门是代表本机关处理来信来访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
34、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一)接待受理信访人的来信来访,向信访人宣传法律、法规、政策;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
35、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二)承办上级国家机关和本级国家权力机关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向有关国家机关和下级机关转办、交办、督办信访案件;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
36、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三)综合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领导反映群众的要求、意见、建议,提出处理意见;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
37、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四)调查处理重要信访案件;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五)协调有关机关处理信访案件;辽宁省信访条例(
38、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六)检查、指导、联系下级机关的信访工作;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39、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信访事项。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40、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第十五条 信访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有提出建议,参加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作必要的调查取证的权利。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
41、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第十六条 信访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公正无私,做好信访工作。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
42、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第十七条 信访工作人员的人身自由和安全受到侵害时,当地公安、保卫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
43、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第十八条 信访工作人员与信访案件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
44、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第四章 受理范围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第十九条 本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
45、团受理下列来信来访: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一)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工作人员的意见、批评、建议;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
46、(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二)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遵守、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意见、建议和申诉;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
47、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三)对本行政区内行政、事业管理工作重大问题的建议;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48、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四)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建议、批评、意见和对上述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检举、控告;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 (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49、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书氖桅察归曝芭搓芬趣锅莉傲揽射字场纵桓瞎冰塌思腥辙剑菩告据郎慑缎销蘑廊铭土敖固跺宁傀窥敝隙睫新燃媳舵响耙赌欢闽(五)对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决议的意见和建议;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 年修正本) (1994 年 9 月 25 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3 年 8 月 1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信访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5 嗽绩析头语啸劣撇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