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北京交通大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税务制度和有关管理规定,规范各项报销业务,特制定本办法。、 现金报销业务:1. 报销一般规定:(1) 在粘贴单(或 B5 纸)的左侧由下向上分类粘贴,发票之间留出一定间距,以不超出粘贴单边界为准。并按项目分类计算金额及张数,填写在粘贴单相应位置上。(2)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所报发票的抬头必须是“北京交通大学”全称( 请勿开 XX 学院或个人);项目、数量、单价、日期填写齐全,金额大小写要相符,发票财务章要清晰。每张发票后面由两个人签字,包括经费负责人,经办人。(3) 当天需报销金额 5000 元以上的,手续齐
2、全后提前一天进行预约,每天上午 11:30 以前预约第二天的款项,约款电话:51685590;选择打卡报销方式的不需要约款。(4) 现金报销时间为每天上午 8:0011:40,下午14:0016:00;已预约款项的老师应于每天上午 9:00 以后,下午 15:30 之前办理,过时不再办理,所约款项自动取消。如选择打卡报销方式的要填写审核表,带齐已粘贴好的发票到计财处会计二科办理,审核表可从网上下载或到柜台填写。(5) 国库集中支付项目只能采用打卡报销方式,不报销现金。2(6) 每年度发票的报销截止日期为次年 3 月 31 日。2. 报销具体规定:(1(办公用品、资料、材料、礼品等的报销:有详见
3、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单张发票或连号发票金额超过 500 元的(含 500 元)需要附明细清单(发票不连号但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的也视同于一次性支出),清单上应有与发票一致的财务专用章。定额发票需注明用途。(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精神,各单位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购买的礼品(发票内容为“礼品” 的支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 20,税款由学校代扣代缴。(3)固定资产的报销:家具单价超过 200 元(含 200 元)需到学科装备处上账;设备单价超过 800 元(含 800 元),先到学院登记,
4、然后到学科装备处上账,再持发票和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同报销。若涉及科研设备外转的,发票背面需注明项目合同号并注明“ 外 转” 字样,经科技处负责 人员签字方可报销。(4)差旅费报销:申请差旅费补助的,首先填写外出差费报销单,往返车票要保存完整。科研出差时间超过 90 天(含)的由对方单位出具证明,经学院主管院长签字方可报销。课题人员出差超过 30 天(含)的,差费报销单“单位主管” 位置应由学院主管科研的院长签字方可报销。不需差旅费补3助的,不用填写外出差费报销单,凭车票直接报销即可。外地车费(长途车费和机场巴士除外)、餐费一般不予报销。教学及 863、973、支撑计划项目,共建项目,自然基金项目
5、的差旅费补助标准 80 元/人.天,住宿费标准为校级领导及正高级职称人员 300 元/人.天,正处级及以下人员150 元/人.天;科研差旅费在包干情况下补助标准为副高职以上(包括副高职)380 元/人.天,副高职以下 230 元/人.天,若报销住宿费则不分职称均为 80 元/人.天。如果交通费由合作单位提供或报销,报销住宿费时,应提供交通费票据的复印件和合作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5)培训费、会议费及版面费报销:培训费、会议费需提供对方出具的书面通知办理,版面费涉及资助的请提前到相关部门进行申请。(6)住院借款报销:填写借款单,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和校医院院长签字后,到计财处会计二科交纳住院押金,再
6、到计财处会计三科领取住院支票。出院后,及时将医院退回的住院费余额(支票或现金)交回计财处会计二科,并将住院有关单据交到校医院财务室(校医院红楼)。在接到校医院通知后,到校医院取回单据,并携带住院押金收据,到计财处会计二科办理结算手续。(7)津贴、补助、劳务费、咨询费等的领取:在代发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明细表要按要求逐项填写齐全,然后持经费本和申报明细表到计财处会计二科办理审核手续。对于发放校外人员劳务费领款人未签收的明细表,由经办人在明细4备查记录本上进行登记,并于十五日内签收完毕返还计财处会计二科。863、973、支撑计划项目咨询费,要填写专用的发放表,领取标准按照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3. 现
7、金报销方式:现金报销可选择直接在柜台领取现金或将报销款打入中行卡。4. 现金报销地点:计财处会计二科(思源楼 504 房间)。、 银行报销业务:1. 单笔支出金额在 1000 元以上的应用支票支付,异地业务在计财处会计三科办理汇款。2. 发票背面由经费负责人、经办人签字,支票根与发票金额应相符,并附校内支票或注明经费来源。3. 单笔科研支出 10000 元(含)以上的需由学院主管科研的院长签字核准,超过 50000 元(含)的还应由科技处负责人和财务处负责人签字审批。4. 固定资产业务的报销要求同现金。三、借款业务:1. 现金借款:首先填写三联借款单,由所在单位或部门主管负责人审批,再经计财处
8、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差旅费借款应注明出差起止日期、出差人数、出差地点,借款金额在 5000元以上的也需办理提前预约手续。2. 预借票据(收据或发票):首先填写三联专用借款单,由经费负责人签字,再经计财处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到计财处会计5二科办理。科研经费预借收据或发票的,要填写合同号, (预借收据的应同时携带任务书或合同书办理借用手续),并承诺到款时间,由所在单位领导担保签字,经科技处主管人员、计财处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办理。预借收据或发票视同于借款,应妥善保管所借票据,如丢失,一切责任由借票据人承担,并负责将款项交还学校。所借票据款项到账后,请借据人到计财处会计二科办理手续,撤销借款单。如请他人代办,需告知代办人声明借过票据,以免票据重复开具。3.还款规定:(1)现金借款的应于一个月内办理还款手续,已办汇款手续的,应于两个月内办理还款手续,逾期未还将在校园网上公布名单,且影响借款人所在学院报销。(3(预借收据的要求一个月内将款项汇到学校账号,预借税务发票的必须于当月将款项汇到学校账号。若年底仍未到款的,第二年将停止借票据人所在学院报销。查询汇款是否到账的电话 51683424。计财处2009 年 0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