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提升我省农业机械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进一步做好我省农机推广鉴定工作,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我站制定了福建省农业机械定型鉴定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 福建省农业机械定型鉴定办法(试行)福建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总站二 0 一一年五月九日主题词:农业机械 通知 抄 送: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存档。 福建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总站 2011 年 5 月 9 日印发附件:福建省农业机械定型鉴定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做好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产品的定型鉴定工作,根据农业
2、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规定了福建省农业机械产品的定型鉴定内容、程序、组织及管理要求。第三条 福建省农业机械定型鉴定(以下简称定型鉴定)是指福建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总站(以下简称省鉴定推广总站)聘请有关专家,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对农业机械的主要技术性能、技术文件、质量保障能力进行综合审查,对其能否投入批量生产作出结论的活动。本条所称“质量保障能力”是指质量保证体系,厂房设施及生产设备条件,工艺工装及检验设备能力,以及人员技术、业务素质等的综合体现。第四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定型”是指产品的原理和结构基本成熟,主要技术性能达到设计要求,产品图样及相关工艺工装文件
3、能指导生产,且生产单位具备批量生产合格产品的基本条件。第五条 定型鉴定结论仅作为申请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依据。第六条 省鉴定推广总站负责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产品定型鉴定的申请受理及管理工作。第二章 鉴定范围及对象第七条 所有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均可申请定型鉴定。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定型鉴定适用于批量投产前或研制成功后的产品。主要包括:新设计开发的产品,结构或材料发生重大变化的产品,生产条件发生重大改变后生产的产品和转产后生产的产品等。第三章 鉴定申请与受理第九条 申请定型鉴定,应当向省鉴定推广总站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4、(一)定型鉴定申请书(一式两份);(二)企业法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提供完税证明;(四)提供办公场所、厂房设施、生产设备条件、检验设备能力,以及人员技术、业务素质等情况。第十条 省鉴定推广总站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第四章 鉴定内容和程序第十一条 定型鉴定的主要内容:(一)审查提供鉴定的技术资料有效性、完整性、正确性和统一性;(二)审查产品标准采用情况;(三)审查产品的基本参数和技术性能指标是否符合企业标准要求;(四)审查产品图样、工艺文件、工装设备、检验手段等能否满足生产、保证质量的要求;(五)审查用户使
5、用情况。第十二条 定型鉴定应提交的技术文件:(一)设计任务书(有则提供);(二)质量保障能力审查报告;(三)研制工作总结;(四)检验报告;(五)企业标准;(六)产品图样、工艺工装文件;(七)技术及经济分析报告;(八)使用说明书及三包凭证;(九)用户使用意见;第十三条 定型鉴定程序:(一)申请与受理;(二)省鉴定推广总站组织申请单位开展定型鉴定工作并形成提交鉴定的技术文件;(三)组成鉴定委员会;(四)鉴定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形成鉴定意见;(五)通过定型鉴定的产品由省鉴定推广总站审批核发福建省农业机械定型鉴定证书。第十四条 定型鉴定证书编号规则:闽DX-其中: 闽福建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总站组织的鉴定D
6、X分类代号:表示定型鉴定年号证书的顺序号第五章 鉴定组织和管理第十五条 省鉴定推广总站履行下列职责:(一)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 (二)确定鉴定委员会成员。鉴定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相关行业的高级技术职称,原则上为五至七人,人数应为单数;(三)负责调处鉴定争议和对鉴定工作的申诉;(四)负责核发福建省农业机械定型鉴定证书。第十六条 鉴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提供鉴定的技术文件;(二)形成鉴定意见。第十七条 参加鉴定的有关人员,有责任保护其在产品定型鉴定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或转让该商业秘密。第十八条 参加定型鉴定工
7、作的有关人员玩忽职守,或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承担定型鉴定任务的资格。第十九条 福建省农业厅发现并查实鉴定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有权宣布定型鉴定结论无效。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条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附件 1:福建省农业机械定型鉴定申请书附件 2:福建省农业机械定型鉴定证书附件 3:福建省农业机械定型鉴定受理通知书附件 4:福建省农业机械定型鉴定不受理通知书附件 1福建省农业机械定型鉴定申 请 书产品型号名称: 研制完成单位: 申请鉴定单位: 申请鉴定日期: 年 月 日福建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总站二一一年制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涵盖型号规格)研制起始时间 年 月 研制终止时间
8、年 月单 位 名 称 单 位 地 址 通 讯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请鉴定单位邮 政 编 码 单位属性 任 务 来 源 1-国 家 计 划 2-省 部 计 划 3-计 划 外成果有无密级 0-无 1-有 密级 1-秘密 2-机密 3-绝密一、产品主要技术规格(附产品照片)二、产品结构特征及技术创新点三、企业生产能力及条件四、产品生产销售情况主要研制人员名单序号 姓 名 性别 技术职称 工 作 单 位 职责申请鉴定单位意见领导签字 ( 盖 章 )年 月 日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意见领导签字: ( 盖 章 )年 月 日受理部门及鉴定单位意见受理部门签字: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领导签字: (盖
9、章)年 月 日附件 2福建省农业机械定型鉴定证书闽DX- XXXX -XXX产品型号名称: 申请鉴定单位: 鉴定形式:鉴定日期: 年 月 日鉴定组织单位:福建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总站(盖章)鉴定批准日期: 年 月 日一、产品主要技术规格二、产品结构特征及技术创新点三、企业生产能力及条件四、产品生产及销售情况五、主要技术文件及来源六、鉴定委员会鉴定意见鉴定委员会主任: 年 月 日七、鉴定组织单位意见鉴定组织单位公章年 月 日八、主要研制人员姓 名 职 称 工作单位 主持人或参加人鉴 定 委 员 会 名 单鉴定会职务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 称 签 名主 任 委 员 委 员 委 员 委 员 委 员 委
10、 员 附件 3福建省农业机械定型鉴定受理通知书:SL(4 位数年度)(3 位顺序号)(申请企业全称) :根 据 福 建 省 农 业 机 械 定 型 鉴 定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的 规 定 , 经对 贵 企 业 报 送 的 省 级 定 型 鉴 定 申 请 材 料 进 行 审 查 , 决 定 受 理 以 下 产品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涵盖型号 请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具体事宜:单位地址:福州市鼓屏路 183 号农业厅 2 号办公楼农机鉴定推广总站邮政编码:350003联系电话:0591-87511623传真电话:0591-87535795电子信箱:特此通知。福建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总站(公
11、章)年 月 日注:此通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企业、省农机鉴定推广总站各一份。附件 4福建省农业机械定型鉴定不受理通知书:BSL(4 位数年度)(3 位顺序号)(申请企业全称) :根 据 福 建 省 农 业 机 械 定 型 鉴 定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的 规 定 , 经对 贵 企 业 报 送 的 省 级 定 型 鉴 定 申 请 材 料 进 行 审 查 , 决 定 不 受 理 以 下 产品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涵盖型号 不受理原因请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具体事宜:单位地址:福州市鼓屏路 183 号农业厅 2 号办公楼农机鉴定推广总站邮政编码:350003联系电话:0591-87511623传真电话:0591-87535795电子信箱:特此通知。福建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总站(公章)年 月 日注:此通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企业、省农机鉴定推广总站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