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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1T -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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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点击此处添加 ICS 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 陕 西 省 地 方 标 准DB / XXXXX2018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范Specification for Maintenance of Fire Equipment in Building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送审稿)(本稿完成日期:2018 年 3月 30日2018 - XX - XX 发布 2018 - XX - XX 实施陕 西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B/ XXXXX2018I目 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总则 2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

2、护保养 36 消防供水设施维护保养 57 消火栓灭火系统维护保养 68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护保养 89 水喷雾灭火系统维护保养 .1110 细水雾灭火系统维护保养 1111 泡沫灭火系统维护保养 1312 气体灭火系统维护保养 1413 干粉灭火系统维护保养 1614 防烟、排烟系统维护保养 1715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维护保养 1816 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维护保养 1917 防火分隔设施维护保养 1918 联动控制柜的维护保养 20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 21DB/ XXXXX2018II前 言本标准按照 GB/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

3、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陕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监测有限公司、陕西聚慧消防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永利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陕西贵和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增华、吴钢、谢景荣、戈莎莎、刘晓鹏、党政庭本标准首次发布。联系信息如下:单位: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电话:029-86167598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15号邮编:710018DB/ XXXXX20181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流程及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在用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4、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5201-2010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公安部令第136号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GB471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GB4716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GB4717 火灾报警控制器GB5135.1GB5135.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GB14561 消火栓箱GB14102 防火卷帘GB14287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GB15322 可燃气体探测器GB168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7429 火灾显示盘GB179459 消防应急灯具GB19880 手动火灾报

5、警按钮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51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93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6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38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DB/ XXXX

6、X20182GB50370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T 14107中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建筑消防设施 fire equipment in building建(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4 总则4.1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值班、巡查、维修、保养、建档等管理制度,巡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定期填写记录表见附录表 A.2、A.4、A.5。4.2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

7、4.2.1 明确管理职责。同一建筑物有两个及两个以上产权、使用单位的,明确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管理责任,实行统一管理,以合同方式约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实施统一管理的,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职责,确保管理区域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4.2.2 制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和维护管理技术规程。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建立使用、管理单位制度并落实巡查、报修、保养等各项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及时发现问题,适时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且完好有效。4.2.3 落实管理责任。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自身具备维

8、护保养能力的,明确维护保养主管职能部门和人员,不具备维护保养能力的,应与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4.2.4 实施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消防设施的电源控制柜、水源及灭火剂等控制阀门,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具有明显的开(闭)状态标识;需要保持常开或者常闭的阀门,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保证其处于正常位置;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阀门,其状态信号能够按照预定程序及时反馈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的电气控制设备具有控制方式转换装置的,除现场具有控制方式及其转换标识外,其控制信号能够

9、反馈至消防控制室。4.2.5 故障消除及保修。值班、巡查时发现消防设施故障的,按照单位规定程序,及时组织修复;单位没有维护保养能力的,按照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合同约定报修;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的,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检修。4.2.6 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档案。定期整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技术资料,按照规定期限和程序保存、销毁相关文件档案。 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和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的存档时间不少于 1年;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表 、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的存档时间不少于 5年。DB/ XXXX

10、X201834.2.7 消防设施巡查、维修、保养的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符合下列规定的从业资格:4.2.7.1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应具有一级或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4.2.7.2 消防设施操作、值班、巡查的人员,应具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4.2.7.3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应具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4.2.7.4 消防设施维修人员,应具有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4.3 用于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的测量用仪器、仪表、量具及泄压阀、安全阀等,依法需要计量检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必须按照有

11、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并具有有效证明文件。4.4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应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应采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向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提供火灾报警和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4.5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在接受社会单位委托后,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工艺、流程开展维护、保养,保证维护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4.6 对于在值班、巡查、灭火演练中发现的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建筑使用、管理单位相关人员按照规定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对相关人员上报的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要立即通知维修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

12、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修。4.7 消防设施维修期间,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要采取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故障排除后,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相应功能试验,检查确认,并将检查确认合格的消防设施恢复至正常工作状态,并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中全面、准确记录。4.8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根据建筑规模、消防设施使用周期等,制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载明消防设施的名称、保养内容和周期;储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设施易损件或者与有关消防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维修保养供应。4.9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时,受委托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相关技术人员填写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 ,并进行相应

13、功能试验。4.10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时,应先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制定维护保养工作计划。每季度向委托单位出具 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报告附表见附录表 A.1、A.3。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保养5.1 维保周期与要求5.1.1 系统季度维保要求每季度应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维保记录。DB/ XXXXX201845.1.1.1 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5.1.1.2 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5.1.1.3 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5.1.1.4 对主电源和备用电源

14、进行 1-3次自动切换功能试验。5.1.1.5 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5.1.1.5.1 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泡沫、气体、干粉等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5.1.1.5.2 抽查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数量不小于总数的 25%。5.1.1.5.3 选层试验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并试验公共广播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的功能,抽检数量不小于总数的 25%。5.1.1.5.4 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控制装置。5.1.1.5.5 送风机、排烟机和自动挡烟垂壁的控制设备。5.1.1.5.6 检查消防电梯迫降功能。5.1.1.5.7 应抽取不小于总数 25%的消防电话和电话插孔,并在消

15、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5.1.2 系统年度维保要求每年应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下列功能,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5.1.2.1 应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全部探测器和手动报警装置试验至少一次。5.1.2.2 自动和手动开启排烟阀,关闭电动防火阀和空调系统。5.1.2.3 对全部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的试验至少进行一次。5.1.2.4 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5.1.2.5 对其它有关的消防控制装置进行功能试验。5.2 年度维护与保养5.2.1.1 具有报脏功能的探测器,在报脏时应及时清洗保养。没有报脏功能的探测器,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清洗保养;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的,应每两年清洗或标

16、定一次。5.2.1.2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 2年后,应每隔 3年至少全部清洗一遍。5.2.1.3 通过采样管采样的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根据使用环境的不同,需要对采样管道进行定期吹洗,最长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一年。5.2.1.4 探测器的清洗应由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根据产品生产企业的要求进行,探测器清洗后应做响应阈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探测器严禁重新安装使用,并应将该不合格品返回产品生产企业集中处理,严禁将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随意丢弃。5.2.1.5 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气敏元件超过生产企业规定的寿命年限后应及时更换,气敏元件的更换应由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根据产品生产企业的要

17、求进行。DB/ XXXXX201855.2.1.6 不同类型的探测器应有 10且不少于 50只的备品。火灾报警系统内的产品寿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达到寿命极限的产品应及时更换。6 消防供水设施维护保养6.1 消防水源的维护保养6.1.1 每季度监测市政给水管网的压力和供水能力。6.1.2 每年对天然河、湖等地表水消防水源的常水位、枯水位、洪水位,以及枯水位流量或蓄水量等进行一次检查。6.1.3 每年对水井等地下水消防水源的常水位、最低水位、最高水位和出水量等进行一次测定。6.1.4 每月对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等消防水源设施的水位等进行一次检查;消防水池(箱)玻璃水位计两端的

18、角阀在不进行水位观察时应关闭。6.1.5 在冬季每天要对消防储水设施进行室内温度和水温检测,当结冰或室内温度低于 5时,要采取确保不结冰和室温不低于 5的措施。6.1.6 每年应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蓄水设施的结构材料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1.7 永久性地表水天然水源消防取水口有防止水生生物繁殖的管理技术措施。6.2 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6.2.1 每月应手动启动消防水泵运转一次,并检查供电电源的情况。6.2.2 每周应模拟消防水泵自动控制的条件自动启动消防水泵运转一次,且自动记录自动巡检情况,每月应检查记录。6.2.3 每日对稳压泵的停泵启泵压力和启泵次数等进行检查和记录运行情况。

19、6.2.4 每日对柴油机消防水泵的启动电池的电量进行检测,每周检查储油箱的储油量,每月应手动启动柴油机消防水泵运行一次。6.2.5 每季度应对消防水泵的出流量和压力进行一次试验。6.2.6 每月对气压水罐的压力和有效容积等进行一次检查。6.3 水泵接合器的维护保养6.3.1 每天查看水泵接合器周围有无放置构成操作障碍的物品。6.3.2 查看水泵接合器有无破损、变形、锈蚀及操作障碍,确保接口完好、无渗漏、闷盖齐全。6.3.3 查看闸阀是否处于开启状态。6.3.4 查看水泵接合器的标识是否明显, 否则更换或补漆。6.4 给水管网的维护保养6.4.1 管网及阀门的维护保养DB/ XXXXX20186

20、6.4.2 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均应采用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规定的状态,每月应对铅封、锁链进行一次检查,当有破坏或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更换。6.4.3 每月对电动阀和电磁阀的供电和启闭性能进行检查。6.4.4 每季度对室外阀门井中进水管上的控制阀门进行一次检查,并应核实其处于全开启状态。6.4.5 每天对水源控制阀进行外观检查,并应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6.4.6 每季度对系统所有的末端试水阀和报警阀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并应检查系统启动、报警功能以及出水情况是否正常。6.4.7 在市政供水阀门处于完全开启状态时,每月对倒流防止器的压差进行检测,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减压型倒流防止器GB

21、/T 25178 和双止回阀倒流防止器CJ/T160 等的有关规定。6.5 阀门、管道及附件的维护保养:6.5.1 检查阀门应开闭灵活、无卡阻,关闭严密,内外无漏水。6.5.2 检查阀体、手柄应完好,阀杆润滑,外观整洁。6.5.3 检查单向阀应动作灵活,无漏水。6.5.4 压力表指针灵活,指示准确,表盘清晰,位置便于观察,坚固良好,表阀及接头不渗水。6.6 泵体的维护保养:6.6.1 检查、补充、替换润滑油,如油质变色、有铁屑应全部替换。6.6.2 泄漏检查:盘根良好,泵体无渗水、溢水、沙眼,泵轴渗水无溢流到地面。6.6.3 检查泵轴与电机轴应在同一中心线,机座紧固螺丝无锈(有防锈措施) ,垫

22、片齐全。6.6.4 检查泵体应外观整洁,油漆完好,标志清楚,铭牌字迹清晰。6.6.5 检查泵体各部件应紧固牢靠,联轴器有保护罩。6.6.6 泵体线耳连接端紧密牢固,无变色迹象,无裸露部分,接地良好。 6.7 电机的维护保养:6.7.1 检查电机应外观整洁,铭牌清晰,各部件紧固牢靠,联轴器有保护罩。6.7.2 电机线耳连接端紧密牢固,无变色迹象,无裸露部分,接地良好。 7 消火栓灭火系统维护保养7.1 室内消火栓的维护保养7.1.1 消火栓箱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或其他损坏。每天检查箱门关闭是否良好,锁、玻璃有无损坏,栓口有无渗漏。7.1.2 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消火栓报警按钮,消

23、防控制中心应有正确的报警显示。DB/ XXXXX201877.1.3 检查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其它配件,应齐全完好,转盘转动灵活。如有缺失、破损应及时补齐或更换。7.1.4 定期将水带交换摺边或翻动一次。7.1.5 检查水枪、水带接头连接是否方便牢固、有无缺损。7.1.6 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好无缺,及时更换阀上老化的皮垫,给阀杆上油。7.1.7 定期检查修整全部支架,掉漆部位应重新补刷,同时油漆。7.1.8 每月更换消火栓箱检查卡,并贴上单位统一印制的消火栓箱封条。7.2 室外消火栓的维护保养7.2.1 地下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地下消火栓应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其内容主要包括:7.2.1.1

24、用专用扳手转动消火栓启闭杆,观察其灵活性,必要时加注润滑油。7.2.1.2 检查橡胶垫圈等密封件有无损坏、老化或丢失等情况。7.2.1.3 检查栓体外表油漆有无脱落,有无锈蚀,如有应及时修补。7.2.1.4 入冬前检查消火栓的防冻设施是否完好。7.2.1.5 消火栓每年应逐一进行一次出水试验,出水应满足压力要求。检查中可使用压力表测试管网压力,或者连接水带作射水试验,检查管网压力是否正常。7.2.1.6 随时清除消火栓井周围及井内积存的杂物。7.2.1.7 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要保持室外消火栓配套器材和标志的完整有效。7.2.2 地上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地上消火栓应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其内

25、容主要包括:7.2.2.1 用专用扳手转动消火栓启动杆,检查其灵活性,必要时加注润滑油。7.2.2.2 检查出水口闷盖是否密封,有无缺损。7.2.2.3 检查栓体外表油漆有无剥落,有无锈蚀,如有应及时修补。7.2.2.4 每年开春后及入冬前对地上消火栓逐一进行出水试验。出水应满足压力要求。检查中可使用压力表测试管网压力,或者连接水带作射水试验,检查管网压力是否正常。7.2.2.5 定期检查消火栓前端阀门井。7.2.2.6 保持配套器材的完备有效,无遮挡。 7.2.2.7 室外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保养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包括消防水泵、消防水池的一般性检查,如消防水泵各种闸阀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消防水池水

26、位是否符合要求。7.3 供水管路的维护保养DB/ XXXXX20188室外阀门井中,进水管上的控制阀门应每个季度检查一次,核实其处于全开启状态。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均应采用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规定的状态。每月应对铅封、锁链进行一次检查,当有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更换。7.3.1 对管路进行外观检查,若有腐蚀、机械损伤等及时修复。7.3.2 检查阀门是否漏水,如有应及时修复。7.3.3 检查室内消火栓设备管路上的阀门是否为开启状态。7.3.4 检查管路的固定是否牢固,若有松动及时加固。8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护保养8.1 月检查项目8.1.1 电动、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水泵(增压泵)启动运行测试。8.1.

27、2 喷头完好状况、备用量及异物清除等检查。8.1.3 系统所有阀门状态及其铅封、锁链完好状况检查。8.1.4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压、水位测试;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水位以及消防用水不被挪用的技术措施检查。8.1.5 电磁阀启动测试。8.1.6 水流指示器动作、信号反馈试验。8.1.7 水泵接合器完好性检查。8.2 检查与维护要求8.2.1 月检查项目 8.1.1、8.1.4 项采用手动启动或者模拟启动试验进行检查,发现异常问题的,检查消防水泵、电磁阀使用性能以及系统控制设备的控制模式、控制模块状态等。属于控制方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调整控制方式;属于设备、部件损坏、失常的,及时更换;属于供电、燃

28、料供给不正常的,对电源、热源及其管路进行报修;泵体、管道存在局部锈蚀的,进行除锈处理;水泵、电动机的旋转轴承等部位,及时清理污渍、除锈、更换润滑油。8.2.2 喷头外观及备用数量检查,发现有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如溅水盘损坏、溅水盘上存在影响使用的异物等)的,及时更换喷头,清除喷头上的异物;更换或者安装喷头使用专用扳手,备用喷头数不足的及时补充。8.2.3 系统各个控制阀门铅封损坏,或者锁链未固定在规定状态的,及时更换铅封,调整锁链至规定的固定状态;阀门有漏水、锈蚀等情形的,更换阀门密封垫,修理或者更换阀门,对锈蚀部位进行除锈处理。8.2.4 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以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水位不足

29、、气体压力欠压的,查明原因,及时补足消防用水和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水量、气压。8.2.4.1 系统存在严重漏水的,找准渗漏点,按照程序及时报修。DB/ XXXXX201898.2.4.2 水位监控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及时修理或者更换;消防水箱和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玻璃水位计,其两端的角阀在不进行水位观察时恢复至关闭状态。8.2.4.3 检查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压力表的完好性和控制阀开启情况,确定压力表正常时,对消防气压给水设备补压,并检查有无气体泄漏点。8.2.5 利用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对水流指示器动作、报警功能检查时,首先检查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的完好性,符合试验条件的,开

30、启末端试水装置或者试水阀,发现水流指示器在规定时间内不报警的,首先检查水流指示器的控制线路,存在断路、接线不实等情况的,重新接线至正常。8.2.6 检查水流指示器发现有异物、杂质等卡阻浆片的,及时清除异物、杂质;发现调整螺母与触头未到位的,重新调试到位。8.2.7 检查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其附件,闷盖、接口等部件有无缺失。检查相应部件的密封垫完好性,查找管道、管件有无渗漏并进行防锈、除锈处理。8.3 季度检查项目下列项目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8.3.1 报警阀组的试水阀放水及其启动性能测试。8.3.2 室外阀门井中的控制阀门开启状况及其使用性能测试。8.4 维护保养要求8.4.1 分别

31、利用系统末端试水装置、楼层试水阀和报警阀组旁的放水试验阀等测试装置进行放水试验,检查系统启动、报警功能以及出水情况:8.4.2 检查消防控制设备、消防水泵控制设备、测试装置的完好性和控制方式,确认设备(装置)完好,控制方式为“自动”状态后,分别进行功能性试验。8.4.3 检查室外阀门井情况,及时排除积水,清除垃圾、杂物。控制阀门应完全开启到位,阀门按要求查漏、修复、更换、除锈。8.5 年度检查项目下列项目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维护保养:8.5.1 水源供水能力测试。8.5.2 水泵接合器通水加压测试。8.5.3 储水设备是否完好。8.5.4 过滤器排渣、完好状态检查。8.5.5 系统联动测试。8.6

32、 维护保养要求8.6.1 实施水源供水能力测试和水泵接合器通水加压试验。DB/ XXXXX2018108.6.2 查看消防储水设备结构、材料,对于缺损、锈蚀等情况及时进行修复。8.6.3 对系统过滤器滤网进行拆洗,并重新安装到位。8.6.4 系统联动试验按照验收、检测要求组织实施。8.7 系统年度维护保养8.7.1 喷头系统保护区域使用功能、危险性发生变化时,检查喷头选型与保护区域的使用功能、危险性等级等匹配情况,检查发现不匹配时,应及时更换;检查发现喷头变形,有附着物、悬挂物等影响使用情况时,应及时更换或清理。8.7.2 报警阀组确认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消防控制设备以及消防水泵控制装置处于自

33、动控制状态。对湿式报警阀组、干式报警阀组、预作用装置、雨淋报警阀组等按照其组件和功能进行检查。8.7.2.1 检查报警阀组外观标志,标识清晰、内容详实,符合产品生产技术标准要求,并注明系统名称和保护区域,压力表显示符合设定值。8.7.2.2 系统控制阀以及报警管路控制阀全部开启,并用锁具固定手轮,具有明显的启闭标志;采用信号阀的,反馈信号正确;测试管路放水阀关闭;报警阀组处于伺应状态。8.7.2.3 报警阀组的相关组件灵敏可靠;消防控制设备准确接收压力开关动作的反馈信号。8.7.3 湿式报警阀组8.7.3.1 末端试水装置出水压力不低于 0.05MPa,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动作。8

34、.7.3.2 测量水力警铃声强,不应小于 70dB。8.7.3.3 开启末端试水装置 5min内,消防水泵自动启动。8.7.3.4 消防控制设备准确接受并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及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8.7.4 干式报警阀组检查空气压缩机和气压控制装置状态,保持其正常,压力表显示符合设定值。干式报警阀组功能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检查:8.7.4.1 开启末端试水装置,报警阀组、压力开关动作,联动启动排气阀入口电动阀和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报警。8.7.4.2 水力警铃报警,测量水力警铃声强,不得低于 70dB。8.7.4.3 开启末端试水装置 1min后,其出水压力不得低于 0.05MPa。8.7.4

35、.4 消防控制设备准确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电动阀及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8.7.5 预作用装置DB/ XXXXX201811检查预作用装置的空气压缩机和气压控制装置,电磁阀启闭灵敏可靠,反馈信号准确。预作用装置的功能性检查按照下列要求进行:8.7.5.1 火灾报警控制器确认火灾后,自动启动预作用装置(雨淋报警阀) 、排气阀入口电动阀及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动作。8.7.5.2 报警阀组动作后,测试水力警铃声强,不得低于 70dB。8.7.5.3 开启末端试水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确认火灾 2min后,其出水压力不低于0.05MPa。8.7.5.4 消防控制设备准确显示电磁阀、电动阀、

36、水流指示器以及消防水泵动作信号,反馈信号准确。8.7.6 雨淋报警阀组传动管控制的雨淋报警阀组,检查传动管压力表,显示值符合设定值;按照干式系统要求测试气压传动管的供气装置和气压控制装置。雨淋报警阀组功能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检查:8.7.6.1 检查雨淋报警阀组及其消防水泵的自动、手动启动控制方式。8.7.6.2 传动管控制的雨淋报警阀组,传动管泄压后,查看消防水泵、报警阀联动启动情况,动作应准确及时。8.7.6.3 报警信号发出后,检查压力开关动作情况,测量水力警铃声强值,不得低于70dB。8.7.6.4 报警阀组动作后,检查消防控制设备,电磁阀、消防水泵与压力开关反馈信号准确。8.7.6.5

37、并联设置多台雨淋报警阀组,报警信号发出后,检查报警阀组及其组件联动情况。8.7.6.6 手动操作控制的水幕系统,测试其控制阀,启闭灵活可靠。8.7.7 检查水流指示器外观,有明显标志;信号阀完全开启,准确反馈启闭信号;水流指示器的启动与复位灵敏、可靠,反馈信号准确。8.7.8 检查末端试水装置的阀门、试水接头、压力表和排水管,设置齐全,无损伤;压力表显示正常,符合规定要求。9 水喷雾灭火系统维护保养9.1 系统消防水泵应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每月模拟自动控制的条件启动运转一次。9.2 电磁阀应每月检查并进行启动试验,动作失常时应及时更换。9.3 每个季度应对系统所有的

38、试水阀和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检查系统启动、报警功能及出水情况是否正常。DB/ XXXXX2018129.4 每月对系统上所有固定控制阀门在开启或规定状态的铅封、锁链进行一次检查,当有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更换。10 细水雾灭火系统维护保养10.1 系统巡查单位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人员每日对系统巡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10.1.1 检查系统的消防水泵、稳压泵等用电设备配电控制柜,观察其电压、电流监测是否正常;检查系统监控设备供电是否正常,系统中的电磁阀、模块等用电元器件是否通电。10.1.2 检查高压泵组电动机有无发热现象;检查稳压泵是否频繁启动;检查水泵控制柜(盘)的控制面板及显示

39、信号状态是否正常;检查泵组链接管道有无渗漏滴水现象;检查主出水阀是否处于打开状态;检查水泵启动控制和主、备泵控制是否设置在“自动”位置。10.1.3 检查分区控制阀(组)等各种阀门的标志牌是否完好、清晰;检查分区控制阀上设置的对应于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永久性标识是否易于观察;检查阀体上水流指示永久性标志是否易于观察,与水流方向是否一致;检查分区控制阀组的各组件是否齐全,有无损伤,有无漏水等情况;检查各个阀门是否处于常态位置。10.1.4 检查储气瓶、储水瓶和储水箱的外观是否无明显磕碰伤痕或损坏;检查储气瓶、储水瓶等的压力显示装置是否状态正常;检查储水箱的液位显示装置是否正常工作;寒冷和严寒地区检

40、查设置储水设备的房间温度是否低于 5。10.1.5 检查释放指示灯、报警控制器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检查喷头外观有无明显磕碰伤痕或者损坏,有无喷头漏水或者被拆除、遮挡等情况。10.1.6 检查系统手动启动装置和瓶组式系统机械应急操作装置上的标识是否准确、清晰、完整,是否处于正确位置,是否与其所保护场所明确对应;检查设置系统的场所及系统手动操作位置处是否设有明显的系统操作说明。10.1.7 检查系统防护区的使用性质是否发生了变化;检查防护区内是否有影响喷头正常使用的吊顶装修;检查防护区内可燃物的数量及布置形式是否有重大变化。10.2 系统周期性检查维护系统及系统组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定其功能满

41、足要求。10.3 月检的内容和要求10.3.1 检查系统组件的外观是否无碰撞变形及其它机械性损伤;10.3.2 检查分区控制阀动作是否正常;10.3.3 检查阀门上的铅封或锁链是否完好,阀门是否处于正确位置;10.3.4 检查储水箱和储水容器的水位及储气容器内的气体压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10.3.5 对于闭式系统,利用试水阀对动作信号反馈情况进行试验,观察其是否正常动作和显示;DB/ XXXXX20181310.3.6 检查喷头的外观及备用数量是否符合要求;10.3.7 检查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等是否完整无损。10.4 季检的内容和要求10.4.1 通过试验阀对泵组式系统进行 1次放水试

42、验,检查泵组启动、主备泵切换及报警联动功能是否正常;10.4.2 检查瓶组式系统的控制阀动作是否正常;10.4.3 检查管道和支、吊架是否松动,管道连接件是否变形、老化或有裂纹等现象。10.5 年检的内容和要求10.5.1 定期测定一次系统水源的供水能力;10.5.2 对系统组件、管道及管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洗储水箱、过滤器,并对控制阀后的管道进行吹扫;10.5.3 储水箱每半年换水一次,储水容器内的水按产品制造商的要求定期更换;进行系统模拟联动功能试验。11 泡沫灭火系统维护保养11.1 建筑管理或使用单位经过专门培训的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每日对系统进行外观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11.1.1

43、查看消防泵及控制柜的工作状态,稳压泵、增压泵、气压罐的工作状态,泵房的工作环境;查看消防水池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设施;查看补水设施;查看防冻设施。11.1.2 查看泡沫喷头外观、泡沫消火栓外观、泡沫炮外观、泡沫产生器外观、泡沫液储罐间环境、泡沫液储罐外观、比例混合器外观、泡沫泵工作状态。11.1.3 查看水泵控制柜仪表、指示灯、控制按钮和标志;模拟主泵故障,查看自动切换启动备用泵情况,同时查看仪表及指示灯显示。11.1.4 查看泡沫液储罐罐体、铭牌及配件。11.1.5 查看相关阀门启闭性能、压力表状态。11.1.6 查看泡沫产生器吸气孔、发泡网及暴露的泡沫喷射口是否有堵塞。11.2 每周对

44、消防泵和备用动力以手动或自动控制的方式进行一次启动试验,看其是否运转正常,试验时泵可以打回流,也可空转,但空转时运转时间不大于 5s,试验后必须将泵和备用动力及有关设备恢复原状。11.3 系统月检要求11.3.1 对低、中、高倍数泡沫产生器,泡沫喷头,固定式泡沫炮,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液储罐进行外观检查,各部件要完好无损。DB/ XXXXX20181411.3.2 对固定式泡沫炮的回转机构、仰俯机构或电动操作机构进行检查,性能要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11.3.3 泡沫消火栓和阀门要能自由开启与关闭,不能有锈蚀。11.3.4 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管道及管件不能有损伤。11.3.5

45、 对遥控功能或自动控制设施及操纵机构进行检查,性能要符合设计要求。11.3.6 对储罐上的低、中倍数泡沫混合液立管要清除锈渣。11.3.7 动力源和电气设备工作状况应良好。11.3.8 水源及水位指示装置应正常。11.4 系统年度检查要求11.4.1 每半年检查要求每半年除储罐上泡沫混合液立管、液下喷射防火堤内泡沫管道,以及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进口端控制阀后的管道外,其余管道需要全部冲洗,清除锈渣。对于储罐上泡沫混合液立管可不冲洗,但要清除锈渣。 11.4.2 每两年检查要求11.4.2.1 对于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进行喷泡沫试验,并对系统所有组件、设施、管道及管件进行全面检查。11.4.2.2 对

46、于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在防护区内进行喷泡沫试验,并对系统所有组件、设施、管道及管件进行全面检查。11.4.2.3 系统检查和试验完毕,要对泡沫液泵或泡沫混合液泵、泡沫液管道、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消火栓、管道过滤器和喷过泡沫的泡沫产生装置等用清水冲洗后放空,复原系统。12 气体灭火系统维护保养12.1 建筑管理或使用单位经过专门培训的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每日对系统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12.1.1 检查气体灭火控制器工作状态是否正常,盘面紧急启动按钮保护措施是否有效;检查主电是否正常,指示灯、显示屏、按钮、标签是否正常,钥匙、开关等是否在平时正常位置

47、,系统是否在通常设定的安全工作状态。12.1.2 每日应对低压二氧化碳储存装置的运行情况、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状态进行检查并记录。12.1.3 选择阀、驱动装置上标明其工作防护区的永久性标志应明显。12.1.4 防护区外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是否完好。12.1.5 防护区入口处灭火系统防护标志是否设置完好。DB/ XXXXX20181512.1.6 预制灭火系统、柜式气体灭火装置喷嘴前 2.0m内不得有阻碍气体释放的障碍物。12.1.7 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与应急操作处有防止误操作的警示显示与措施。12.2 月检查项目12.2.1 对灭火剂储存容器、选择阀、液流单向阀、高压软管、集流管、启动装

48、置、管网与喷嘴、压力信号器、安全泄压阀及检漏报警装置等系统全部组件进行外观检查。系统的所有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它机械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层应完好,铭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12.2.2 气体灭火系统组件的安装位置不得有其它物件阻挡或妨碍其正常工作;12.2.3 驱动控制盘面板上的指示灯应正常,各开关位置应正确,各连线应无松动现象;12.2.4 火灾探测器表面应保持清洁,应无任何会干扰或影响火灾探测器探测性能的擦伤、油渍及油漆;12.2.5 气体灭火系统贮存容器内的压力、气动型驱动装置气动源的压力均不得小于设计压力的90%。12.3 检查维护要求12.3.1 对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装置的液位计进行检查,灭火剂损失 10%时应及时补充;12.3.2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管网灭火系统及 IG541灭火系统等系统的检查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2.3.2.1 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全部系统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它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应完好,铭牌和保护对象标识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12.3.2.2 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内的压力,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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