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三四小学干部学习记录学习时间 3 月 15 日 学习地点 校长室负责人 李雪琴 记 录 人 李雪琴参加学习人 员学习内容学习 2011 年组织工作要点1、以迎接建党 90 周年为契机,全面深化创先争优活动、1、科学制定学习型党组织评价标准,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理论素养。、2、营造争创氛围,提升党员队伍综合素质。、3、加强党建创新亮点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创先争优活动得整体水平。、4、推进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创先争优,提高优质服务水平。、5、开展建党 90 周年表彰活动,展示创先争优活动阶段成果。2、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内容,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6、制定海淀区教育系统基
2、层党组织工作手册,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各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7、进一步完善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评价机制。、8、明确党组织定位,健全重大问题的决策机制。、9、加强党建研究工作,提高党建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3、规范干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10、完善干部管理机制,优化干部资源配置。、11、建立多元干部考核评价体系。、12、有重点、分层次进行干部培训。、13、统筹抓好人才队伍建设。、14、进一步深化书记、校长健康工程。4、进一步做好统战工作,发挥各民主党派的积极作用备注苏三四小学干部学习记录学习时间 6 月 24 日 学习地点 校长室负责人 李雪琴 记 录 人 李雪琴参加学习人 员
3、学习内容学习领导干部要做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表率从十种效应看作风建设的十个问题1、从冰山效应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2、从泡菜效应看作风建设的全局性3、从煮蛙效应看作风建设的长期性4、从淬火效应看作风建设的艰巨性5、从热炉效应看作风建设的严肃性6、从鲶鱼效应看作风建设的针对性7、从破窗效应看作风建设的自觉性8、从蝴蝶效应看作风建设的系统性9、从狮羊效应看作风建设的示范性10、从稻草效应看作风建设的实效性备注苏三四小学干部学习记录学习时间 10 月 15 日 学习地点 校长室负责人 李雪琴 记 录 人 李雪琴参加学习人 员学习内容廉政准 则:52 不准“1、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
4、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3、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4、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5、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6、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7、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8、 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 的股份或者证券;9、 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10、 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11、 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
5、,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12、 不准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13、 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14、 不准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15、 不准私存私放公款;16、 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17、 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18、 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19、 不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20、 不
6、准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21、 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22、 不准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23、 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24、 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25、 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26、 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27、 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28、 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29、 不准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
7、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30、 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 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31、 不准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32、 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33、 不准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34、 不准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8、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35、 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36、 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37、 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38、 不准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
9、公用品;39、 不准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40、 不准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41、 不准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42、 不准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43、 不准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44、 不准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45、 不准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46、 不准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
10、包、租赁等事项。47、 不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 政绩工程 ”;48、 不准虚报工作业绩;49、 不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50、 不准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51、 不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52、 不准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备注苏三四小学干部学习记录学习时间 10 月 15 日 学习地点 校长室负责人 李雪琴 记 录 人 李雪琴参加学习人 员学习内容学习新时期加强我国廉政文化建设的方法1、矫正腐败印象的途径与方法、1、灌输和驳斥等方法的局限性、2、找准腐败印象产生
11、的根源、3、矫正腐败印象的对策2、预防腐败制度化倾向的途径与方法、1、腐败制度化是最严重的腐败、2、腐败制度化的原因、3、防治腐败制度化的途径与方法3、开辟社会交往健康渠道的途径与方法、1、两种交往原则的冲突与影响、2、传统移风易俗模式的特点和局限、3、构建健康社会交往模式的途径和方法4、培育公民重法守法意识的思路和方法、1、不重法守法意识的类型和特点、2、培育公民重法守法意识的一般思路、3、改革培育公民重法守法意识的方法备注苏三四小学干部学习记录学习时间 5 月 20 日 学习地点 校长室负责人 李雪琴 记 录 人 李雪琴参加学习人 员学习内容党员的义务(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
12、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
13、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党员的权利:(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
14、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备注苏三四小学干部学习记录学习时间 3 月 28 日 学习地点 校长室负责人 李雪琴 记 录 人 李雪琴参加学习人 员学习内容学习2012 年组织工作要点1、以基
15、层组织建设年为抓手,全面深化创先争优活动,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1、推行”双建设“ 标准和” 双报告“制度、2、巩固”双培养“ 成果,提高党员队伍生机活力、3、进一步推进党建创新亮点工程建设,提升创新争优活动的整体水平、4、建立并实施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5、大力推进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创先争优,提高优质服务水平、6、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表彰活动,营造应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良好氛围2、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内容,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7、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好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8、认真贯彻教育系统区第十一次党代表任期制、9、明确党组织定位,健全重大问题的决策机制、10、加强党建研究,破解基
16、层党组织建设中的重点难点为题,提高党建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3、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机制,优化干部资源配置、11、落实海淀区中小学党政正职选拔任用办法、12、落实海淀区中小学校长任期管理制度、13、规范副校级和中层干部聘任制度、14、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15、完善党政正职后备干部管理制度、16、完善教育系统干部管理系统4、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提升干部队伍素质、17、做好名优校长培养工作、18、分层分类实施干部培训、19、继续做好干部挂职交流培训5、统筹抓好人才工作(二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6、继续实施书记校长健康工程(二十一)进一步深化书记、校 长健康工程7、做好统战工作(二十二)做好统战各项工作8、打造过硬的组工干部队伍(二十三)以打造一流科室和过 硬队伍为要求,着力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备注苏三四小学干部学习记录学习时间 1 月 10 日 学习地点 校长室负责人 李雪琴 记 录 人 李雪琴参加学习人 员学习内容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