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对台秤,温度计进行公司内部自校,确保其监视和测量的准确性和适用性。2、 范围适用于生产所有台秤和温度计。3、 校检基准由质检所校检过的台秤和温度计4、 环境条件无风、室温恒定5、 校检步骤5.1 台秤5.1.1 台秤清零,清洁台面5.1.2 取三次不同配重铁,分别在基准台秤和所要自检的台秤上分别称取三次,分别记录两台台秤所称取的重量5.1.3 两台台秤每次所称取同一配重铁的重量结果之间不得超过 0.25kg,判定为合格。5.2 温度计5.2.1 温度计温度调整为室温温度5.2.2 用基准温度计和现场温度计分别在测量现场同一位置测三次温度,并且分别记录两根温度计的所测同一位置温度。5.2.3 同一位置两根温度计所测温度做对比,温度之间每次所测不超过 4,判定为合格。6、校准周期文件编号 HYSQ/QS7.608版 次 A/0自校管理规定页 码 共 2 页 第 1 页每半年校准一次7 相关记录台秤自检比对记录 HYSQ/QR-7.6-05温度计自检比对记录 HYSQ/QR-7.6-06制订 审查 核准胡杰 张磊 李镇制订日期:2013.9.06 审查日期:2013.9.06 核准日期:2013.09.06文件编号 HYSQ/QS7.608版 次 A/0自校管理规定页 码 共 2 页 第 2 页编制 审核编制日期 批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