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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城市公交优先综合考核实施细则考核评分方法(100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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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1 年自治区城市建设 “天山杯”竞赛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1020 总分)自治区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2一、城乡规划管理杯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150 分)序号指标和 方法考核细则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评分办法 分值检查相关规划成果和批准文件1、新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提供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认定;已批准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提供规划评估报告 2 分2、提供十二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成果和政府批准文件 3 分1、修编城市总体规划之前进行了修编认定的或总体规划批准后按规定期限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计 2 分;完成十二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计 3 分。工业园区总体规

2、划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计 3 分,共计 8 分。 3、提供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成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文件(自治区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 3 分受检城市提供:经批准的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已编制完成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批准文件及相关备案文件1、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 100以上并已依法批准的计 4 分 4 分2、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 80以上(含 80%)并已依法批准的计 2 分。 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 80以下(计 0 分)。2 分3、2008 年以后编制完成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备案率达到 100%的计 2分,不足 100%不计分。 2 分2、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

3、率达到 100的计 4 分;完成80(含 80%)以上, 计 2 分;完成 80以下的计 0分。认真开展控制性详细规 划备案工作, 2008 年以后编制完成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备案率达到 100%的计 2 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相关要求的计 2 分。共计 10 分。 4、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相关要求的计 2 分。不符合计 0 分2 分受检城市提供: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抽查建设用地所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抽查建设用地规划审批相关文件一城市规划编制情况(36 分 )3、严格执行批准的城市规划,无随意 调整城市规划现象。其中,城市总体规

4、划调整能按法定程序进行,计 2 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能按法定程序进行,计 2 分。 共计 4 分。1、随机抽查 5 处建设用地,无随意调整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内容计2 分。 (有一处建设用地规划审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内容调整,未按法 2 分3定程序进行该项计 0 分)2 随机抽查 5 个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无随意调整控制性规划确定的内容计 2 分。 (有一处建设用地规划审批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调整,未按程序进行的计 0 分2 分受检城市提供:已编制完成的所有专项规划成果和相关批准文件每项计 0.5,完成 10 项以上专项规划 5 分4、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完成住房建设规划、道路交通、绿地系统、综合

5、防灾、供水、排水、供热、市容环卫、燃气、公共服务设施等 10 项专项规划,每项计 0.5 分,共计 5 分。 少于五项不得分 0 分受检城市提供:2009 年以来批准的城乡规划目录,提供规划公布的相关资料,收集的群众征求意见表,规划方案论证会、听 证会的相关会议记录1、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布时间不少于 30 日 1 分2、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相关会 议记录、资料完整1 分3、查看政府网站、报纸、 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规划展示 厅、主要街道等公共场所公布的城乡规划成果,少于 5 处计 0 分1 分4、抽查 5 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有一 处无规划公示牌的计 0 分 1

6、 分5、检查召开听证会的建设项目相关资料,会 议记录、 资料等 1 分5、认真开展城市规划公示工作。共计 7 分.(1)报送审批前,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含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告时间不少于 30 日的计 1 分;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相关会议记录、 资料完整的计 1 分;城乡规划成果进行公布(在政府网和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规划展示厅、主要街道等公共场所公布)的计 1 分。共 计 3 分。(2)严格执行自治区城市规划公示办法,设立批前批后公示牌的计 1 分;能严格执行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 设计方案,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采取

7、了听证会等形式,听取了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相关会议记录、 资料完整的计 1分。共计 2 分。(3)在公共场所建立了专门的规划展示馆(厅),有专人管理,全天开放,建筑面积 100 平方米以上,设备齐全,能够全面展示城 乡规划,能 满足规划展示工作需要的计 2 分,基本满 足的计 2 分。6、现场检查公示规划展示馆(厅)有专人管理,全天开放,建筑面 积100 平方米以上,设备齐全,能够全面展示城乡规划,能满足规划展示工作需要的计 2 分,基本满足规划展示工作需要的计 1 分 2 分4受检城市提供:2009 年以来批准的城乡规划成果及规划编制单位目录,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备案档案1、随机抽查 10 项城乡

8、规划成果,查看相应的规划编制单位是否有相应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全都符合的计 2 分,有一项不符合的计0 分2 分6、承担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具有相应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等级,无委托不具备相应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等级的单位编制城乡规划的行为,计 2 分。严格执行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备案管理制度,计 2 分,共计 4 分 2、随机抽查 10 项城乡规划成果,看相应的规划编制单位是否在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全都备案的计 2 分,有一项不备案的计 0 分2 分受检城市提供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宣传资料,政府主要领导发表广播、电视专题讲话视频或音频资料。2008 年以后制定或修定相关配套的规划管理制

9、度1、印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板报,政府主要 领导发表广播 电视专题讲话等多种形式宣传城乡规划法,三项以上计 1 分,三项以下计 0.5分,一项都没有计 0 分1 分2、城市中心区和主要街道有固定宣传牌(板)10 块以上,每块 0.1 分,计 1 分 1 分1、每年定期开展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 办法及相关地方法规宣传贯彻工作,采用编印宣传资料,制作宣 传板报,政府主要 领导发表广播电视专题讲话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的计 1 分。城市中心区和主要街道有固定宣传牌(板)10 块以上,每块 0.1 分,计 1 分。根据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 办法,2008 年以后制定或修定相关配套的规划管理制度四项以上(

10、含四项)计 2 分,两项以上(含两项)计 1 分,两 项以下不计分。 (共 4 分)3、根据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办法,2008 年以后制定或修定相关配套的规划管理制度四项以上(含四项)计 2 分,两项以上(含两项)计 1 分,两项以下不计分2 分受检城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1、有成立领导机构文件,制定了工作方案 0.5 分2、建立了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明确了主要 职责、人员组 成、机构设置、 议事程序,运作规范,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决定事项能通 过文件或会议纪要形式贯彻实施。计 2 分。2、检查相关文件,明确了人员组成、机构 设置、 议事程序,运作规范,有相关工作记录、会议记录 1.5 分二城市

11、规划实施管理情况(35 分 )3、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了本级财政 抽查 2009、2010 两年来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的拨付和使用情况51、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计 1 分 1 分预算计 1 分。2008 年以后,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年均增长达到 10%以上计 2 分。 (共 3 分) 2、2008 年以后,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年均增长达到 10%以上计 2 分,低于 10%的计 1 分,无增 长计 0 分 2 分受检城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1、检查规划管理部门人员花名册、工 资表,规划管理人 员 2 人万人以上 2 分4、规划管理人员 2 人万人以上的计 2 分;

12、办公面积达到 10 平方米人的计 1 分。 (共 3 分)2、办公面积达到 10 平方米人 1 分查阅相关文件,检查人员随机抽查 5 个位于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有关资料1、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规范实施规划管理的计 2 分 2 分5、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规范实施规划管理的计 2 分;城市规划管理权集中统一,没有肢解和下放城市规划管理权现象计 1 分。 (共计 3 分)。 2、城市规划管理权集中统一,没有肢解和下放城市规划管理权现象计 1 分 1 分根据 2009、2010 年审批“两书两证”目录,随机抽查 5 项建设项目“两

13、书两证”审批情况1、能严格执行城市规划管理“两书两证”制度 2 分2、城市规划管理“两书两证”发证程序规范 0.53、会签、 签发的记录完整 0.54、图件、资料齐全 0.56、能严格执行城市规划管理“两书两证”制度。发证程序规范,会签、签发的记录完整,图件、 资料齐全,归 档材料完整,每项 1 分,共计 4 分。5、归档材料完整每项 0.57、能严格按照自治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办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依法编制选址论证报告,按程序审查论证 ,科学确定 选址意见计 2分。随机抽查 5 项建设项目“ 选 址意见书” 审批情况6能严格按照自治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办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4、,依法编制选址论证报告,按程序 审查论证,科学确定选址意见,无越权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行为,计 2 分2 分随机抽查 5 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相关文件城乡规划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符合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计 2 分。有一项不符合计 0 分2 分城乡规划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规划严谨、规范,各 项规划控制指标明确、合理,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计 2 分。有一项不符合计 0 分2 分随意修改规划设计条件现象。规划设计条件的修改符合法定程序计2 分。有一项不按法定程序修改的计 0 分。2 分8、规范规划条件管理(计 8 分)(1)城乡规划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符合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计 2 分。有一 项不符合计

15、0 分。(2)城乡规划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规划严谨、规范,各项规 划控制指标明确、合理,符合相关 规范要求,计 2 分。有一项不符合计 0 分(3)无随意修改规划设计条件现象。规划设计条件的修改,符合法定程序计 2 分。有一 项不按法定程序修改规划条件计 0 分。(4)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为依据,土地出让、 转让合同书中明确规划设计条件内容,并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相一致的计 2 分。有一项土地出让、转让合同书 中未明确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条件内容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不一致的计 0 分。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以城乡

16、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为依据,土地出让、转让合同书中明确规划设计条件内容,并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相一致的计 2 分。有一项2 分7土地出让、转让合同书中未明确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条件内容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不一致的计 0 分。受检城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依法规范行政许可和审批行为,制定相应工作计划或整改方案,并能严格执行计 2 分 2 分查看公示栏、各种规章制度、办事依据、 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公开透明的计 2 分 2 分9、城乡规划行政效能建设(共 6 分)(1)依法规范行政许可和审批行为,制定相应工作计划或整改方案,并能严 格执行计 2 分。(2)各

17、种规章制度、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收 费标准公开透明的计 2 分。(3)各类城乡规划行政许可或审批事项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计 2 分。有一项超过承诺的时限计 1 分,有两项超过承诺时 限的计 0 分。查看 2009、2010 年的行政许可和审批资料,随机抽查 5 项,各 类城乡规划行政许可或审批事项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计 2 分。有一项超过承诺的时限计 1 分,有两项超过承诺时限的计 0 分2 分受检城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检查 2009 年以来的城乡规划的违法建设案件立案台帐,检查相关卷宗,资料齐全的计 3 分 3 分1、加大违法建设案件查处力度, 严格查处违法建设项目的计 3 分,按

18、城乡规 划法要求对违法建设进行了处罚的计 2 分;对有关规划建设违法的群众举报和信访案件进行了及时妥善的处理的计 2 分;共计 7 分。按城乡规划法要求对违法建设进行了处罚的计 2 分,有一项未按规划法要求进行处罚的计 0 分,对有关规划建设违法的群众举报和信访案件进行了及时妥善的处理的计 2 分,有一项未进行处理的计 0 分2 分受检城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1、建立了建设项目批后监督检查制度的计 3 分 3 分三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情况(29 分 )2、建立了建设项目批后监督检查制度的计 3 分;按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的计 3 分;共计 6 分。 2、按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的计 3 分 3 分

19、8受检城市准备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相关文件、资料以及 2009 年以来领取规划许可的房地产项目资料1、制定完善的容积率管理制度,对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条件、 审批程序及管理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的计 4 分。未制定的的计 0 分4 分2、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项目, 严格依法处理。其中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计 4 分,对违法、 违规项目依法进行处理计 4 分,未 进行处理或未按要求进行处理的计 0 分8 分3、认真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的共计 16 分。(1)制定完善的容积率管理制度,对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条件、审批程序及管理措施等作出明确

20、规定的计 4 分。未制定的的计 0 分。(2)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项目,严格依法处理。其中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计 4 分,对违法、 违规项目依法进行处理计 4 分。 (共 8 分)(3)专项治理工作组织有力、自查认真、整改到位、成效显著的计 4 分。3 专项治理工作组织有力、自查认真、整改到位、成效 显著的计 4 分,一项 1 分4 分1、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完 毕并已批准开始实施,内容深度符合要求,图纸文本齐全3 分2、已编制完毕但还未批准实施计 1 分1、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完毕并已批准实施,内容深度符合要求,图纸 文本说明齐全。计 3 分 3、已开始编制但尚未完成计 1 分1、100

21、%的乡镇已编制完成村庄布点规划,内容深度符合要求,图纸文本齐全4 分2、60%以上 3 分3、40%以上 2 分2、县域 100%以上的乡镇已编制完成村庄布点规划,内容深度符合要求,图纸文本齐全。计 4 分4、40%以下 1 分1、80%以上的行政村已编制完成村庄建设规划 3 分2、60%以上 2 分3、40%以上 1 分3、县域 80%以上的行政村已编制完成村庄建设规划。计 4 分 4、40%以下0.5 分四村镇规划管理实施情况(50分)4、县市与乡镇两级村镇建设有专设管理机构, 1、县市与乡镇两级村镇建 设有专设管理机构,有 专职 管理人员。 (大乡镇 3-5 名,小乡镇 2-3 名) 4

22、 分92、大乡镇专职管理人员有 3-5 名,小 乡镇专职管理人员有 2-3 名。 2 分有办公地点、有办公经费,有专职管理人员(大乡镇3-5 名,小乡镇 2-3 名)。计 4 分3、有机构无人员计 1 分,有人员无机构计 1 分 2 分1.按照自治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办理,证书发放覆盖率达到 100%;5 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证程序规范,会签、 签发的记录完整, 发放率在 80%以上3 分5、按规划进行建设,按规定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证发放覆盖率达到100%。计 5 分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证程序规范,会签、 签发的记录完整, 发放率在 60%以上(60% 以下

23、计 1 分) 2 分1、村镇建设管理人员经过县级 以上上岗培训达 100% 3 分2、80%以上 2 分6、村镇建设管理人员经过县级以上上岗培训达 100%。计 3 分 3、50%以上 1 分1、按规定对建成的农村安居房 进行登记造册,发放房屋所有 权证书80%以上4 分2、70%以上 3 分7、按规定对建成的富民安居房发放集体土地所全证,屋所有权证书发放率达到 80%以上。 计 4分。3、50%以上 1 分1、建立村镇规划管理档案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和利用等制度,档案内容齐全、管理规范、资料详实、装订整齐4 分2、建立村镇规划管理档案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和利用制度。 2 分8、建立村镇规

24、划管理档案,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档案内容齐全、管理规范、资料详实、装 订整齐。计 4 分3、档案内容齐全、管理规范、资料详实、装 订整齐。 2 分109、村镇建设管理统计人员稳定,按 时准确完成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计 3 分1、重视村镇建设统计工作,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能按时、准确完成统计数据汇总和上报工作。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1 分。3 分1、投资比重在 2010 年和 2011 年的小城镇建设投入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1%。计 3 分。否 则计 0 分。3 分10、投 资 比 重 在 2010 年 和 2011 年 的 小 城 镇 建 设投 入 占 同 期 全 社 会 固 定 资

25、 产 投 资 的 比 重 1%,计 3 分 ;投 入 增 长 率 在 2010 年 和 2011 年 城 镇 建 设 投 入 平 均 增长 率 15%,计 2 分 。共 计 5 分2、投入增长率在 2010 年和 2011 年城镇建设投入平均增长率15%,计 2 分。否则计 0 分。2 分11、村镇建设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制度、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 计 2 分村镇建设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制度、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计2 分,否则计 0 分。2 分1、有自治区级、地州级、 县级示范镇(乡)村。 计 3 分 3 分2、有地州级示范乡镇(村)。 2 分12、有自治区级、地州级、县级示范乡镇

26、村。 计3 分 3、有县级示范乡镇(村)。 1 分13、获得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旅游名 镇(包括已上报在内)。计 2 分1、获得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村)、旅游名 镇(村)、 (包括已上 报在内)计 2 分2 分14、县域范围内开展了村庄环境整治工作, 5 个村庄以上。计 2 分1、县域范围内开展了村庄环境整治工作, 5 个村庄以上,计 2 分。没有开展村庄环境整治,计 0 分。2 分111、村庄环境整治效果明显,道路、水渠、庭院干净整洁,有垃圾收集点、果皮收集箱,主要道路有照明设施。 计 2 分 2 分2、道路、水渠、庭院干净整洁,有垃圾收集点、果皮收集箱计 1 分 1 分15、村庄环境整治效

27、果明显,道路、水渠、庭院干净整洁,有垃圾收集点、果皮收集箱,主要道路有照明设施。 计 2 分3、主要道路有照明设施。计 1 分 1 分联系人:规划处陆天舟 09916239030 村镇处:古丽 09912823269 12二、城市住房保障杯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100 分)序号指标和 方法考核细则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评分办法 分值1、有会议研究讨论问题纪录资料 1 分2、有签订的责任书、目标及任务 2 分1、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召开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得 1 分;与各县、市人民政府层层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落实 目标管理任务,得 2 分;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实施机构,落实了专职人员,完善各 项管理工

28、作制度,得 2 分。( 共 5 分)3、有编委文件、职能分工和工作制度 2 分1、有年度计划、预算文件、分期投入的 财务报表 1 分2、保障性住房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按 预算计划足额投入的,得 2 分,纳入财政预算未投入的或投入不足的,不得分。( 共 2 分) 。2、有保障性住房的财政支出帐单等 1 分1、有国家自治区分期投入专项保障资金科目 1 分3、国家和自治区保障性住房专项保障资金, 专款专用、没有挤占、挪用的得 3 分,有挪用不得分,( 共3 分)。 2、专项用于支出保障性住房的财务帐单、 财务报表等 2 分1、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在年度计划中单独列出的得 0.5 分;一城市住房

29、保障杯(50分)4、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单独列出, 优先供应的得 2 分 2、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符合政策的得 0.5 分; 2 分133、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满足需求,全部落 实到位的得 1 分。1、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得 0.5 分,5、落实保障性住房税、费优惠政策的得 1 分2、按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得 0.5 分1 分4、成立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运营机构的得 1 分 有文件、职能分工和工作制度 1 分1、编制完成了 2010-2012 年住房保障规划,并在 规 定的时限内,向社会公示、公布2 分2、编制完成了 2010-2014 年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社会

30、公示、公布(克拉玛依市除外)2 分5、编制完成 2010-2012 年住房保障规划,并向社会公布得 2 分;编制完成 2010-2014 年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并向社会公布得 2 分;编制完成“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并向社会公布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共 6 分)3、编制完成了“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社会公示、公布2 分1、按规定时限内,2011 年廉租住房建设(筹集)项目全面开工建设的得 2 分,开工(筹集)率超过 80%,不足 100%的,按实际开工(筹集)率乘以 2 计分,开工(筹集)率低于 80%的不得分。2 分2、2011 年以前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已全部

31、竣工得 2 分;竣工率超过60%,不足 100%的按实际竣工率乘以 2 计分;竣工率低于 60%的不得分。2 分6、完成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1、2011 年廉租住房全部开工 2 分;2011 年以前项目全部竣工 2 分;2、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进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及时发放租赁补贴 1 分;3、2010、 2011 年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开工量和货币补偿户 3、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进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得 0.5 分,及时 1 分14发放租赁补贴的得 0.5 分。4、2010 年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量和签订补偿协议户数

32、达到年度计划任务的得 1 分,达不到年度计划任务的,按照实际完成比例乘以 1 计分,完成率达不到 60%的不得分;2011 年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量和签订补偿协议户数达到年度计划任务的得 2 分,达不到年度计划任务的按实际完成比例乘以 2 计分,低于 60%的不得分。3 分5、2010 年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竣工率 100%的得 2 分,竣工率超过50%,不足 100%的按实际竣工率乘以 2 计分,竣工率低于 50%的不得分。2 分数达到改造计划 3 分;2010 年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全部竣工 2 分;4、2011 年公共租赁住房开工量达到目标任务得 2 分;2010 年以前公共

33、租赁住房全部竣工得 1 分,无任务不得分;5、 2010 年、2011 年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全部开工 2 分(共 15 分)6、2011 年公共租赁住房开工率达到 100%的得 2 分,超过 60%不足100%的,按照 实际开工率乘以 2 计分,开工率低于 60%的,不得分。 2 分7、2010 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全部竣工的得 1 分,竣工率超过60%,不足 100%的,按实际竣工率乘以 1 计分,竣工率低于 60%的不得分。1 分8、2010 年经济适用住房全部开工的 0.5 分, 2011 年全部开工 0.5 分,未全部开工的不得分;2011 年限价商品房全部开工的得 1 分,未全

34、部开工的不得分。2 分1、完成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建档工作 1 分2、建立并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保障申请、 审核、轮 候、公示等制度; 3 分7、完成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建档工作 1 分;实现了档案电子化管理得 1 分;建立并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保障申请、审核、轮候、公示等制度,设立了住房保障工作对外办事窗口,操作透明、程序规范3、设立了住房保障工作对外办事窗口,操作透明、程序 规范。 2 分15得 5 分(共 7 分)。 4、实现了档案电子化管理 1 分1、认真落实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统计报表制度,上报数据及时准确 2 分 8、认真落实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统计报表制度工作的,上报数据

35、及时准确得 2 分;认真落实三司月报制度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形成有深度、有价值的统计分析报告或简报得 2 分。 (共 4 分)2、认真落实三司月报制度,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形成有深度、有价值的统计分析报告或简报2 分1、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落 实“四制”管理制度 2 分 9、项目管理保障性住房建 设项目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落实“ 四制”管理制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的得 4 分。 (共 4 分) 2、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 2 分1、近两年新开工建设的商品住房(含廉租住房、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和统建住房等),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 90 平方米以下,占城市住宅面积

36、70%以上 2 分1.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37 号)严格执行套型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新审 批、新开工商品住房建 设 ,套型建筑面积制 90 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 70%以上,优 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 70%,土地的供应量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向社会公布公示,共 4 分。2、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筑面的)土地供应总量不低于 70% 2 分二房地产行政管理

37、工作 (50分)2、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 1、凡在 2011 年 3 月 25 日前,各城市及时制定出台并公示、公布本 5 分16城市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得 5 分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 号),稳定住房价格成效明显的得 10 分; 2、完成房价控制目标的得 5 分 5 分1、定期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检查,有 检查资料纪录以及检查报告、总结 2 分2、按时报送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总结 1 分3、房地产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依法对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地 产开发、物 业、 评估、经纪)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按要求定期上报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有专项

38、执法检查纪录和举报案件项目、 查处案件纪录、档案资料和纪录 ,并公开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对投 诉上访者有登记、有报案人、有 处理结果,对督查督办案件有回复,并及时化解矛盾,解决信 访投诉案件的计 4 分,否则不 计分(共 4 分)。 3、有投诉举报纪录(电话、查处案件结论和结果) 1 分1、交易、登记、收 费、缮证、统计分析、电子政务应用管理系统运行正常的得 3 分;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平台的得 2 分;实现地、楼、房一体化管理的得 1 分。6 分2、现场查看网上完成预告登记、 预售备案登记制度情况 1 分3、现场查看完成纸质档案与全部电子档案情况 1 分4、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

39、订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建房【2009】2 号)和建设厅转发部关于修订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新建房【2009】10 号)精神,并建立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建设(即基础数据采集子系统、信息查询子系统 和统计分析子系统), 应用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地、楼、房一体化的网上预告登记、预售登记备案、个人住房信息查询、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预警预报、电子政务、登记人员计件效能制等项目数据库,各种历史档案资料 100%完成电子档案数据库,共 9 分。 4、现场检查交易登记大厅各项工作制度醒目情况 1 分175、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审批商品房预

40、售许可证,得 3 分,凡发现一起未按规定审批不得分。(共 3 分 )。查看 2008 年2011 年商品房项目审批资料手续3 分1、城市定期报送房地产市场信息月报和市场分析报告 2 分2、房地产开发企业定期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有 95%以上在新疆建设网报送审核后企业信用档案得 1 分,93%以上得 0.5 分,90%以下不得分1 分3、物业企业定期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有 90%以上在新疆建 设网报送审核后企业信用档案得 1 分,87%以上得 0.5 分,85%以下不得分1 分6、城市定期报送房地产市场月报和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得 2 分;定期按规定时限在新疆建设网上,房地产开发企业 95%以上报

41、送信用档案得 1 分;物业企业 90%以上得 1 分;评估(经纪)企业 98%以上得 1分,凡各企业按以上规定有下降 3%扣 0.5 分,扣完为止(共 5 分)。4、评估企业定期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有 98%在新疆建 设网报送审核后企业信用档案得 1 分,95%以上得 0.5 分, 93%以下不得分 1 分1、抽查、 询问、了解住宅小区物 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 准,落实质价相符原则,得 2 分,凡有越级上访投诉的问题没有及时得到妥善解决不得分2 分2、城市每年有一个项目获得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优秀项目的得 1分,否则不得分 1 分7、全面落实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制度和物业服务质量等级标准并按服务等级标

42、准按面积收费,及时解决协调物业服务投诉问题,每年一个城市县城各有 1 个项目获得自治区物业服务优秀项目得 5 分,(共 5 分 )。3、落实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的得 2 分 2 分1、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施细则 1 分8、出台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管理 实施细则的得 2 分,有一项管理规定的得 1 分(共 2 分)。 2、有完善的归集、使用管理办法 1 分181、成立专门机构或委托专门机构开展鉴定工作 1 分9、成立专门机构或委托专门机构承担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规范开展房屋安全 鉴定和普查工作的得 2分,有一项工作内容得 1 分,(共 2 分) 。 2、安全鉴定业务资料

43、档案规范、 齐全 1 分1、凡按照自治区规定完成城镇拆迁历史积案结案的得 2 分 2 分2、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后,及 时出台相关制度的得 1 分,成立征收管理机构和实施机构的得 1 分2 分10、按规定完成城镇房屋拆迁信访积案处理任务;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出台后,及时化解房屋征收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无越级上访等非正常上访,不存在行政强拆行为 的得 6 分。 (共 6 分) 3、凡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后,不存在越级上访等非常上访的得 1 分,不存在行政强拆强迁行为的得 1 分2 分联系人:房地产管理处:黄新忠 0991-2815616 19三、节能减排杯考核内容和评分办

44、法(100 分)序号指标 和方法考核 细则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评分办法 分值受检城市提供正式文件、相关资料1. 落实政府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目标责任制,计 2 分。有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和年度考核总结计 0.5 分。目标责任制确定职责、目标任务及措施具体明确计 0.5 分。有政府主管领导与职能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计 0.5 分。有职能部门与相关科(处)室签订目标责任书计 0.5 分。2 分受检城市提供正式文件、相关资料2. 建立建筑节能、供 热计量改革工作考核制度,计2 分有考核管理办法和年度考核总结计 0.5 分。考核目标、任务及措施具体明确计 0.5 分。年终考核与目标责任制挂钩, 奖惩

45、分明计 0.5 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且落实到位计 0.5 分。2 分受检城市提供正式文件、相关资料一管理体系建设(5 分 )3.开展宣传培训工作,计 1 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计 0.2 分。面向社会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计 0.2 分。开展宣传周活动,面向社会宣 传领域节能减排知识计 0.2分。组织参加自治区举办的相关培训计 0.2 分。自行组织参加地州县级培训计 0.2 分。1 分二 政策法规1、编制城市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计 0.5 受检城市提供正式文件、相关资料20分。有“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 划且内容全面,切实可行计 0.5 分。否则不计分。0.5受检城市提供正

46、式文件、相关资料2. 城市政府制定激励建筑节能工作政策,计 2 分。 有支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经济政策计 1 分。有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经济政策计 0.5 分。支持其它相关建筑节能经济政策计 0.5 分。2 分受检城市提供正式文件、相关资料3. 依据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计 1.5 分。有明确施工、销售现场公示节能性能、 节能措施的正式文件计 0.6 分。在房屋销售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能真实准确载明公示内容计 0.9 分。1.5 分受检城市提供正式文件技术标准体系建设(6 分 )4. 出台了两部制热价,计 2 分。 受检城市提供物价部门的两部

47、制热价文件,计 2 分,否则不计分。 2 分受检城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三监督管理工作(17 分 )1. 城镇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节能审查工作, 计4 分随机抽查 2009 年-2011 年通过规划审查的 2 个项目。每个项目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项审核,各计 1 分,否 则不计分;每个项目设有节能专篇,且节能专篇内容完整各计 1 分,否 则不计分。 4 分21受检城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2.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审查及竣工备案工作,计 4 分。随机抽查 2009 年-2011 年 2 个竣工工程,每项工程经施工图审查并达到强制性标准的计 0.5 分。审查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计 0.5 分。每项

48、备案工程有建筑节能验收报告的计 0.5 分。建筑节能验收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的计 0.5 分。4 分受检城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3. 从设计 、招标、施工、监理、验收、 备案各个环节严把供热计量关。计 5 分随机抽查 2009-2011 年 2 个竣工工程资料,设计、施工、 监理、验收是否符合供热计量技术规程要求,每缺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5 分受检城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4. 当地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工作,计 4 分。1、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 对违规行为责令整改且整改措施到位、对严重违规行为或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处罚、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各计 1 分。每缺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4 分四 实

49、施情况(72 分 )1.新建民用建筑执行节能设计标准,计 24 分。 受检城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221、建筑节能设计管理,计 8 分。随机抽 查 2 项工程施工 图,每项工程外围护结构设计符合节能标准要求计 2 分,否则不计分。设计了楼栋计量表、温控调节装置计 2 分,未 设计热力入口大表扣 1 分,未设计温控调节装置扣 1 分,设计装表位置不符合供热计量技术规程扣 1 分,扣完为止。2、建筑节能施工管理,计 6 分。随机抽 查 2 项在建工程,每项工程按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的,并按照相关规定节能材料及部品应进行现场检验,检验达到相关规定要求的计 3 分,未按图施工扣 1 分,未进行现场检验扣 1 分,检验不合格扣 1 分,扣完 为 止。3、新建建筑安装热计量装置,计 4 分。以各城市上 报的资料为准。2009-2011 年新增竣工建筑总量(不含燃气壁挂炉)除以安装热计量装置面积(不含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安装率达到 90%以上,计 4分,80%以上不足 90%计 3.5 分,70%以上不足 80%计 3 分,60%以上不足 70%计 2.5 分, 50%以上不足 60%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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