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三尾名词一,减尾名词1, 概念:减尾名词是词尾是或者 型的一种变尾名词。2, 词尾:减尾名词词尾的或 型是这个词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种词尾有的是原有的,有的是从或者 变换来的,有的是附加的。3, 三母减尾名词(1) 词尾是的这种减尾名词,其词尾的 是由变来的,但要写成。(2) 词尾是型 的这种减尾名词,其 词尾的都是由 变来的, 词尾要写成。4, 四母及四母以上的减尾名词(1) 词尾的是原有的,这种减尾名词词尾都是 型。(2) 词尾的是附加的。2A,如果倒数第二个字母是 ,则它的词尾都是。B,如果倒数第二个字母不是 ,则它的词尾要写成 。5, 格的变化减尾名词是一种假设变格的变尾名词,语法分
2、析时就叫做“假设的合口符(齐齿、开口)” 。(1) 确指的减尾名词,无论什么格,尾符都表单开口。(2) 泛指的减尾名词。A,词尾是附加的 或型的减尾名词都是半变尾名词,泛指时词尾不能标双音符。B, 词尾是原有的或型的减尾名词则是变尾名词,泛指时词尾可以标双开口符。6, 双数(1)词尾的是从 变来的三母减尾名词, 变双数的时候要把词尾还原成。(2)词尾的是从 变来的减尾名词(三母、四母及以上),变双数时还原成。37, 复数:有破碎式的,也有完整式的,没有具体规律。(1)完整式阳性复数:省略词尾的,保留倒数第二个字母的开口符,以表示 的省略,之后按照一般规律变形。(2)完整式阴性复数:A,词尾的由
3、或者变换来的三母减尾名词,变复数要还原或者 ,之后按照一般完整式阴性复数规律变形。B, 四母及以上的减尾名词, 变复数时要将型 的词尾变回,之后按照一般规律变形。二,缺尾名词1, 概念:缺尾名词是词尾为,其前面的字母标齐齿符的一种变尾名词。2, 词尾:确指时要把写出来,泛指 时除了宾格以外,都省略 。3, 格的变化:(1)确指时:主格和属格的时候词尾都标长音齐齿,这种长音齐齿在语法分析时叫做“假设的合口符” 和“假设的齐齿符” ,而 宾格的时候,则直接在上表开口符。4(2)泛指时:主格和属格的时候,词尾的要省略 ,这个 的省略本身就是“假设的合口符或 齐齿符” ,之后倒数第二个字母改为双齐齿音
4、;宾格时保留,标双开口。4, 数的变化:(1) 双数按照一般规律变化。(2) 复数有破碎式和完整式,无规律可循。其中完整式阳性复数要先把省略,再按一般规律。三,延尾名词1, 概念:即一个词尾是且之前有个附加的的一种变尾名词。2, 词尾:词尾的 有的是原有的,也有从或者 变换来的,有的则是附加的。3, 格的变化:延尾名词一般都是变尾名词,但表示阴性的延尾名词是半变尾名词,其格的变化按照变尾和半变尾名词的规律进行。4, 数的变化:(1) 双数A,如果 是原有的,则按照一般规律进行。5B, 如果是由或者变换来的,变双数时可以保持不变,也可以变为。C, 如果词尾是阴性标志延尾的,在变化时要先把变成 。(2) 复数A,有破碎,有完整,但具体是哪一种,无 规律。B, 完整式阳性复数:可以保持 不变,也可以变为 ,之后再按照一般 规律进行,即加。C, 完整式阴性复数:可以保持 不变,也可以变为 ,之后再按照一般 规律进行,即拉长尾音,再加上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