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印发吉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州)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及长白山管委会社会管理办公室,吉林大学、延边大学、北华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各临床医院,厅直属各单位:现将吉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细化、量化考评内容和标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抓好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并做好此项工作的信息沟通交流。附件: 吉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二九年二月二十日2附件:吉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
2、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护士条例、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吉林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医德与服务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 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快卫生
3、诚信体系建设,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二、考评范围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3三、组织领导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成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考核。(一) 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隋殿军 李殿富副组长:张 义 侯明山 秦海涛 郭庆河 霍凤兰 邱德亮 郝久利成 员:曲日胜 刘中正 郭齐祥 赵庆阳 周振元王文举 范 明 张天旭 李红梅(二)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纠风办四、考评内容及标准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按百分制进行评定, 基础分为 80 分,满分 100 分,并设立加分、扣分和“
4、一票否决 ”项目。加分后的累计得分不得超过 100 分,超过 100 分的以 100 分计算;扣分后的累计得分不得低于 0 分,低于 0 分的以 0 分计算。(一)医德考评基本要求(基础分 80 分):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 分)。(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5 分);4(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5分)。2、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 分)。(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3 分);(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5、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3 分);(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4 分)。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 分)。(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3 分);(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 顶、推、拖 ”现象(4 分);(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3 分)。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5 分)。(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
6、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3 分);(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3 分);5(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3 分);(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3 分);(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3 分)。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5 分)。(1)严格
7、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5 分);(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4 分);(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6 分)。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 分)。(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对口支援等医疗活动(5 分);(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5 分)。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0 分)。(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6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5 分);(2)增强责任意
8、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5 分)。(二) 医德考评加分项目(具体加分标准附后):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工作。 2、积极参加基层卫生帮扶、对口支援及其他各种卫生公益服务工作。 3、收到患者及家属表扬信、锦旗等。 4、先进事迹、典型正面事迹在各级新闻媒体报道的。5、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的。6、有发明创新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获行政部门表彰的。7、自觉拒收患者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 、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或有关部门的。8、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任何形式的回扣,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9、积极维护医疗秩序,敢于同违法行
9、为作斗争。 10、在其他工作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单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或政府表彰的。(三)医德考评扣分项目(具体扣分标准附后):1、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的。 2、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的。 3、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活动的。 74、上班仪表着装不整、不佩戴胸牌上岗、语言不文明的。 5、被投诉服务态度较差,有“生、冷、硬、顶、推、脱” 现象,或被媒体曝光的。6、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缺陷或不足,引起服务对象不满意或发生争吵的。7、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提高标准收费,或有私收、乱收费用行为的。8、有滥检查、滥用药、开大处方行为的。9、违规使用
10、医用耗材的。10、不落实首诊负责制或首问负责制的。11、泄露患者隐私或医学秘密,造成不良影响的。12、违反医疗操作常规,或因工作不认真造成医疗纠纷的。13、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影响较坏,工作受到影响的。14、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任务的。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四)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其当年医德考评结果直接认定为较差:1、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2、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私收、乱收费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或新闻媒体曝光的。 3、私设“小金 库” 的。84、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5、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
11、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6、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7、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制剂、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8、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9、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10、非医学需要,利用超声等手段对胎儿作性别鉴定的。 11、违反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12、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13、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的。15、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
12、材、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财物、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6、违反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擅自接受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经9销人员的资助,外出参加学术活动、交流、考察、旅游等活动的。17、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18、不服从组织安排,拒绝参加基层卫生帮扶、卫生对口支援、卫生援外工作的。 19、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20、其他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分的。21、有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
13、德和医学伦理道德情形的。 五、考评方法和步骤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每年进行一次。各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有条件的可建立电子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一)个人自评:医务人员根据医德考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二)科室初评: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三)单位总评: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根据个10人自评和科室初评的结果,以日常检查、问
14、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填写综合评语。六、考评结果及应用(一)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并按下列条件确定:优秀:考评得分在 90 分以上(含 90 分),且没有扣分;良好:考评得分在 80 分以上(含 80 分),且扣分不超过 15 分;一般:考评得分在 60 分以上(含 60 分),且扣分不超过 30 分;较差:考评得分在 60 分以下,或扣分超过 30 分或有“一票否决” 行 为。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 15%。(二
15、)医德考评结果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1、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以及评选本年度各类先进(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的优先评选);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2、作为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11方能晋职晋级。考核周期内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不予推荐晋升职务和职称,并在本年度不得晋升薪级工资,不得发放绩效工资。3、作为执业医师考核、注册的重要依据。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
16、注册。4、作为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以上方能聘用,对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医务人员,视情节可作缓聘、低聘或解聘处理。5、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 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七、监督管理(一)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主管其辖区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负责本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二)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组织实施医德考评制度,成立由院领导、医疗、护理、人事、党办、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领导小组,并指定具体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医
17、务人员所在科室要成立医德考评小组,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12(三)医院各职能科室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监督,按照医德考评标准,做好日常的检查、考核、登记和问卷调查、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相关资料的收集,为年终医德考评提供准确、真实依据,凡加分、减分要有记录和凭证。对年终无法提供本应该提供的日常检查结果和资料的,对职能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四)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每年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保医德考评工作取得实效。(五)对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不力,存在走形式、走过场问题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
18、责令整改,经责令仍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六)全省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细化、量化考评内容和标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医德考评工作顺利进行。(七)全省各地区、各医疗机构每年要将本地区、本单位医务人员医德年度考评工作情况逐级上报主管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八、有关说明(一)各级各类预防、保健机构中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13(二)本实施办法由吉林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三)本实施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1、吉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加分标准;2、吉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扣分
19、标准。14附件 1:吉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加分标准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工作的每次加 2 分,表现突出受到县市级、设区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政府表彰的每次分别加 3、5、8 分。2、积极参加基层卫生帮扶、对口支援工作时间在 1-3 个月的每次加 1 分,时间在 3-6 个月的每次加 2 分,时间在 6 个月以上的每次加 3 分,因工作表现突出受到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表彰的另加 2 分,参加单位组织的义诊等卫生公益服务工作的每次加 0.5分。3、收到患者及家属表扬信、锦旗给个人的每次加 0.2 分,给集体的有关人员加 0.1 分,每人最多加 5 分;收到单位表扬信、锦旗给个人的每次加 0
20、.5 分,给集体的有关人员各加 0.5 分,每人最多加 5 分。154、先进事迹、典型正面事迹在省、设区市和县市新闻媒体报道的每次分别加 3、2、1 分,属集体的有关人员每次分别加2、1、0.5 分,每人最多加 5 分。5、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院级加 1 分、县市级加 3 分、设区市加 5 分、省级加 10 分、国家级加 20 分。6、自觉拒收患者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 、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每次加1 分,每人最多加 5 分。7、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任何形式的回扣,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每次加 1 分,每人最多加
21、5 分。8、有发明创新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获各级行政部门表彰的,院级每项加 1 分、县市级加 2 分、设区市级加 3 分、省级加 4 分、国家级加 5 分。9、为维护医疗秩序勇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受到本单位或上级有关部门表扬的每次加 1-3 分。10、在其他工作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单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或政府表彰的,可参照其他加分标准,对有关人员进行适当加分。16附件 2:吉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扣分标准1、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的一次扣 1 分。 2、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 1 分,旷工每次扣 3 分。 3、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的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活动的每次扣 3 分,工作岗位吃零食
22、的每次扣 1 分,工作时间饮酒及酒后上岗的每次扣 5 分。 4、上班时间仪表着装不整、不佩戴胸牌上岗、语言不文明的每次扣 1 分; 5、有“生、冷、硬、 顶 、推、脱” 现象,被投 诉到本单位并查实的每次扣 2 分,被投诉到同级行政部门并查实或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 3 分,被投诉到上级行政部门并查实或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 5 分;6、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缺陷或不足,引起服务对象不满意或发生争吵的一次扣 5 分;177、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提高标准收费,或有私收、乱收费用行为的对科室主任、护士长、当事人每次扣 5 分;8、有滥检查、滥用药、开大处方行为的每次扣 5 分,有搭车开药、检查的每次扣 8 分;9、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的每次扣 10 分,违规使用其他医用耗材的每次扣 1-5 分10、不落实首诊负责制或首问负责制的每次扣 5 分; 11、泄露患者隐私或医学秘密的每次扣 5 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 10 分;12、违反医疗操作常规,或因工作不认真造成医疗纠纷的根据责任轻重每次扣 5-10 分;13、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影响较坏,工作受到影响的每次扣 5 分;14、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每次扣 5 分。15、由于违规违纪受到批评教育、戒免谈话等每次扣 1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