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惕医疗纠纷诉讼的新趋势 非医疗事故诉讼,南京市第一医院消化内科 袁捷,法理基础,2002年4月4日国务院公布新修订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9月1日生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法理基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 :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区别,非医疗事故诉讼的优势,对患者更有利的鉴定:司法鉴定; 对患者更有利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好处:不会受到来自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非医疗事故诉讼的
2、鉴定,由具有资质的独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承担; 可以单方委托; 可以重复鉴定; 无权认定医疗事故; 有权认定医疗中的过错行为、后果以及过错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非医疗事故诉讼的赔偿,条例:(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非医疗事故诉讼的诉讼策略,被动的非医疗事故诉讼;主动的非医疗事故诉讼。,根源条例的级别太低,我国的一元性、多层次的立法体制:宪法一届人大法律 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 行政法规 国务院(条例)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大地方性规章 地方政府,法律的位阶,上位法大于下位法; 特别法大于一般法(同一位阶内); 新法大于旧法。,条例受到来自上位法的限制,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四十九条: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根本解决,期待人大医疗事故处理法的颁布。,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