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细则(2012 年版)建 设 标 准 分值 检查评估方法 评 分 标 准一 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和管理 165+251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县乡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制定本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51.查阅政府文件等相关资料;2政府及相关部门访谈。1.未纳入本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扣 5 分,未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扣 5 分,未纳入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扣5 分;2.未建立县乡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机制扣 5 分;3.未制定本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扣 5 分;4.对上述
2、政策措施未组织落实扣 10 分,落实不力的,酌情扣分,最多扣 10 分。2县政府成立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定期研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01.查阅政府文件等相关资料;2政府及相关部门访谈。1.未成立领导小组扣 10 分;2.未制定实施方案扣 10 分;3.未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扣 10 分,组织实施不力的,酌情扣分,最多扣 10 分。3县卫生局有分管中医药工作的局长,设立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干部;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全县中医药工作情况。101.查阅政府文件等相关资料;2.访谈卫
3、生局分管局长和专职干部。1.无分管中医药工作的局领导扣 5 分;2.无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和专职干部扣 5 分;3.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不熟悉中医药政策的,酌情扣分,每人最多扣 3 分。4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近 3 年均占全县政府卫生投入 10%以上,或近 3 年均占全县政府卫生投入 8%以上且年均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中医药事业费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落实一定比例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30查阅近三年政府文件、政府预决算、拨款凭证、支出凭证等相关资料。1.中医药财政预算未单列扣 10 分;2.中医药经费近 3 年占
4、全县卫生投入 10%以上,不扣分;或近 3 年占全县卫生投入低于 8%,扣 15 分;近3 年均占全县卫生投入比例在 8%-10%以上之间但年增长比例低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扣 10 分。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未落实一定比例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扣 5 分。- 2 -建 设 标 准 分值 检查评估方法 评 分 标 准5.1 将县中医医院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将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作为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必备条件。101.查阅基本医保相关文件;2.实地检查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1.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乡镇卫生院未设立中医科的,每个扣 2 分;2.纳入
5、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村卫生室不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每个扣 1 分(未实施门诊统筹或家庭账户的除外) 。5.2 将中医药服务项目(包括中医药适宜技术) 、中药品种(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将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纳入基本医保补偿范围。10+101.根据中医药服务项目和中药品种纳入基本医保补偿范围情况酌情扣分,最多扣 10 分;2.将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纳入基本医保补偿范围,加 10 分。5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基本医保制度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40) 5.3 制定降低中医药服务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鼓励应用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
6、中医非药物治疗技术等政策,引导参保农村居民和医疗卫生机构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实行支付方式改革或门诊慢病统筹的地区,制定应用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的鼓励政策。20查阅基本医保相关文件。根据制定鼓励运用中医药相关政策情况酌情扣分。6.1 加强运行管理,建立以公益性和中医药特色为核心的中医医院监管制度;在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时,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在投入上予以倾斜的政策,完善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的补偿机制。10未在经费投入上对公立中医医院予以倾斜政策的扣 10分。66.2 积极开展对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治疗项目财
7、政补贴试点工作,以补偿机制改革为切入点,推进县级公立中医医院体制机制综合改革。+5查阅政府、财政和卫生部门文件;访谈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对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疗法财政补贴试点工作,加 5 分。- 3 -建 设 标 准 分值 检查评估方法 评 分 标 准7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科室的管理,严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中药饮片、中成药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医药相关标准规范。101.查阅政府及相关部门文件;2.实地检查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1.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扣 5 分;2.未严格执行中医药相关标准规范的,每个机构扣 2分。8建立县中医医院、县综合医院、
8、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纳入对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在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中,将“中医门诊占总门诊人次比例”作为重要指标。20 查阅政府及卫生局考核文件和考核记录。1.未建立县中医医院、县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每个机构扣 2 分;2.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中无中医药内容的,每个机构扣 1 分;3.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中,未将“中医门诊占总门诊人次比例”作为重要指标,每个机构扣 1 分。9 鼓励开展中药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积极推进中药材规模化种植和加工。 +10查阅政府文件、实地考察中药材种植或加工基地。鼓励开展中药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积
9、极推进中药材规模化种植和加工,加 10 分。二 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23010.1 床位数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要求,服务人口大于 80 万的地区,床位数可以按照三级中医医院设置。101.县中医医院规模未达到二级标准要求的,扣 10分;2.服务人口大于 80 万的地区,床位数达到三级中医医院要求的,每少 10 张扣 0.5 分,最多扣 10 分。10.2 二级中医医院至少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骨伤科、眼科、针灸科、推拿科、肛肠科、皮肤科等临床科室;三级中医医院一级临床科室达到 14 个以上。101.查阅资料;2.实地检查县中医医院。 1.二级中医医院,每少 1 个临床科室扣 2 分。2
10、.三级中医医院一级临床科室不足 14 个,每少 1个一级科室扣 2 分。10.3 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规范,符合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要求。 101.查阅医院统计报表;2.实地检查县中医医院。1.医院命名不规范的扣 5 分;2.科室名称不规范的,每个科室扣 1 分。10县中医医院基本条件建设。(65)10.4 设备配置符合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要求,积极配置中医诊疗设备。 101.查阅固定资产清单;2.实地检查县中医医院。1.二级中医医院中医诊疗设备配置未达 8 类,每少1 类,扣 2 分;未达 20 种,每少 1 种,扣 1 分;2.三级中医医院中医诊疗设备配置未达 12
11、种,每少 1 类,扣 2 分;未达 35 种,每少 1 种,扣 1 分。- 4 -建 设 标 准 分值 检查评估方法 评 分 标 准10.5 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的特点。 10医院和科室文化建设、服务理念、行为规范和环境形象未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的酌情扣分。10.6 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151.中药房设置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最多扣 10分;2.中药煎药室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最多扣 5 分。10.7 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 5实地检查县中医医院。医院无信息无
12、系统,扣 5 分。11.1 中 医 临 床 科 室 达 到 综 合 医 院 中 医 临 床 科 室基 本 标 准 要 求 。 15 中医临床科室设置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11县综合医院中医药基本条件(25)11.2 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10实地检查县综合医院。 1.中药房设置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最多扣 7 分;2.中药煎药室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最多扣 3 分。12.1 全县乡镇卫生院均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达到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要求。 201.查阅统计资料;2.实地检查 4 个乡镇卫生院。1.全县乡镇卫生院中医院科室设置数
13、量不足 100%的,每下降 1 个百分点扣 1 分;2.实地检查的机构中,未达到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的,每个机构扣 5 分。12.2 90%以上乡镇卫生院须设立 1 个以上中医诊室和 1 个以上其他中医临床诊室(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养生保健室等) ,并集中设置,在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151.查阅统计资料;2.实地检查 4 个乡镇卫生院。1.达标机构数量不足 90%的,每下降 1 个百分点扣1 分;2.每 个 实 地 检 查 的 机 构 诊 室 数 量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扣 2分 , 诊 室 未 集 中 设 置 的 扣 2 分 , 装
14、修 装 饰 上 未 体 现中 医 药 文 化 特 色 的 扣 2 分 , 每 个 机 构 最 多 不 超 过 5分 。12乡镇卫生院中医药基本条件建设。(65)12.3 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情况配备针灸器具、火罐、刮痧板等基本设备和诊断类、针疗类、灸疗类、中药熏洗灯、牵引类、电疗类、磁疗类、热疗类、康复类等其他中医诊疗设备。15实地检查 4 个乡镇卫生院,并查阅固定资产清单。1.未配备基本设备的,扣 10 分;2、配备其他中医诊疗设备不足 4 类的,每个乡镇卫生院每少 1 类扣 1 分。- 5 -建 设 标 准 分值 检查评估方法 评 分 标 准12.4 设置中药房,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 、
15、药架(药品柜) 、调剂台、药戥、电子秤等,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 300 种;提供煎药服务。151.查阅统计资料;2.实地检查 4 个乡镇卫生院。1.设置中药房的机构数量不足 100%的,每下降 1 个百分点扣 1 分;2.每个实地检查的机构未设置中药房的扣 4 分,配备中药饮片数量不合格的扣 2 分,中药房设备不能满足中药调剂需要的扣 1 分,不能提供煎药服务的扣 1 分,每个机构最多扣 4 分。13.1 配备针灸器具、火罐、刮痧板以及电针仪、TDP 神灯、中频治疗仪、热敷装置等中医诊疗设备。15 实地检查 4 个村卫生室,并查阅固定资产清单。 未配备中医诊疗设备的,每个机构扣 5 分,配备不足
16、的,酌情扣分。每个机构最多扣 5 分。13村卫生室中医药基本条件建设。(40)12.2 40%以上的村卫生室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100 种,或者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其它村卫生室配备中成药不少于 50 种。201.查阅统计资料;2.实地检查 4 个村卫生室并查看药品配备清单。1.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 100 种的机构数量不足 40%的,每下降 1%,扣 1 分。2.其余村卫生室中成药配备少于 50 种的,每个村卫生室扣 5 分。3.实地检查的机构中,未达到要求的,每个机构扣5 分。14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县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安排专人负责,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
17、。乡镇卫生院安排专人负责,开展对村卫生室中医药技术业务指导,定期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的地区,与县级中医医院建立分工协作关系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数不少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总数的 40%。与公立综合医院建立分工协作关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应作为对口帮扶的重要内容。351.查阅文件;2.实地检查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1.县中医医院未设置基层指导科的扣 10 分,未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的扣 10 分;2.乡镇卫生院未对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的,每个乡镇卫生院扣 5 分,每个村卫生室扣 2 分;3.尚未建立分工协作机制的地区本项不扣分。已经建立
18、的地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与县中医医院建立分工协作关系的机构数量低于 40%的,每降低1 个百分点扣 1 分,最多扣 10 分。- 6 -建 设 标 准 分值 检查评估方法 评 分 标 准三 农村中医药人才队伍 10515县中医医院院级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 60%;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不低于 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 60%。301.查阅县中医医院人员名册等资料;2.实地检查 2 个科室。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人员比例、中医类别医师比例、中药人员比例低于 60%的,每项每降低 5 个百分点扣 2分。每项最多扣 10 分。16 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
19、师占医师比例不低于20%。 30实地检查 4 个乡镇卫生院,并查看人员名册等资料。接受检查的 4 个乡镇卫生院的中医类别医师总和占医师总结的比例低于 20%的,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3分。17 每 个 村 卫 生 室 至 少 有 1 名 以 中 医 为 主 或 能 中 会 西的 乡 村 医 生 。 20 实地检查 4 个村卫生室。 没有中医或能中会西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每个机构扣 5 分。18.1 有具体培训计划和措施,并注重培训的正规化、系统化,近 3 年辖区内县中医医院、县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均参加一次以上培训,培训率达到 100%。101.无培训资料和记录的扣 1
20、0 分;2.培训缺乏正规化、系统化的扣 5 分;3.培训率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1 分。18.2 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 、 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 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指南培训,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中成药应用水平,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师培训率达到 90%。101.无培训资料和记录的扣 10 分;2.培训率不足 90%的,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1 分。18开展中医药人员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有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0)18.3 鼓励建立县、乡、村中医药人员师承制度。 5查阅培训资料和记录并检查落实实施。未建立县、乡、村中医药人员师承制度,
21、不得分。四 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 290+519.1 至少有 3 个省级以上中医特色专科(专病)2 个以上在当地有影响的中医专科(专病)。 15 查阅相关文件 特色专科(专病)不足 3 个的,每少 1 个扣 5 分。- 7 -建 设 标 准 分值 检查评估方法 评 分 标 准19.2 急诊科(室)具备常见危急重症的救治能力,常见危急重症救治成功率不低于 80%。 51.查阅统计资料;2.实地查看急诊科(室)。1.未设立急诊科(室)的扣 5 分;2.常见危急重症救治成功率低于 80%的扣 3 分。19.3 制 定 并 实 施 各 临 床 科 室 常 见 病 及 中 医 优 势病 种 中 医 临 床
22、 诊 疗 方 案 。 定 期 对 方 案 实 施 情 况进 行 分 析 、 总 结 及 评 估 , 优 化 诊 疗 方 案 。101.抽查 2 个临床科室常见病中医诊疗方案及 5 份运行病历等资料;2.访谈和考核 2 名中医类别医师。1.未制定常见病中医临床诊疗方案的,1 个临床科室扣 5 分。未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柏、总结及评估和优化,每年科室扣 0.5 分;2.诊疗方案未实施的,每份病历扣 2 分;3.根据访谈和考核情况,酌情扣分,每人最多扣 2 分。19.4 中医类别医师熟练掌握本专业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含中医诊疗技术操作及常用中药方剂应用等) 。10 现场访谈和考核中
23、医类别医师 2 名。 根据访谈和考核情况酌情扣分,每人最多扣 5 分。19.5 积极采用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以中医医疗技术分类目录所列项目计算)不少于 40 种,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不低于 10%。10 查阅统计资料。1.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不少于 40 种,每少一项扣0.5 分,最多扣 5 分;2.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比例不足 10%的,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1 分,最多扣 5 分。19.6 住院病案甲级率达到 90%,中医处方书写符合处方管理办法 、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5查阅病案质量报表,抽查运行病历 5 份及门诊处方 20 张。1.住院病历
24、甲级率低于 90%的扣 5 分,发现一份乙级扣 3 分,发现一份丙级病案扣 5 分;2.中医处方不合格的,每张扣 1 分。19提高县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80)19.7 积极使用中药饮片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门诊处方中,中药(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处方比例不低于 60%,中药饮片处方比例不低于 30%;常年应用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不少于 10 种,三级中医医院不少于 30 种。15查阅药品清单和统计报表,抽查当月第 1个工作日的门诊处方。1.门诊中药处方比例低于 60%的,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1 分,最多扣 5 分;2.中药饮片处方比例低于 30%的,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1 分,
25、最多扣 5 分;3.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种类少于 10 种的,每少 1 种扣1 分,最多扣 5 分。- 8 -建 设 标 准 分值 检查评估方法 评 分 标 准19.8 病床使用率不低于 90%,平均住院日达到当地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求。 10查阅医院统计资料和当地卫生统计资料。1.病床使用率低于 90%的,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1 分,最多扣 5 分;2.平均住院日低于当地要求的,每增加 1 日扣 1 分,最多扣 5 分。20.1 门诊、病房等诊疗工作中执行中医药标准规范,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不少于 4 种中医药服务。101.查阅统计资料;2.访谈和考核 2 名中医类别医师
26、。1.开展中医药服务少于 4 种的,每少一种扣 3 分;2.根据访谈和考核情况酌情扣分,每人最多扣 4 分。20.2 中医临床科室病床使用率大于 80%,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和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本科室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 70%,日均门诊人次占全院日均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 5%。15查阅统计资料并抽查当月某一日的门诊处方。1.中医临床科室病床使用率低于 80%的,每降低 5 个百分点扣 1 分,最多扣 5 分;2.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和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本科室门诊人次比例不足 70%的,每降低 5 个百分点扣 1 分,最多扣 5 分;3.日均门诊人次占全院日均门诊人次比例不足 5%的,每下
27、降 1 个百分点扣 2 分,最多扣 5 分。20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30)20.3 建立并完善中医临床科室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以及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把中医药服务拓展到西医临床科室。平均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大于 6 次/月;请中医会诊的西医临床科室占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的比例大于 80%。5 1.查阅相关资料;2.会诊登记或记录。1.未建立中医临床科室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以及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的扣 5分;2.平均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低于 6 次/月的扣 3 分;3.请中医会诊的西医临床科室占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的比例低于 8
28、0%的扣 2 分。21乡村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80)21.1 乡镇卫生院能提供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在门诊、病房、出诊、家庭病床等工作中运用中医理论辨证论治处理常见病、多发病。40实地检查 4 个乡镇卫生院,每个卫生院 5份病历。1根据乡镇卫生院提供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情况,酌情扣分,不能提供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扣 10 分。2.每个乡镇卫生院每发现 1 份辨证施治不合格病历扣2 分,每个乡镇卫生院最多扣 8 分;3.乡镇卫生院无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每个机构扣 5 分,;根据综合服务区提供的中医药综合服务情况,酌情扣分,最多扣 3 分。- 9 -建 设 标 准 分值 检查评估方法 评 分 标
29、准21.2 乡镇卫生院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全院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 30%。20 实地检查 4 个乡镇卫生院。 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和中成药)数占全院处方总数比例低于 30%的,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2 分。21.3 村卫生室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 30%。20实地检查 4 个村卫生室并抽查当月连续 5个工作日的门诊处方。中药处方总数占处方总数的比例低于 30%的,每降低1 个百分点扣 2 分。22.1 在县中医医院设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有专门的示教室,配置视频会议会诊系统,有条件的
30、要纳入全国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会议会诊视频网络,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20+51.查阅卫生局设立基地的文件及资料;2.实地检查县中医医院并查看培训资料、记录、制度等文件以及设施设备清单。1.未设立基地,扣 20 分;2.设施设备不合格,扣 10 分3.无培训资料、记录、制度等文件,扣 10 分;4、纳入全国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会议会诊视频网络,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扣 5 分。22.2 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队伍,并以师资为主要成员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指导组,建立长效的业务指导机制。101.查看师资队伍清单和成立专家指导组相关文件;2.访 谈 2 名 中 医 药 适 宜技 术 推
31、 广 师 资1.无师资队伍扣 10 分,未成立专家指导组扣 5 分;2.访谈不合格的,酌情扣分,每名师资最多扣 3 分。22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80)22.3 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50)22.3.1 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系列丛书所列中医药适宜技术,重点向基层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师推广临床简易、安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知识。151.实地检查 4 个乡镇卫生院和 4 个村卫生室;2.访谈和考核 8 名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每个机构 1 人。1.未配备手册的,每个机构扣 2 分;2.根据访谈和考核情况酌情扣分,每人最多扣 2 分。-
32、10 -建 设 标 准 分值 检查评估方法 评 分 标 准22.3.2 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二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中医类别医师和以中医为主的乡村医师推广针灸、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耳压等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20实地检查 4 个乡镇卫生院和 4 个村卫生室,访谈和考核 8 名中医类别医师和以中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每个机构 1 人。1.未配备手册的,每个机构扣 3 分;2.根据访谈和考核情况酌情扣分,每人最多扣 2 分。22.3.3 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三册系列丛书所列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知的中医药适宜技术,重点向县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推广平衡针、铍针等
33、中医药新技术。151.实地检查县中医医院情况;2.访谈和考核 2 名中医类别医师。1.县中医医院未配备手册的,扣 15 分;2.根据访谈和考核情况酌情扣分,每人最多扣 5 分。23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县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能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代理疗方法,对中风后遗症、肢残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20实地检查 30 份中风后遗症、肢残等疾病康复运行病历,县中医医院 10 份(人),每个乡镇卫生院共 5 份(人)。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治疗中风后遗症、肢残等患者不足 70%的,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1分。五 公共卫生服务中中医药作用的发挥 130+1024鼓励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
34、点工作,积极运用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 ,在 0-6 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高血压、2 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中至少选择一项开展试点探索工作,或积极探索开展其他中医药服务项目。+101.查阅资料;2.实地检查县中医医院和 4 个乡镇卫生院。1.有鼓励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加 5 分;2.有积极运用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探索开展中医药服务项目,加 5 分。- 11 -建 设 标 准 分值 检查评估方法 评 分 标 准25县中医医院按照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治未病”中心) ,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并对乡镇卫生院中医预防保
35、健工作进行指导。201.未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治未病”中心)的扣 10 分;2.未开展相关工作的扣 5 分;3.未对乡镇卫生院中医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的扣 10 分。26 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指导,并在居民健康档案中予以记录。 201.实地检查 80 分农村居民健康档案,每个乡镇卫生院 20 份;2.访谈和考核 4 名中医类别医师,每个乡镇卫生院 1 人。1.健康档案中记录中医体质辨识及健康指导内容不足 80%的,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1 分;2.根据访谈和考核情况酌情扣分,每个医师最多扣 5 分。27.1 每个乡镇卫生院能提供中医药健康教育资料,每年
36、提供不少于 4 种有中医药内容的文字资料;播放不少于2 种有中医药内容的音像资料。5 不合格的,每个机构扣 1.5 分。27.2 每 个 乡 镇 卫 生 院 宣 传 栏 每 年 至 少 有 4 次 中 医 药 健 康 教育 宣 传 栏 内 容 。 5 每年少于 4 次,每个机构扣 1.5 分。27.3 每个乡镇卫生院每年至少开展 1 次公众健康中医药咨询活动。 5 未开展,每个机构扣 1.5 分。27.4 每 个 乡 镇 卫 生 院 每 年 至 少 举 办 4 次 中 医 药 健 康 知 识 讲座 , 引 导 农 村 居 民 学 习 和 掌 握 中 医 药 养 生 保 健 知 识 和 方 法
37、。 5实地检查 4 个乡镇卫生院。每年少于 4 次,每个机构扣 1.5 分。27开 展 中 医 药 健康 教 育 服 务 。乡 镇 卫 生 院 能运 用 中 医 药理 论 知 识 ,在 饮 食 起 居 、情 志 调 摄 、 食疗 药 膳 、 运 动锻 炼 等 方 面 ,对 农 村 居 民 开展 养 生 保 健知 识 宣 教 等中 医 药 健 康教 育 。 (30)27.5 每个村卫生室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中医药预防保健科普宣传,每年不少于 4 次。 10实地检查 4 个村卫生室。 每年少于 4 次,每个机构扣 3 分。28乡镇卫生院积极运用中医“治未病”理论和方法,通过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
38、、产后康复等方法,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并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中予以记录。10实地检查 20 份孕产妇健康档案,每个乡镇卫生院 5 份。未开展的,每年机构扣 4 分;孕产妇保健手册中使用中医药方法不足的,每份扣 0.5 分。- 12 -建 设 标 准 分值 检查评估方法 评 分 标 准29乡镇卫生院针对农村老年人、妇女、儿童以及亚健康人群等重点人群制定中医药保健方案,运用中医“治未病”理论和方法,指导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个体化的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养生保健活动,并在居民健康档案中予以记录。20查阅 4 个乡镇卫
39、生院的 20 份重点人群中医保健方案健康档案,每个乡镇卫生院 5 份。1.未制定中医保健方案的,每个机构扣 5 分;2.在 20 份健康档案中,未体现养生保健活动的,酌情扣分,每个机构最多扣 4 分。30乡 镇 卫 生 院 运 用 中 医 “治 未 病 ”理 论 和 方 法 , 开 展 不 少 于3 种 慢 性 病 ( 高 血 压 病 、 2 型 糖 尿 病 、 冠 心 病 、 脑 卒 中 、慢 性 支 气 管 炎 、 肿 瘤 、 骨 关 节 病 等 ) 患 者 健 康 管 理 服 务 ,对 农 村 相 关 危 险 因 素 进 行 中 医 药 行 为 干 预 , 并 在 居 民 健 康档 案
40、中 予 以 记 录 。201.查 看 4 个 乡 镇 卫 生 院的 高 血 压 病 、 2 型 糖 尿病 及 其 他 任 1 种 慢 病 中医 药 健 康 管 理 方 案 和 居民 健 康 档 案 ;2.访 谈 和 考 核 4 名 中 医类 别 医 师 , 每 个 乡 镇 卫生 院 1 名 。1.中医体质辨别等理论和方法,在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中进行中医药行为干预,不足 3 个病种的,每少 1 种扣 2 分,每个机构最多扣5 分;2.现场访谈和考核的 4 名中医类别医师,基本合格,每人扣 1.5 分;不合格,每人扣 3分。31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均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41、 10实地检查县中医医院、县人民医院、4 个乡镇卫生院、4 个村卫生室,并查阅传染病防治预案。预案中无中医药内容的,每个机构扣 3 分。六 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8032.1 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 90%。 调查 44 名农村居民 中医药常识 132 个题中,知晓率低于 90%的,每降低 5 个百分点扣 2 分,最多扣 25 分;32.2 对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 85%。中医药服务内容情况的 88 个题中,知晓率低于 85%的,每降低 5 个百分点扣 2 分,最多扣 25 分;3232.3 对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 85%。80调查 44 名患者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低于 85%的,每降低 5 个百分点扣 2 分,最多扣 25 分;- 13 -建 设 标 准 分值 检查评估方法 评 分 标 准32.4 县中医院、县综合医院中医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 85%。访谈 9 名中医人员,其中县中医院 2 名,县综合医院中医科 1名,每个乡镇卫生院1 名,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的村卫生室各1 名。县中医医院、县综合医院中医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低于 85%的,每降低 5 个百分点扣 2分,最多扣 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