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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发局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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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内资项目入区程序 2 规划计划编制管理办法 4 课题研究委托管理暂行办法 13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 18 安全生产制度 21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程序 29 招商引资工作程序 34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程序 38 招商引资项目入区服务流程 42 - 2 -内资项目入区程序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热忱欢迎境内客商来沣西新城投资、开展贸易、进行各种社会交流和经济合作。依据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等规范性文件,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欢迎所有客商来沣西投资建设。一核准名称核准名称阶段:提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身份证明。核准后,领取企业名

2、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二办理审批办理审批阶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审批或者企业经营范围中有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到有关部门办理专项审批或许可证。不需审批的,直接登记。三验资成本验证资本阶段:填写登记申请书、打印章程等登记文件后,以货币出资的,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银行开设临时账户并将货币存入临时账户,非货币出资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目前对内资企业采取的是登记注册制,一般地,注册资本须在营业执照核发前- 3 -一次到位。四申请登记申请登记阶段:以上文件齐备后,到工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登记受理通知书,工商部门经过审查后,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

3、决定。五缴费领照、刻章开户经核准登记的,按规定缴纳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凭营业执照到公安部门刻制印章、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代码证书、银行开立银行帐户,税务部门申请纳税登记。六内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需要提交的文件及内容凡陕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总投资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管理。(一)、申请项目备案需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及项目备案申请表,项目申请报告具体内容如下: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2、项目名称、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3、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要,以及-

4、4 -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4、环境影响评价;5、安全生产情况分析;6、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7、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8、项目核准(备案)申请表。(二)、需提交的相关文件:凡涉及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的,还应附如下文件:1、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书;2、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书;3、环境保护等部门出具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书。规划计划编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完善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委会(以下简称:沣西新城)规划体系,规范规划计划编制活动,进一步推进管委- 5 -会规划编制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规划计划在引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确保沣西新城经济又

5、快又好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533 号) 、 陕西省规划管理暂行办法(陕政发2008132)号、 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 、 关于加快西咸新区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沣西新城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规划计划,是指沣西新城区域内有关部门及单位编制的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发展规划计划。并以该规划计划为指导,促进区域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第三条 经依法批准的规划计划,是沣西新城区域内各级单位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第四条 沣西新城管委会经济发展

6、局是规划计划编制管理的主管单位,负责区域内规划计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工作,会同沣西新城财政部门对规划计划编制的经费预算进行初审,编制新城总体规划、年度规划及专项规划,并对规划编制全过程实- 6 -施监督管理。第五条 沣西新城管委会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规划编制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 规划体系第六条 沣西新城的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年度规划和专项规划。第七条 总体规划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战略性、综合性和纲领性规划,是编制年度规划、专项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计划的依据。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 5 年,可以展望到 10 年以及 10年以上。总体规划草案由沣西新城管委会经济发

7、展局组织编制,经沣西新城管委会审核,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条 年度规划是指按照沣西新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要求,结合新城财力和建设项目的轻重缓急,对新城项目库中已完成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的项目进行筛选,并经综合平- 7 -衡后,编制的年度投资规划计划。年度规划草案由沣西新城管委会经济发展局组织编制,经管委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专项规划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沣西新城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专项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与总体规划保持一致,特殊

8、条件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项规划的领域必须严格编制。编制专项规划原则上限于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需要上级或同级政府审批和核准重大项目以及安排投资数额较大的领域。主要包括:农业、水利、能源、交通、通信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国土、水资源等重要资源的开发保护,生态建设、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需要上级或同级政府扶持或者调控的产业,上级或同级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工程,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或同级政府要求的其他领域。- 8 -专项规划草案由沣西新城管委会各相关部门牵头编制,新城经济发展局组织审核,经新城管委会主任办公会

9、议审议,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纳入规划和实施管理。第三章 规划计划的编制第十条 规划计划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 (三)坚持统筹兼顾,加强各级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 (四)坚持既重视宏观调控,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第十一条 规划编制单位应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前期工作一般包括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内容。前期工作中的重大课题研究,应当采取招标投标或者其他- 9 -竞争方式选择课题承担单位。第十二条 规划计划编制工作必须提供具体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规

10、划编制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可行性、方式、规划期、与相关规划的衔接、论证方式、经费预算及计算依据、责任人员组成、进度安排、前期工作准备情况等。第十三条 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草案在报送沣西新城经管委会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由新城管委会出面同相邻地区的同级人民政府进行衔接;同时由新城经济发展局送上一级经济发展部门备案。 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 第十四条 年度规划编制计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规划名称(暂用名) 、规划目的、编制部门、启动时间、编制费用、编

11、制方式(采取招投标的应明确招标方式) 、批准机关等。沣西新城经济发展局会同新城财政部门对区域内各职能部- 10 -门提出的规划编制立项申请进行分析论证,经综合平衡后,由经济发展局于每年年底前编制下一年度的年度规划编制计划,报新城管委会批准后印发实施。年度规划编制计划是政府投资项目当年开工建设的主要依据,未列入年度规划计划的项目一般不得开工建设。对于未列入年度规划预安排计划但确需当年开工建设的临时动议项目,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报沣西新城经济发展局,经济发展局会同财政局进行初审,报管委会研究决定。经管委会批准的项目增补为年度投资计划,纳入年度投资规划编制。第十五条 规划编制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规划

12、草案进行论证并出具论证报告。论证报告应当全面、客观、公正。 第十六条 编制规划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除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另有规定外,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布,并采取听证会或者其他形式,征求公众的意见。 第十七条 规划编制单位报送规划草案时,应当将规划编制说明和规划论证报告一并报送。规划编制说明包括征求意见以及与其他相关规划衔接的情况,对未采纳的重要意见应当说明理由。- 11 -除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另有规定外,批准后的规划应当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第四章 规划的审核、实施第十八条 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审核由沣西新城管委会各牵头部门进行申请,新城经济发展局组织审核,经新城管委会主任办

13、公会议审议,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纳入规划和实施管理。年度规划的审核由沣西新城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进行申请,经新城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批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规划批准后,沣西新城经济发展局应当按照规划的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规划;及时对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保证规划的实施。第二十条 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工作由规划编制单位组织进行,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报告应当作为修订规划的重要依据。- 12 -第二十一条 经中期评估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修订规划的,由该规划的编制单位提出规划修订方案,并经过专家论

14、证和征求公众意见后,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和公示。 第二十二条 总体规划对特定领域或者区域的发展方向等进行重大调整的,专项规划和年度规划的编制应当根据总体规划修订相关的规划,并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和公布。第五章 规划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专项规划或者年度规划与总体规划之间存在矛盾的,可以要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并依法按照相关程序处理。 第二十四条 规划编制单位拒不采纳有关部门提出合理的衔接意见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相抵触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决定该规划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第二十五条 对未按照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规划的,或者规划的论证、评估单位或个人在规划的论证、评估中

15、弄虚作假的,由本级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 13 -严重的,对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六条 附则。本办法由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经济发展局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课题研究委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完善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课题研究委托管理职能,建立课题研究委托管理体系,合理有效使用课题研究经费,规范研究项目操作,促进课题研究顺利实施,参照国家、省、市有关课题研究管理规定和财政管理规定,结合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课题研究” 是指经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组织,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确定,委托专

16、业机构完成的课题研究。第三条 经济发展局是沣西新城管委会管理委托课题研究- 14 -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课题研究的申报,编制委托课题研究招标文件、发布委托课题研究招标信息,接受委托课题研究投标资料,组织委托课题研究评标工作及研究成果鉴定、研究成果汇编等。管委会各有关局、处、室作为课题责任部门,负责课题的申报、签定委托课题研究协议书、督查课题进展等有关工作。第四条 经济发展局根据管委会财政预算安排,每年 3 月份各局、处、室紧密围绕沣西经济社会发展与工作实施过程中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针对工作实际需要,填写委托课题研究意向书(附件 1) ,报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于 5 月前报经济发展局。经济发展

17、局组织省市有关专家会同各局、处、室领导对课题研究的必要性、实践意义、同类课题研究情况、课题经费预算的合理性进行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提交管委会主任会议审定。第五条 委托课题研究确定后,经济发展局组织责任局、处、室填写委托课题研究任务书(附件 2) ,经济发展局负责根据委托课题研究任务书的有关内容编制委托课题研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课题研究报价及完成时间、- 15 -成果形式等要求;对投标人资质要求;评标的方式和标准说明;委托课题研究协议书的主要条款等。第六条 委托课题研究财政资金到位后,经济发展局面向社会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通过沣西新城管委会网站或通过书面通知、电话等方

18、式发布邀标信息。第七条 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学术团体等法人均可参加经济发展局课题研究招标活动。邀请招标的课题,应不少于3 家社会专业研究机构参与竞标。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拥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含研究生)学历的研究人员,且 3 年以上(含 3 年)调研工作经验。投标人应实事求是地填写委托课题研究申请书(附件 3) ,提供详细的研究方案及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经济发展局负责接受投标材料。竞标材料少于 3 家的,经济发展局组织再次招标。第八条 评标选标。经济发展局通过聘请有关专家、局领导和处室负责人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依据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9、,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附件 4) 。经济发展局将书面评标报告报主任办公会审定后,确定中标人,并在沣西新城- 16 -管委会网站上发布评标结果。第九条 协议签订。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10 个工作日内就研究方案和委托调研课题协议书(附件 5)等与责任处室进行进一步沟通商洽。责任部门将达成一致意见的研究方案和委托课题研究协议书提交经济发展局初审,报主管局领导和管委会主任审批后,由责任部门代表经济发展局作为委托方与中标人正式签署委托课题研究协议书。受托方根据委托课题研究协议书有关约定领取课题研究经费。经费支付方式和每次支付比例由责任处室与受托方在协议中约定,支付比例按进度在协议中予以约定,原则上要求课

20、题正式启动前支付比例不高于 50%,并预留 30%的经费作为尾款,等课题完成并鉴定合格后予以支付。第十条 签订协议书后,课题负责人要积极争取委托单位的支持和帮助,落实研究方案;要组织课题组成员按照批准的研究方案,认真开展研究活动,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委托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为 3-8 个月,遇有特殊情况可以书面申请延长结题时限,但延期最长不超过 2 个月。无故延期或完不成课题者不得申请其他课题并停止拨款。- 17 -第十一条 中期检查。委托课题研究实行中期检查制度,由责任部门负责检查课题的进度、质量、经费使用情况,由课题负责人填写委托课题研究中期检查表(附件 6) 。责任部门

21、在下发委托课题研究中期检查表后一个月内将中期检查表报经济发展局。第十二条 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受托方填写并向责任处室报送委托调研课题成果鉴定申请书(附件 7) ,同时提交研究报告和必要的附件。第十三条 研究成果鉴定。经济发展局收到责任部门提交的委托课题研究成果鉴定申请书和课题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后,及时组织召开课题鉴定会,课题鉴定小组由有关局领导、处室负责人和外聘专家组成。受托方课题负责人汇报课题研究总体情况和基本结论,回答课题鉴定小组所关心的问题。课题鉴定小组负责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鉴定,提出全面、客观、公正的鉴定意见,填写委托调研课题验收表(附件 8) 。鉴定合格的课题,责任处室会同经济发展局

22、根据协议约定及时支付课题剩余研究经费。委托课题研究通过专家评审,但成果没有达到预期应用效果(基本合格、不合格) ,按合同金额的 80%支付。- 18 -第十四条 项目经费管理。委托课题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实行财政统一管理机制。委托课题研究责任部门签订的协议书报经济发展局审查,局领导和管委会主任同意后报财政部门办理拨款手续,按合同约定数额和方式拨付研究经费。接受课题委托研究单位按照财政管理有关规定,全权负责研究课题的组织实施和研究经费的专项使用,并接受经济发展局财务监督和延伸审计。经费允许开支的项目有:资料费、上机费、调研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课题劳务费、评审费、稿费等。经费不得用于与课题研究活动

23、无直接关系的开支项目上,也不得挪做其他课题研究或其他活动。第十五条 委托课题研究成果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的,对沣西经济社会发展等战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重大影响的,经济发展局按不超过合同金额 20%给予奖励。第十六条 每项课题通过结题鉴定后,经济发展局以*年沣西新城管委会课题研究成果汇编的方式发布研究成果,并报送管委会主任、局领导和有关处室。未经委托方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委托课题研究成果以任何形式公开或发表。- 19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开始实施。临时委托课题研究参照本办法执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快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以下简称沣西新城) 的建设

24、,加强对沣西新城投资的管理,保障沣西新城发展规划的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沣西新城内的产业类企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沣西新城建设项目。 第三条 沣西新城固定资产投资 ,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下简称经发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第四条 建设项目从提出到建成投产各个阶段的工作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编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即可进行- 20 -可行性研究。(二)上报和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编制初步设计文件。(三)上报和审批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文件。经批准,进行建设前期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四)上报和审批开工报告。经批准,进行施工和生产准备。

25、(五)竣工验收。 第五条 产业类企业申请在沣西新城内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享受省级审批权限,项目实施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第六条 沣西新城综合配套项目和产业园区项目的建设,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组织审查,优先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七条 利用外资项目,按外资项目的核准权限和程序办理。第八条 沣西新城发展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由管委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第九条 沣西新城内非产业类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使用土地,以及非产业类企业单位迁入开发区,必- 21 -须事先征求管委会意见,对不符合沣西新城发展规划的项目,管委会有权予以否决。

26、第十条 沣西新城内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由经发局优先列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沣西新城可对外实行土地招拍挂,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土地局审核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二条 产业类企业的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和开发区建设项目,可按一定比例免缴城市配套费。其它有关收费项目也可考虑按规定权限给予适当减免。第十三条 沣西新城主导产业类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所需资金,各有关银行应给予积极支持,尽力安排。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安全生产制度总 则- 22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

27、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沣西新城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沣西新城经济发展局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

28、产技术改造,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第六条 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实行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追究重大安全事故- 23 -责任人员行政责任。第七条 重大安全事故包括:(一) 重大火灾事故;(二) 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三) 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四) 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重大安全事故;(五) 煤矿和其他矿山重大安全事故;(六)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七) 其他重大安全事故。第一章 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并定期向本单位工会通

29、报安全生产情况,并接受从业人员的监督。- 24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一)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五)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六)生产经营区域布局合理,并与生活区域之间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七)应急救援措施;(八)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

30、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对调换工种或者采用新工- 25 -艺、新技术、新材料以及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应当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8 学时。新招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换岗的、离岗 6 个月以上的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

31、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4 学时。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登记、建档、评价、标识,及时采取监控和整改措施,并告知相关人员。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应当与居民区(楼) 、学校、集贸市场及其他公众聚集的场所保持国家规- 26 -定的安全距离。第十三条 旅游景点、车站、体育场(馆) 、商场、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应当设置标志明显的安全通道,还应当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32、其危险地段应当设立警示标志。第十四条 承担安全评价、检验、检测、认证、咨询、安全培训等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经营范围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活动,并对中介服务结果负责。第二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公安、建设、交通等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措施,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或者抽查;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备案制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用公告、简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状况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7 -第十七条

3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对于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第十八条 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法律、行政法规对查处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九条 对本地区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在内的紧急措施;有关上级部门接到报

34、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查处。第二十条 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第三章 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28 -第二十一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预案经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领导签署后,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三条 特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

35、当包括下列内容:(一) 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机构;(二) 有关部门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和分工; (三) 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 (四) 应急救援组织及其人员、装备; (五) 紧急处置、人员疏散、工程抢险、医疗急救等措施方案; - 29 -(六) 社会支持救助方案;(七) 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八) 应急救援启动程序;(九) 信息发布与公众教育;(十) 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调用;(十一)经费保障等。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事故调查,不得

36、阻挠、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责任人员的处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第四章 法律责任- 30 -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负责的分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比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七条 对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决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委会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程序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国家发改委第 19 号令)和陕 西 省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核 准 暂 行 办 法 的有关规定,沣西新城经济发展局核准项目的权限和范围严格按照陕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 年本) (以下简称目录 )的规定办理。沣西新城规划区范围内的企业投资建设目录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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