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轧钢厂充电手电筒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hskm5268 文档编号:6394638 上传时间:2019-04-11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2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轧钢厂充电手电筒管理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轧钢厂充电手电筒管理规定一、为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便于岗位人员夜间作业,特对相关生产岗位配置充电手电筒及调度室配置超强光探照灯。二、调度室配置的超强光探照灯是岗位安全设施之一,纳入岗位交接班内容,确保其完好和正常使用。三、凡因保管不善,遗失、损坏不能用的,谁遗失、损坏由谁买来补充更换,工段落实到相关班组、岗位。要随时保证岗位充电手电筒完好。四、充电手电筒必须随时完好备用,为确保其使用寿命,要正确使用和维护,不要长期充电、频繁充电,一般要求一次充好,使用一段时间后,视情况再次充电,具体要求按电筒使用说明书执行。五、工段、班组要加强对充电手电筒的管理,及时了解各班组、岗位使用情况和备用情况,有问题的及时向安环科汇报,确保夜间照明和应急的需要。六、充电手电筒使用期限为一年,各岗位使用满一年后,好的可以继续使用,坏的交工段,工段统一交安全环保科;丢失或损坏的按公司采购价照价赔偿,然后另行补充,提倡节约,反对浪费。七、 以上如有违反,给予 50200 元的罚款。八、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考核,从 2012 年 6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轧钢厂二 0 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规章制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