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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卖管理考核办法.doc

上传人:myw993772 文档编号:6488873 上传时间:2019-04-14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5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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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专卖管理考核办法(讨论稿)为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推进专控体系建设,落实市局专控体系“提升年 ”的总体要求,确保 实现 2012 年专卖管理工作全面上水平,根据 xx 的相关考核细则要求,结合当前兖州市场形势,本着严格奖惩制度、充分调动专卖执法人员的积极性这一主要目的,制定本考核办法。一、专卖业绩指标考核(一)查获卷烟指标。稽查中队、稽查分队(所)负责加强辖区市场管理,全面清理辖区各类非法卷烟,保持辖区卷烟市场净化率。稽查分队(所)每人每月查获卷烟指标基数为10 条(非法生产卷烟、地区外渠道外卷烟、走私卷烟按照 1:1的条数比例换算;地区内渠道外卷烟按照 2:1 的条数比例换算;无证经营卷

2、烟按照 5:1 的条数比例换算;烟叶、烟丝每 5公斤折算卷烟 1 条),稽查中队每人每月查获卷烟指标基数为 15 条(非法生产卷烟、地区外渠道外卷烟、走私卷烟按照1:1 的条数比例换算;地区内渠道外卷烟按照 2:1 的条数比例换算;无证经营卷烟按照 5:1 的条数比例换算;烟叶、烟丝每5 公斤折算卷烟 1 条)超额完成任务,每多查获 1 条加 0.5 分,每少查获 1 条扣 0.5 分。加分不超过 10 分。当月部门查获卷烟指标达不到任务指标 20%的,扣部门负责人 10 分,其他人员 5 分;达不到任务指标 50%的,扣部门负责人 5 分,其他人员 2.5 分。考核对各辖区分别抽查 15-2

3、0 户,检验市场检查效果,每发现 1 户存在渠道外烟、走私卷烟或假冒卷烟等违法卷烟,扣该辖区稽查中队长、所长、所属线路市管员各 1 分。在市局(公司)组织的考核中,每发现 1 户存在渠道外烟或假冒卷烟,扣该辖区稽查中队长、所长、所属线路市管员各 2 分。(二)大要案件指标。稽查中队每月应完成一起万元以上大要案件指标。其中,查获非法生产卷烟、走私卷烟或地区外渠道外卷烟的每完成 1 起中队长加 10 分,所属稽查中队稽查员每人加 5 分。超额完成该类案件 1 起,中队长加 10 分,所属稽查中队稽查员每人加 5 分;查获烟叶烟丝或地区内渠道外卷烟的每完成 1 起中队长加 5 分,所属稽查中队稽查员

4、每人加 2.5 分。超额完成该类案件 1 起,中队长加 5 分,所属稽查中队稽查员每人加 2.5 分。当月未完成万元以上大要案件指标的,中队长扣 10 分,所属稽查中队稽查员每人扣 5 分。查获 5 万元以上案件或符合国家局标准的网络案件的,局领导视查获情况进行奖励。稽查分队(所)如完成上述案件标准的,按照以上标准加分,但是不作为每月必须完成的专卖管理指标。(三)批捕判刑指标。稽查大队每月完成行政拘留 3 人或刑事拘留、批捕、判刑、劳教 1 人的目标任务。行政拘留每超额完成 1 人,加 1.5 分。未完成 1 人,扣 1.5 分;刑事拘留、批捕、判刑、劳教人数每超额完成 1 人,加 3 分。此

5、项加分不超过 10 分。(四)许可证管理考核。稽查分队(所)负责辖区行政许可相关事宜,应对辖区内持证零售户持证亮证情况进行管理,并对辖区内出现的无证经营现象进行劝导及清理。辖区内所有持证零售户必须亮证经营,将许可证悬挂在商店内醒目位置,许可证保持清洁,许可证副本保管妥善。考核各辖区分别抽查 15-20 户,检查零售户持证亮证情况及无证经营户情况,发现未亮证经营、许可证被遮盖或无证经营的,每户扣所属线路市管员 1 分,所长及中队长负连带责任,扣 1 分。在市局(公司)组织的考核中发现上述问题的,每户扣所属线路市管员 2 分,所长及中队长负连带责任,扣 2 分。二、专卖基础管理考核(一)行政许可。

6、案卷评查小组对行政许可案卷进行检查,评查参照兖州烟草专卖局案卷办理办法执行。许可案卷存在问题,造成重大影响、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部门负责人扣 3 分,直接责任人正式工待岗,聘用人员予以辞退。(二)案件管理。案件管理员负责案件结案率,及时通知违法零售户以及无证户对违法案件进行处理,督促各稽查中队、稽查分队(所)对不来处理的违法零售户以及无证户上门通知。每月案件结案率不低于 90%。每低 1 个百分点,扣案件管理员 0.3 分,扣分不超过 3 分,每高 1 个百分点,给案件管理员加 0.3 分,加分不超过 3 分。因稽查中队、稽查分队(所)通知不到位而未结案的案件,每案扣中队长、所长 0.6分

7、。专卖监督管理科每月月底统计当月结案率,计算考核得分。行政处罚过程中,及时制作法律文书,履行法律程序,案卷评查小组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检查,评查参照兖州烟草专卖局案卷办理办法执行。因行政处罚不当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造成重大影响的,直接责任人正式工待岗,聘用人员予以辞退。(三)举报投诉处理。专卖监督管理科(内管科)、法制科、专卖管理所、稽查大(中)队负责及时对社会举报、投诉信息和上级转交的举报、投诉信息进行处理,对举报、投诉的情况迅速向相关部门反馈落实,妥善处置,做好记录。由上级转交的举报、投诉信息要在处理后及时进行汇报。相关部门在接到举报、投诉后视路途远近,迅速赶赴举报、投诉现场,城区最

8、多不超过 30 分钟,农村最多不超过 60 分钟。每月由分管领导、考核办公室、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法制科组成考核小组,检查各部门举报投诉受理及处理情况,发现处理举报、投诉不及时的,扣相关部门负责人 1.5 分。因时间拖延致使重大案情受到延误的,扣相关部门负责人 3 分,并追究责任。(四)涉案物品管理。各部门查办案件,应对涉案物品认真核实,如实填写涉案物品品种、规格、数量、特征等相关信息,涉案卷烟条包和零盒卷烟全部粘贴兖州市烟草专卖局抽样取证封签。仓库保管员负责对涉案物品进行及时入库管理,分别归类,如实填写“五账一卡”,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考核查阅相关账册及垛位卡,发现卷烟未按照规定及

9、时入库,每案扣案件承办人 1 分;未全部粘贴兖州市烟草专卖局抽样取证封签或内容填写不规范,每案扣案件承办人 1分。未执行“ 五账一卡 ”管理制度,或卷烟未及 时入库、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发现一次扣 3 分。涉案物品管理违反内部专卖监督管理规定,每项扣具体责任人员 6 分并追究责任。三、专控体系考核1、市场基础数据(1)持证户:基础信息及零售户店面、人员照片准确无误、内容详实。新增持证户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后 2 日内由系统管理员划拨至市管员,市管员 7 日内将新增持证户的基本信息、照片采集按规定进行维护上传,客户档案同时进行维护更新。考核抽查系统 5 户持证户基础信息等资料,文字资料抽查客户档

10、案是否与专控体系对应,信息维护是否及时。有一项不对应的或存在错误的,扣市管员 1 分。(2)无证户、最小市场、集贸市场:专控体系信息如有变动应在 3 日内由所属线路进行更新,要求信息准确无误。纸质版无证户档案、集贸市场档案及客户档案(最小市场基本信息采集表)要同步维护更新。考核抽查系统无证户、最小市场、集贸市场各 2 个,查看信息与文字资料的对应情况,信息维护是否及时。有一项不对应的或存在错误的,扣市管员1 分。2、市场监管(1)计划日志:市管员每天制定次日走访计划或其他计划,撰写走访日志,分队长次日早 8 时前进行审批,计划与日志要一一对应,遇周末休息时,周五时制定次周周一计划。除日常走访外

11、,分队长每周制定至少 2 天跟踪检查计划,并与跟踪检查结束后进行总结。考核查看走访计划,根据计划进行回访调查,回访各辖区不少于 15-20 户,发现走访不到位的,每户扣市管员 1 分。走访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发现一次扣市管员 5 分。(2)信息反馈:市管员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提报,从专控体系进行信息反馈,并填制纸质版信息反馈单,分队长于次日 8 点前审核后提交专卖科,专卖科每天进行审批,接收部门于 48 小时内落实并反馈。考核查看信息反馈单的传递落实情况,传递反馈落实不及时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 0.5分。(3)计划总结:分队长每周五之前制定次周周工作计划,当周周工作总结于次周周一之前书写完毕

12、。分队长每月 30日前制定次月月工作计划,当月月工作总结于次月 2 日前书写完毕。计划、总结的内容要全面,除线路、辖区市场情况、销量情况外,辖区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销结合中的问题、专控体系的应用、 “三三制 ”工作法的落实 等内容均要制定计划、总结归纳。考核抽查计划、总结是否准时制定,内容是否全面合理。计划总结制定不及时的,扣分队长 1 分。内容简单、无法真实反映工作情况的,扣分队长 1 分。(4)预警信息处理:全市专控体系“三三制” 工作法筛查数据预警信息下发后,专卖科综合管理员对预警信息进行初级筛查,在当天将筛查后的预警信息按部门发送至各稽查分队,由分队长在 3 日内组织专销结合例会进行中级

13、筛查,在剔除正常波动客户后,由市管员每月 8-28 日对余下的异常客户制定走访计划,作为重点户走访,逐户实地摸排核实销售异常客户情况,判定为守法客户的,将波动情况反馈至客户经理,进行营销跟踪服务;有违法嫌疑的,将违法信息反馈至稽查中队或稽查分队进行市场检查,查是否存在违法经营情况,如存在,填写违法经营情况摘要。每月 30 日前,将个人填写全市卷烟市场信息“ 三级筛查” 信息处 理表单(纸质及电子版)交专卖科。专卖科综合管理员汇总填制全市卷烟市场信息“ 三 级筛查 ”信息处 理表单电子版,次月 2 日前,反馈前至市局(公司)专卖科。考核查看走访计划,根据计划进行回访调查;根据预警筛查信息,回访重

14、点走防户。重点预警户走访不到位,扣线路市管员 2 分。存在问题但是在筛查中未发现的,扣线路市管员 5 分。(5)专销结合例会:全市专控体系“三三制” 工作法筛查数据预警信息下发后,由分队长在 3 日内组织专销结合例会,进行中级筛查,共同研究论证客户是否属于正常波动,填写“波 动 原因摘要 ”,剔除正常波 动客户,并于会 议结束后 2 日内书写专销结合例会记录。原则上每两周要组织一次专销结合例会,专销结合例会不能只讨论预警信息的筛查、处理。考核抽查专销结合例会记录,抽查与会人员会议记录,评析会议内容是否与实际工作相符,除特殊情况外是否准时召开例会,未按照规定召开例会的,扣稽查分队长 2 分。(6

15、)市场分析报告:由市管员次月 1 日前提报当月片区市场分析报告,分队长次月 2 日前提报当月辖区市场分析报告,专卖科综合管理员次月 3 日前提报县域市场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名称统一为:线路,第 X 稽查分队第 X 线路 X 月份市场分析报告。辖区,第 X 稽查分队 X 月份辖区市场分析报告。县域,xx 烟草专卖局 X 月份县域市场分析报告。 (数字为大写)。考核抽查线路、辖区市场分析报告,与实际是否相符,内容是否翔实,是否准时上报。有一项不符合的,扣责任人1 分。(7)案情预警:市局案情信息预警通知书下发后,由稽查大队根据案情信息预警制定当月稽查计划,明确市场稽查的重点案件类别、重点涉案区域、重

16、点涉案牌号,在 2 日内将稽查计划下发至各稽查中队,各稽查中队在接到稽查计划后,在 2 日内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当月稽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市场稽查工作,保留工作痕迹,在次月 2 日前,将落实稽查计划的情况上报稽查大队汇总后进行通报。考核查看计划制定情况和落实痕迹,回访重点涉案区域,为对预警区域进行市场检查的,扣辖区稽查中队长 5 分。3、GIS 模块新增零售户、新增案件由市管员、稽查员于 7 日内在地图相应位置进行描点。考核查看 GIS 描点情况,是否及时描点,未描点或描点不及时的,每发现一户扣 0.5 分。4、综合水平为提升专卖人员专控体系操作水平,检验专卖人员专控体系应用实际能

17、力,每月下旬组织开展专控体系应用操作测评,具体分两个部分,一是闭卷测试,全体专卖人员参加,主要内容是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专控体系及“三三制” 工作法等内容,分为填空、选择、判断、简答、论述等题型,考试分 AB卷;二是技能测试,从各稽查分队、稽查中队分别抽 2 名专卖人员参加测试,以上机操作为主,测试内容主要为市场分析、计划制定、零售户维护、案件录入等操作流程。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闭卷测试、技能测试环节各占 50%,最终成绩 80 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高于 95 分的,加 2 分。低于 60 分的,扣 2 分。专卖人员无法完整操作或无法理解具体流程的,视情况予以劝退离开专卖岗位。5、案件维护

18、稽查中队、稽查分队(所)及时将案件查获的信息录入专控体系,严格按照信息填写规定和案件办理期限进行案件录入,认真核对案件当事人信息、涉案物品信息、卷烟打码信息、涉案车辆信息以及银行账号信息等内容。每月对专控体系录入的案件进行查阅,发现有超过规定办案期限的案件,每案扣案件承办人 0.5 分。因案件具体内容措辞不当被驳回的,每案扣案件承办人 0.5 分。涉案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填写不详细的,每案扣案件承办人 0.5 分。(六)痕迹化管理考核。专卖各部门加强痕迹化、规范化管理,按照标准填写各类档案、表格,确保资料档案齐全,字迹工整、清晰,无缺项、漏项,数据准确,内容详实,更新及时,电子文档要存入专门的文

19、件夹,纸质档案存放整齐。考核痕迹化管理情况,每发现少填写一项,或填写不规范、不完整,填写内容空洞等情况,档案建立不完整,扣相关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各 0.5 分。严肃工作纪律,单日迟到 10 分钟以内,扣 1 分;迟到 30分钟以内,扣 1.5 分;迟到超过 30 分钟,单日以旷工计算。四、内部管理监督考核(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内管人员及时准确向市局上报各类报表、信息、数据文字材料等。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向内管科报送各类报表、信息、数据文字材料等,稽查分队(所)每周一上午 11:00 前上报上一周检查监督情况报告,上一周预警信息登记表、预警信息检查表。考核内部监管数据上报的痕迹化资料,发现迟报、漏

20、报或错报的,每次扣部门负责人 1 分,扣相关责任人 1 分。不按时上报,每次扣部门负责人 1 分,内容分析不具体、数据不准确扣 1 分,内容虚假每次扣部门负责人 1 分。市管员及时对所属线路的准运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在准运证监管人员处签字确认,并滚动保存 6 个月。考核抽查15-20 户零售 户,发现监督检查不到位,造成小票不粘贴或丢失等不完整现象,每次扣所属线路市管员 1 分;30 日内未进行到货确认的,每次扣所属线路市管员 1 分。因未确认造成卷烟体外循环等恶劣后果的,本项扣所长及所属线路市管员3 分。稽查分队(所)每季度抽查不少于辖区市场 5%的零售户,并根据抽查情况如实填写“整顿规范经

21、营 、加强内部监管” 检查情况登记表。考核稽查分队(所)内管检查登记表的痕迹化记录,发现未实施检查、无相关记录、虚假记录、未及时反映问题、未及时上报记录的每次扣所长 1 分。因未及时进行抽查而出现违规经营现象的,本项扣所长 3 分。(二)制度建设。内部管理监督科负责对制度建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系统 完善,覆盖全面” 的制度体系, 严格落实制度废、改、立工作,加强制度培训、执行落实的监督管理。内管部门对单位所有制度进行梳理,建立制度动态化管理档案,及时对制度进行变更。考核查阅制度动态化档案以及制度“废 、改、立” 等痕迹化 资料,发现制度动态 化管理不到位、未建立档案的,扣内管部门负责人 3

22、分。制度“废、改、立” 不符合省局(公司)制度建设工作管理规定的,扣内管部门负责人 1.5 分。未及时组织制度培训,每少一次扣内管部门负责人 1.5 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执行监督部到位、存在监管盲区的,每项扣内管部门负责人 1.5 分。(三)一项一卷。内管部门负责对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宣传促销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决策民主、程序规范、监管到位” ,督促相关部门 按照“ 一项一卷”的要求建立档案。考核“一 项 一卷 ”的制作, 发现在对重大项目中出 现决策不符合程序、运作不规范、监督不到位、资料不齐全等现象,而内管部门在监管中未发现的,每项扣内管部门负责人 3 分。四、法制科考核(一)、教育培训

23、。1、培训计划法制科负责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以及月度教育培训计划,培训计划要切实可行,有针对性,要和市局培训计划相配套。年底由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缺少年度培训计划扣法制科 1.5 分,月度计划每少一个扣 1 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法制科根据计划开展教育培训,每年对专卖执法人员的培训不得少于 80 课时。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每月培训后进行执法人员的考试。年底由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少于80 课时的每少 1 个课时扣法制科责任人 1 分。对管理经营人员的培训每年不得低于两次,进行专题法律知识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带头学法意识,加强法制建设工作,培训后要及时进

24、行测试,将结果与年度创优树先相结合。年底由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培训少于两次的,考核领导小组扣法制科责任人 1 分。对营销人员的培训每季度举行一次,并进行考试。年底由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培训低于四次的,扣法制科责任人 1 分。2、培训纪律:培训采取法律主题报告、法制讲座、集中学习培训等方式。参加培训人员上课时要认真听讲,关闭手机,不能在课堂上交头接耳、大声喧哗;不能无故迟到、早退;签到必须本人签字,不得代签;学习笔记记录完整,字体工整,保存完好;因工作确实不能参加培训的,需按规定向法制科递交正式请假条,但必须参加下一次组织的补习培训。月底由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违反以上规定,每项扣 0.5

25、分;无故不参加培训者,一次扣 1.5 分。3、法律法规培训考试。专卖人员在参加省、市局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中,成绩在 70-80(含 70 分但不含 80 分)之间的扣 0.5 分;成绩在 60-70(含 60 分但不含 70 分)之间的扣 1 分;不合格的(60 分以下,不含 60 分)扣 2 分;整体考试成绩在前三名且成绩优秀者(95 分以上,含 95 分)加 2 分,参加市局培训考试整体成绩后三名,扣法制科相关人员 3 分、1.5 分、0.9 分。整体成绩在年度内有 3 次排名低于后三名的,法制科科长引咎辞职。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在前三名且在 98分以上的,加 1 分,成绩在

26、 70-85(含 70 分但不含 85 分)之间的扣 1 分,成绩在 60-70(含 60 分但不含 70 分)之间扣 1.5分,低于 60 分的扣 3 分。年度综合考试三次不合格者,正式职工待岗,外聘人员调离执法岗位。(二)对外法制宣传法制科联合有关部门对外进行法制宣传活动。每年在“3.15”、“ 6.29”、“ 12.4”等时期,加大对外法律宣传,及时和有关部门协调和联系,认真作好对外法律宣传工作,在宣传中,要事先有方案,事后有总结。活动结束后,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缺少方案和总结的,每缺少一项扣法制科责任人1.5 分。(三)案卷审查。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的评查和审查,案卷评查小组按照山

27、东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和兖州烟草专卖局案卷评审考核办法。评查成绩在 97 分以上且排名第一的,加 0.9 分,在 90(不含 90 分)以下的,每个案卷扣部门负责人 0.5 分,扣直接责任人 1 分;评查成绩在 80(不含 80 分)以下的,每个案卷扣部门负责人 1 分,扣直接责任人 1.5 分;评查成绩在 60(不含 60 分)以下的,每个案卷扣部门负责人 2 分,扣直接责任人 3 分。参加市局每季度案卷评查的案卷随机抽取,评查成绩在市局排名前三名的,给直接责任人加 1 分,法制科和专卖科负责人加 1 分,案卷评查成绩在市局排名后三位的,扣直接责任人 1 分,扣专卖科和法制

28、科负责人 1 分。那卷评查不合格的,直接责任人是正式工的待岗,是临时工地辞退,专卖科和法制科负责人扣 3 分,并进行检讨和整改。(四)依法行政。法制科每月对执法情况进行抽查,填写制作兖州市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表和执法监督考核评议,没有调查户数不得低于 20 户,月底由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少 1 户扣法制科责任人 0.5 分。在执法情况调查中,经查实出现下列情况的,进行整改,填写整改表格。存在以下情况的月底由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不出示执法证件,扣 1 分;未佩戴徽章,扣 1 分;着装不整洁的,扣 1 分;酒后执法的,扣 3 分;年度内出现两次以上酒后执法的(含两次)调离执法岗位;向被管

29、理对象吃、拿、卡、要的,经查实的,扣 3 分,并调离执法岗位。造成其它重大后果的,正式职工待岗,外聘人员辞退。在行政许可过程中,违反行政许可程序和时间规定的,每案扣部门负责人 1 分,扣直接责任人 1.5 分;审查不严,弄虚作假的,每案扣部门负责人 1 分,扣直接责任人 1.5 分;造成重大影响、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部门负责人扣 3 分,直接责任人待岗。(五)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制度。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办理严格按照山东省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办法认真执行。1、严格审查专卖管理人员申领检查证的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严禁办理检查证。如弄虚作假办理检查证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正式工待岗

30、,临时工辞退。2、对到期的检查证及时进行换领,填写换领表格。不及时换领的,扣责任人 0.5 分。3、检查证丢失的,15 日内要在县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填写补领检查证表格,进行补领。丢失检查证不及时登报声明并进行补领的,扣直接责任人 1 分。丢失检查证不及时挂失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自行承担,情节严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正式工待岗,临时工辞退。4、对调离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内退或者退休的人员,要及时收回其检查证。收回不及时的,扣法制科负责人 1 分。5、对检查证实行年检制度,认真如实填写检查证年检表格,因不及时填写年检表格的,扣法制科责任人 0.5 分。六、规范性文件

31、和重要决策的审查工作法制科建立重要决策依法审查制度。对重要决策、重大投资意向和可行性报告、重大经济合同、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需要进行法律审查的重要决策,未提请审查、未按照法律审查意见进行修正或者未通过法律审查,每项扣相关责任人 1 分,导致决策失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五、每月月底,对各稽查分队(所) 、稽查中队的专卖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告,对市管员、稽查员考核得分情况进行排名。考核得分在前三名的,加 3 分。考核得分在后三名的,扣 3 分。连续 3 个月排名后三名的,扣 5 分并予以通报批评。连续 6 个月排名后三名的,正式工待岗,聘用人员予以辞退。六、本考核办法自 2012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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