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企业工程供方评定与选择管理细则1 目的为公司项目选择优秀合格的施工队伍、控制工程分包中重要的环境因素,将有关管理要求通告工程供方,使其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2 范围本程序规定了工程供方评定部门的职责、评定内容、评定方法和控制要求。本程序适用于对工程供方的评定与选择及工程供方的环境管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Q/CNPC
2、 JH12120703.001 噪声污染与防治管理规定Q/CNPC JH12120703.002 废气、废水及扬尘管理规定Q/CNPC JH12120703.004 废弃物管理规定Q/CNPC JH12120405.001 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工程供方:为承包方提供产品的组织。注:承包方产品是指工程项目(即建筑产品)组织是指工程供方(即施工单位)4 职责4.1 法律合同部4.1.1 负责工程供方的评定与选择,是工程供方评定的主管部门。4.1.2 负责牵头组织技术质量部、安全环保部、工程部对工程供方资格的审查和认定。4.1.3 负责工程供方评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4.1.4 负责对工程供方和临时工
3、程供方资格的最终审查和认定。4.1.5 负责牵头组织技术质量部、安全环保部、工程部对工程供方进行考核评价。4.2 分公司、项目部4.2.1 负责对工程供方进行能力调查(必要时实地考察) ,并填报工程供方能力调查表。4.2.2 负责对临时工程供方技术质量管理能力进行评定。4.2.3 负责对临时工程供方安全管理能力进行评定。4.2.4 负责对临时工程供方施工能力、经营管理能力进行评定。4.2.5 负责对工程供方现场技术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经营管理、文明施工与成品保护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控工作。4.2.6 负责按公司制定项目合作单位考评方案对工程供方进行考核评价工作。4.2.7 负责向法律合同部上报工
4、程供方资料。4.2.8 负责对临时工程供方的推荐及能力评价。4.2.9 负责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程序和有关要求通报给工程供方。4.2.10 负责对工程供方环境绩效的监督控制、评价和不合格的纠正措施实施的检查验收。4.3 子公司 4.3.1 子公司自行承揽的工程,参照制订本公司的工程供方管理程序,并对评定结果负全责。4.3.2 子公司承建分公司、项目部的项目,应接受分公司、项目部的管理,并按本规定对其工程供方进行评定。5 活动描述5.1 工程供方选择条件5.1.1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5.1.2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资质等级、工程技术人员素质、机械装备水平、施工业绩
5、等) 。5.1.3 具有能够满足工程的相应条件(包括:质量等级、工期要求等) 。5.2 工程供方应提供的资料5.2.1 建筑安装企业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起重机械) 、法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资料。b.企业近三年承担主要施工项目业绩资料(项目规模、承包范围、合同额、工期、质量、安全等)及目前承担的施工业务。c.主要机械设备装备情况。d.技术人员及质检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岗位证书。e.特殊工种作业证,特别是焊工合格证(原件)在有效期内,其合格项目与所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相
6、符合,且数量能够满足进度要求。f.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信誉度证明资料等。5.2.2 非建筑安装企业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荣誉证书等业绩资料;b. 主要机械设备、生产技术人员构成及组织机构情况资料;c. 质量体系文件、企业规章制度等资料。5.2.3 要求工程供方提供原件资料及相应原件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工程供方单位公章) ,统一用 A4 纸装订。 5.3 评定方法安全环保部在评价和选择工程供方时应考虑其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能力并对其安全健康环境情况评价;根据工程供方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评定方法,对特殊工程初次分包时,对工程供方除严格资料审查外,
7、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考察。5.3.1 资料审查分公司或项目部对工程供方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起重机械) 、法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税务登记证等、以及施工机具装备能力文件资料、工程业绩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后将资料上报法律合同部。5.32 实地考察5.3.2.1 考察小组由分公司经理或项目经理任组长。小组成员由组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人员组成。5.3.2.2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工程供方已完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机械装备、技术人员及质检人员、劳动力数量、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等情况。5
8、.3.2.3 对工程供方进行实地考察,要形成考察结果报告,并由考察小组组长签字认可,由分公司或项目部将其随同其它评定资料一起上报公司法律合同部。5.3.3 资格审查5.3.3.1 分公司或项目部对工程供方进行资料审查或实地考察后,应填报工程供方能力调查表。5.3.3.2 公司法律合同部将根据分公司或项目部上报的工程供方能力调查表(或附实地考察报告) ,填报合格工程供方资格认定审批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资料审查及合格供方资格认定审批,经批准的合格工程供方,列入公司合格工程供方名录。5.3.4 临时工程供方资格审查5.3.4.1 吸收临时工程供方,除具备工程供方选择条件外,应具备以下两个特殊条件:供
9、方在项目施工所在地或周边;节约资源,降低项目成本。5.3.4.2 公司法律合同部将根据分公司或项目部上报的工程供方能力调查表、临时工程供方评价表(或附实地考察报告)及资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最终由法律合同部主管领导批准,经批准的临时工程供方,列入公司临时工程供方名录,仅限于临时工程供方所在项目使用。5.4 对工程供方的控制5.4.1 工程供方必须接受公司的指挥和领导,不允许越级直接同业主或发包人联系有关业务。5.4.2 工程供方必须执行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及各项管理规定。5.4.3 工程供方必须接受公司的监督、检查管理,公司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及时组织落实。5.4.4 工程供方必须
10、及时向分公司、项目部提供施工计划进度、材料设备需用计划、技术质量管理资料、资金计划等文件资料。5.4.5 工程供方必须使用本体施工队伍,自行完成专业分包工程,绝对不允许发生将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等违法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合格工程供方资格。5.4.6 工程供方在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清出公司合格供方名录,两年内不得从事公司所属项目施工。5.4.7 未经公司允许现场罢工、擅自撤离施工现场、滋事等发生有损公司形象和信誉的行为,一经发生,将永久性清出合格供方名录。5.4.8 临时工程供方所在项目竣工,法律合同部取消其临时工程供方资格。其它项目如需使用临时工程供方,必须对其进行重新评价,否则,分公
11、司或项目部不得使用。5.5 对工程供方的环境管理5.5.1 公司与工程供方签订分包合同时,合同条款中明确工程供方必须执行公司关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的有关规定,其中包括:噪声污染与防治管理规定 、 废气、废水及扬尘管理规定 、 废弃物管理规定 、机械设备管理规定等。5.5.2 工程供方根据公司管理要求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业计划书的管理要求,对其具体施工中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判定重要环境因素,建立环境目标和指标,采取管理方案和运行控制程序,达到环境管理的要求。5.5.3 工程供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自觉维护施工现场的文明环境。5.5.4 工程供方对
12、自己的环境绩效应进行必要的测量,以监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5.5.5 工程供方对出现的不合格应进行原因分析,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予以完成。5.6 监督考核5.6.1 项目部对工程供方的环境保护测量结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日常检查管理。5.6.2 项目部对其所属项目上的工程供方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通报所发生的问题,制定措施并要求限期整改。5.6.3 安全环保部对工程供方环境绩效的监控和重大问题的处理。5.6.4 法律合同部、技术质量部、安全环保部、工程部对分公司、项目部实施不定期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分公司、项目部在使用工程供方上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司方针目标考核实施细则进行处罚。6 记录和表单a. 合格工程供方能力调查表;b.实地考察报告;C.合格工程供方资格认定审批表;d.临时工程供方评价表;e.合格工程供方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