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山西新元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山 西 新 元 煤 炭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文件新元党发201211 号新元发201237 号关于印发干部住勤及请销假制度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工区):为进一步提升各级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正常的安全生产工作秩序,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 定, 结合新元公司实际,特制定新的干部住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现予下发,望严格执行。二一二年二月八日主题词:干部 住勤 管理 通知抄送:新元公司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 存档(2)山西新元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2012 年 2 月 20 日印发校对:吴晋兵 共印 10 份新元公司干部住勤及请销假制度为进
2、一步提升各级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正常的安全生产工作秩序,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 定, 结合新元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干部住勤管理1、公司所有助理以上干部(包括助理级职员,下同)必须严格按规定在公司住勤,每周住勤不少于 5 天。2、在公司住勤、值班的助理以上干部,当日晚 19 时 至 22 时,由本人亲自到公司调度室签到。3、队级干部(包括技术员,下同)的住勤由本部门、本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队干住勤管理制度。4、因故不能住勤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请假手续。 获准后,助理以上干部要在公司调度室登记并注明事由,队级干部要在所在单位调度站登记并注明事由,方能
3、履假。5、公司领导或相关职能部门检查干部住勤时,本人要在接到通知后 15 分钟内到调度室签到。否则,视为脱岗。6、所有部门每天至少有 1 名正职(只有 1 名正职的除外)和一半的副职在公司住勤。二、干部请销假管理1、请销假范围凡外出学习、出差、工作交流、参加会议或因病、因事需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各级干部,均需严格执行 请销假制度。2、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干部请销假管理严格按照关于重申集团公司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的通知(阳煤党发201168 号、阳煤发2011658 号)执行。同时,公司副职还需向公司党政主要领导请假。3、科级干部请销假管理正科级干部因公出差、学习或请病、事假等原因离开新元公
4、司管理范围 2 天以内(含 2 天)的,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副科级干部要经本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公司分管 领导批准。所有科级干部离开新元公司管理范围 3 天及以上的,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除经 分管领导同意外,都必须同时向公司党政主要 领导请假。4、其他干部请销假管理公司各部室、各单位成建制队组的队长、 书记,公司机关各部室的业务组长,因公出差、学习或请病、事假等原因离开新元公司管理范 围内 2 天以内的,要经本部室、本单位党政主要 领导批准;3 天以上的,必须同时向公司分管领导请假;请假 5 天以上的采掘开工区、通风部(含抽采工区)、机电动力部、生活服 务部等部门的队长、书记必
5、须同时 向公司党政主要领导请假。5、各级干部履假期满上岗后的当天,必 须向批准人及所对应的干部管理权限部门销假。6、请销假的程序(1)请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填写新元公司干部请假外出报批表。(2)请假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经批准后,科级以上干部、 队党支部书记、专职政工干部的 请假条报公司党群部备案,其他队干和管理人员的请假手续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离岗履假。(3)履假期满回公司上岗后的当天,必须及时履行销假手续。(4)科、队级干部正职请假,必须明确一名本部门、本单位科、队级干部临时负责人,代行职责;副科、队级干部请假,其职责由本部 门、本单位正职确定一名科、队级 干部代行职责,并报公司
6、分管领导。(5)如遇特殊情况,请假人不具备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条件时,可通过电话或其它方式请假。回公司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向党群部、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情况说明。7、各级干部请假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妥善安排本单位工作。主要 负责人外出期间,临时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不能外出。各部门党政正职不得同时请假。8、外出请假必须按批准时限返矿,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需 请示准假的领导同意。9、要严格控制干部外出人数和频次,凡能通 过电话和信函联系解决的事,决不安排出差;凡一个人出差能办理的事,决不安排多人出差。三、考核1、助理以上干部没有特殊原因达不到住勤天数,且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发生一天(次)考核当
7、事人 500 元,并予以通 报;2、助理以上干部因故不能住勤,虽履行了请假手续,但没有按 规定在公司调度室登记的,发生一次考核当事人 500 元;3、助理以上干部在住勤期间, 擅自脱岗、离岗的,发生一天(次)考核当事人 1000 元,并予以通报;4、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调度室要对公司各部 门、各单位的队干住勤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 导、考核。对发生队干住勤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严格,管理不力、 纪律松垮等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要视情 节轻重, 对相关部门、单 位的党政正职和分管副职处以 1000 至 5000 元罚款,并追究公司分管领导的责任。5、对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或返回后不销假的各级干部,要 视情节轻重给予一次罚款 500 元至扣发当月工资的处罚。情节较严重的,除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外,还要给予通 报批评、党 纪政纪等处 分。四、其他此前凡涉及干部住勤及请销假的规定,与本制度有悖的,均执行本管理制度。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新元公司干部请假外出报批表附件:新元公司干部请假外出报批表部门、队组: 填报时间:姓 名 职 务 请假事由离开时间 年 月 日返回时间 年 月 日外出时间及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姓名及职务临时负责人联系方式部门负责人批示公司分管领导批示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批示报送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