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析当代中国税收作者:伍梁京引言: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工具,也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分配手段,税收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1994 年分税制改革后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例维持在百分之 90 以上,但是基于中国特定的政治法律环境,作为财产的再次分配呈现出诸多不公平的现象,凸显政府企业个人的三方博弈,在此浅析一下中国当代各大税种的现状和问题。一:增值税理应取消增值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增值税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增值税起源于法国,当时法国财政收入流转税依赖营业税不仅课税面狭窄而且存在重复增税的问题,导致无法形成有效的财政收入并且偷漏税严重,因此在税改的基础上引入了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
2、本质上属于财产税间接税,转嫁性强,征收与否一直是学术界的一大争议课题。我国从 1979 年在部分城市试点增值税,93 年实行增值税全面改革,采纳消费性增值税,由于增值税是对产品增值额增税,消费性增值税允许扣除生产资料和用于成产经营的固定资产所含税款,也就是说这类增值税课税对象不包括生产资料部分,仅限于当期生产销售的所有消费品。谈到上述两个问题我们来看一下最近几年的统计数据,自 1994 年分税制改革后增值税成为第一大税种,比例维持在 60%上下,作为国家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重要来源【增值税在分税制改革实行共享税,中央享受75%,地方享受 25%】 ,但是随着入世以来中国企业的蓬勃发展和人民
3、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其他税种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对财政收入的贡献逐年增加,况且除了税收以外,国家财政收入的其他来源,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等。因此,对于转嫁税本应作为附加调节税却成为我国第一大税种,本身的不合理性再加之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博弈行为更添加了不光色彩,严重损伤了消费者的利益,作为弱势群体的一方,以及在全球金融危机余波未散,通货膨胀日益严重的局面下不得不提出取消增值税的这个构想,再次我从几个方面论证我的大胆构想。第一,增值税真正的缴纳者?众所周知,增值税是基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
4、配劳务及进口货物单位和个人征收的流转税,纳税人主要是从事生产销售活动的企业,企业是纳税人,由于普遍我们消费者的税收意识不强,我们总以为增值税是企业缴纳的,跟我们消费者无关,可事实上并非如此,前文所述,增值税具有转嫁性,也就是企业将税负以成本的方式转嫁给我们消费者 ,我们是真正的纳税人,换句话说是一个终端产品的增值的一部分收益归企业,另一部分税收在分配的形式归国家,承担税负的就是我们消费者,前文所述我们采纳的是消费性增值税,对于企业经营的生产性资料是允许抵扣的,所以企业几乎没有增值税的负担。增值税的普遍性和广泛性是我们个人税负的最大负担,而非个人所得税,下文我将探讨个税的问题。第二,发票真的是维
5、护消费者权益吗?我想一个小学生都知道买东西索取发票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不开发票就会导致商家或者企业偷逃税款,可索取发票了真的可以维护我们的税收利益吗 ?在此不探讨发票其他维权,事项,事实上开不开发票,我们所承担的税额是既定的,也就是我们索取发票了是保障了国家税款不被流失,不索取也只是商家从国家理应获取的税收当中获取部分利益,对于我们消费者没有半点让利空间,从另外一个角度,我们不索取发票对于商家有一定的议价空间,从中我们有利益的补偿第三,应对经济滞涨阶段,取消增值税有效吗?自金融危机后我们国家的 4 万亿投资经过长时间还未消化导致产能过剩通胀持续的现状,拉动内需是其根本,现我仅从税收的角度探
6、讨怎样拉动内需,GDP 是一国的总产出,也是总收入,它将在政府 、企业和居民间分割。今天,中国的 GDP 总量已然世界第二,具备了增加居民收入的基础。因为中国的财政收入,远远超过 GDP 的增速,企业所得的部分基本未变,这导致居民收入增加十分缓慢。要增加居民收入,从结构上,就要减税。这几年零星的减税也不少见,但效果几近杯水车薪。因此,现在是到了转变观念,大幅度减税的时候了。与经济结构调整一样,减税就也要实行结构性调整,减少甚至取消增值税是必要和可行的。况且,作为最终纳税人的消费者,CPI 持续走高,如果能取消增值税,一方面可以税收的角度直接减缓物价,从消费者的角度可以增加收入,拉动内需。第四,
7、取消增值税,实行税制结构优化,财政结构性转型,创立公平公正透明的税收环境。随着经济的发展,财产性税收和所得税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诸如资源税和房产税等,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结构的作用,由于我国实行的大陆法律体系,加之法律环境不完善和特殊的政治环境,增值税存在大量灰色空间为企业和政府所利用,侵害的确实消费者的利益,我们并不应该为他们买单。取消增值税另一意义在于实行财政结构转型,财政收入太过于依赖税收,作为全民财产的国营企业贡献甚微,降低税收贡献力度可以激发国营企业的经营效率和完善财政结构,真正做到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二:企业所得税,税负真的降低了吗?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
8、取得收入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种,我国采纳的是属人兼属地的纳税原则,对于境外的中国企业的所得也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税是最能体现社会再分配的精髓的,对于企业享用国家资源和公共产品创造出的财富理应按照一定比例上交给国家进行再次分配,但是本人认为只因限于生产经营所得,对于其他所得譬如利息股息和捐赠等经营外所得是基于企业的社会关系创造出的财富是否进行再次分配值得商榷。对于企业所得税在 2007 年之前对于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实行的是差别税率,主要是政策引导吸引外资,由于税收构成企业成本的一部分,差别税率导致内资企业竞争力下降从而于 2008 年对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税率,内资企业税率从 33
9、%降低至 25%,从税率上看税负降低了八个百分点,可是据美国媒体公布的全球企业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上中国企业高居第二,仅次于法国,也就是中国企业所得税存在大量隐性税负,税负实质上并没有因为税率的降低而减轻。第一,收入真的确认为应税收入吗?事实上会计上确认收入的部分税法上有一部分是不确认的,比如国债利息收入,居民企业间的利息收入【主要是避免重复征税】以及非营利组织的一系列免税收入,但是本人认为,税收基于再分配的原则只应将企业经营所得确认为收入,对于捐赠收入利息股息收入是企业基于社会关系和投资活动所创造的财富,如果予以课税应该从财产税的角度课税。第二,已经发生的费用真的扣除了吗?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各
10、项费用支出的扣除本着权责发生制,相关性,配比性,确定性以及合理性原则扣除,而非全部发生的费用都可以扣除,即限额扣除事实上就增加了计税依据,可是笔者对于各项扣除的依据持有一些偏颇,例如工资薪金是据实扣除,而非按照计提的薪酬扣除,应计工资是基于权责发生制而实发工资是基于收付实现制,税法规定据实扣除事实上是与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相悖的,对于公益性捐赠税法规定是会计利润的百分之 12 限额扣除,但是必须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捐赠,对于个人或者通过其他机构捐赠并不适合该项规定,本人认为该项规定是防止企业通过捐赠转移资产加以监管,但是也为政企之间滋生不良关系创造了机会。对于罚金和滞纳金,罚金允许
11、扣除而滞纳金不允许扣除,同样是信用问题却基于税法和企业经营层面给予不同的对待笔者认为有失公平。第四,亏损弥补,企业创收的天堂。税法规定,对于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该项规定本应是扶持亏损企业帮助企业扭亏为盈的税收优惠措施,却不想被大量企业所以利用故意亏损逃避税款,据统计,仅苏州市就有七成企业通过亏损逃避税款,实乃是适得其反。第四,民营企业,你们还做得下去吗?前文所述,由于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不一致导致企业 实际税负高于本身税负,中国民营企业大多数属于低端制造业,本身利润率就不高,加之税负的沉重负担,盈利空间缩
12、小,只有进一步挤压工人工资,还有诸如投资环境恶化融资渠道困难,大量中国民营中小企业倒闭,失业率上升危机到社会安定,所以笔者呼吁政府应从从税收的角度实质上减轻中小民营企业的税负,因为中小企业关系这中国百分之 70 的就业问题,也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新兴力量。借此,我从具体措施谈谈怎样减轻中小企业税负,现行税法规定,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实行百分之 20 的低税率,但是笔者认为,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应当以产业导向为主,优惠形式要多样化,由单一的直接减免税,改为直接减免、降低税率、加速折旧、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等多种优惠措施。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继续保留对安置待业人员、安置下岗职工、安置残疾人和对高新技术
13、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适当扩大新办企业定期减免税的适用范围,对所有新办中小企业都可给予定期减免税扶持;对中小企业用税后利润进行再投资,给予按一定比例退税的支持;准许企业投资的净资产损失,可以从应税所得额中扣除。第五,国际化接轨,企业所得税,我们的方向在哪?市场经济的开放性要求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企业所得税制度,遵循税收的国际惯例,其实质是按市场经济的规律办事,本人认为,对于提升本土企业的竞争力,按市场规律完善税制应从根本上放开对企业生产销售的束缚,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对于我们国家的研发一直处于弱势,因此笔者认为为了激发更多的发明创造,对于企业研发应予以更大力度的税收优惠,并不仅限于当前的加
14、计扣除百分之 50.强调一点,企业所得税法对资本弱化、避税地等我国当前并未明确作出规定的避税行为,应当作出相关的防范和规制的规定。除此以外,也可以借鉴国外的一般反避税条款的规定,对避税行为作出原则性的规定,如可以规定企业如果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合理方法调整。在反避税的程序方面,新企业所得税法还应当补充有关的核定程序、预约定价安排、补征税款、加收滞纳金等条款以及纳税企业所承担的提供纳税资料和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等协力义务,从而有效地强化了反避税措施,使得反避税规范形成体系化,不仅保证了国家的税收权益,也可使内外资企业在同一个平面上展开公平竞
15、争,优胜劣汰。三:房产税,个人所得税,今年的调控有效吗?税收作为调节经济的财政手段,无时无刻对国家新的经济形势调整着新的生产关系,所谓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房产税千呼万唤是出来调控高房价,个人所得税提高起征点修改税率遏制贫富差距扩大化。第一,首先谈谈房产税,作为典型的财产税房产税起先是对经营性房屋和房屋租赁征税,但是随着房价持续走高,为了打压房价泡沫,国家出台房产税加大房产成本遏制高房价,但是笔者认为税收措施治标不治本,税收最终是转嫁给消费者,房产税的出台一方面会缓和投机性炒房和延缓房产开发力度,但是另一方面税收最终会拉抬房价不利于买房需求和增加买房者压力。从一个迹象可以透视出地方政府积极推行房
16、产税和消极建设保障房的措施的态度似乎房产税又成了地方政府捞钱的手段,变相增加税负。二,再简单谈谈个人所得税,为了缩小贫富差距,最大限度保障中低收入者利益,12 五议案修订个人所得税,并首次征求广大市民意见稿,这本是为民下方权利的积极信号,但是 3000 元的起征点被民众否决后政府依然采纳,似乎又上演了一次过戏场的游戏,最终是民生呼声中政府作出让步将起征点提升 3500,并将第一级税率从五个百分点降至三个百分点,但是笔者认为调控力度不够,支持将起征点调升至 5000元,因为这个额度是符合现状的。对于个人所得税,本人认为在于贫富差距地域化是其一大毒瘤,东部沿海一带个人报酬数倍高于中西部地区,收入的
17、差距并没有实行区别纳税,实行地域差别纳税更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但是差别纳税会导致征税复杂化和个人从高税负地区转移收入到低税负地区,都容易产生负面影响,因此个人认为可以将差别税率和户籍结合起来,并推行实名制税收征收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合理个人所得税体制。中国省级行政单位 目前,中国共有 34 个省级行政区域,包括 4 个直辖市、23 个省、5 个自治区以及 2 个特别行政区、5 个经济特区。 4 个直辖市分别为: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简称京。位于华北平原西北端。初称蓟,春秋战国时为燕国都城,辽时为陪都,称燕京,金、元、明、清至民国初为都城,先后有中都、大都、北平、北京等称号。1928
18、 年始设市。现辖 16区、2 县,为中央直辖市。全市面积 1.68 万平方公里。2002 年末,全市户籍人口 1136.3 万人。北京是中国的政治中心,也是文化、科学、教育中心和交通枢纽。北京还是驰名中外的游览胜地,主要名胜古迹有长城、故宫、天坛、十三陵、颐和园、香山等。 上海 简称沪。地处中国东部海岸中段、长江入海口处。古为海边渔村,春秋为吴国地,战国时为楚国春申君封邑,宋设镇,始称上海,1927 年设市。现为中国四大直辖市之一,辖 18 区、1 县。全市面积 5800 平方公里。2002 年末户籍人口 1334.7 万人。上海是中国第一大城市,也是世界大都市之一。上海还是中国最大的工业城市
19、、商业中心、金融中心和科技基地。 天津 简称津。位于华北平原东北部,海河五大支流在此汇合流入渤海。金元时代称直沽,为漕运要地,后设海津镇,明初取“天子津渡”之意始称天津并设卫,称天津卫,清为天津府治,1928 年始设市。现辖 15 区 3 县,为中央直辖市。全市面积 1.1 万多平方公里。2002 年末户籍人口 919.05 万人。天津是华北最大的工业城市,油气、海盐资源丰富,并有一定的工业技术基础。天津也是华北重要的商业中心和口岸城市。天津的名胜古迹主要有市区的宁园、天后宫、大沽口炮台,蓟县独乐寺,黄崖关古长城及有“京东第一山”之称的盘山风景区。 重庆 简称渝。位于西南地区东部,长江上游。春
20、秋战国时为巴国地。隋唐属渝州。抗日战争时期为国民党政府陪都。1997 年,以原四川省重庆、万县、涪陵3 个地级市和黔江地区行政区域设中央直辖市重庆市。下辖 15 区、4 县级市、17 县、4 自治县。全市面积 8.23 万平方公里。2002 年末,全市总人口 3107 万人。重庆是综合性工业城市,有长江三峡、枇杷山、缙云山等旅游胜地。 23 个省:河北(省会石家庄)、山西(省会太原)、辽宁(省会沈阳)、吉林(省会长春)、黑龙江(省会哈尔滨)、山东(省会济南)、江苏(省会南京)、安徽(省会合肥)、浙江(省会杭州)、福建(省会福州)、广东(省会广州)、海南(省会海口)、河南(省会郑州)、湖北(省会
21、武汉)、湖南(省会长沙)、江西(省会南昌)、贵州(省会贵阳)、云南(省会昆明)、四川(省会成都)、陕西(省会西安)、甘肃(省会兰州)、青海(省会西宁)、台湾(省会台北)。 5 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 2 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5 个经济特区: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 省份 简称 省会 北京市 京 北京 上海市 沪 上海 天津市 津 天津 重庆市 渝 重庆 黑龙江省 黑 哈尔滨 吉林省 吉 长春 辽宁省 辽 沈阳 内蒙古 蒙 呼和浩特
22、河北省 冀 石家庄 新疆 新 乌鲁木齐 甘肃省 甘 兰州 青海省 青 西宁 陕西省 陕 西安 宁夏 宁 银川 河南省 豫 郑州 山东省 鲁 济南 山西省 晋 太原 安徽省 皖 合肥 湖北省 鄂 武汉 湖南省 湘 长沙 江苏省 苏 南京 四川省 川 成都 贵州省 黔 贵阳 云南省 滇 昆明 广西省 桂 南宁 西藏 藏 拉萨 浙江省 浙 杭州 江西省 赣 南昌 广东省 粤 广州 福建省 闽 福州 台湾省 台 台北 海南省 琼 海口 香港 港 香港 澳门 澳 澳门【华北】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东北】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华东】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中南】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省【西南】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西北】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港澳台】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台湾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