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唐山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船舶非生产性停泊及工人设备待时收费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港口泊位利用率,减少船舶非生产性停泊及工人设备待时,确保船舶作业高效、顺利进行,从而进一步提高港口整体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费收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分公司发生的所有船舶非生产性停泊及工人设备待时事件,其他子公司参考执行(下称“停泊待时事件” ) 。第二章 职责划分第三条 生产(运营)调度中心作为生产运营的管理者,要坚持 “整体部署、分步实施、动态调整”的思路和原则。在管理、控制和服务停泊待时事件中,形成“快速反应、迅速决策
2、、高效精干、协调统一”的生产管理运行体系。第四条 作业分公司作为一线生产的组织者和执行者,需以精心部署为基础,通过激励机制,极大的发挥相关人员的潜能和主观能动性,积极对停泊待时事件予以解决,尽早恢复生产。2第三章 操作规程第五条 生产(运营)调度中心、各作业分公司、市场业务部、财务部在处理停泊待时事件中,要秉承“决策民主、操作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程序和原则,以协作、规范、快捷为特征,协调合作加强对停泊待时事件的处理能力,提高泊位利用率和港口整体服务水平。第六条 作业分公司作为停泊待时事件的第一知情人,遵循以下操作规程:一、对出现的非生产性停泊及工人设备待时事件详细记录其在港信
3、息,并及时、准确、无误的上报至生产(运营)调度中心。二、积极配合并协助生产(运营)调度中心对停泊待时事件进行调查。三、本着提高泊位利用率的主旨,积极对停泊待时事件进行处理,尽快予以解决、恢复生产,缩短停时、待时时长。第七条 生产(运营)调度中心作为生产运营的整体部署者,遵循以下操作规程:一、对停泊待时事件进行多方面取证调查,确保事件原因、时长等信息的真实、准确。二、快速反应,通过对停泊待时事件的调查、取证,确3认事件责任方,并对事件给出处理意见。三、根据停泊待时事件处理意见,开具单船记录 ,并移交至市场业务部。第八条 市场业务部作为船舶费用结算者,操作规程如下:根据生产(运营)调度中心开具的单
4、船记录进行船舶使费结算,开具结算单,并将结算单移交至财务部。第九条 财务部作为财务审计者,操作规程如下:根据市场业务部开具的船舶使费结算单,开具船舶使费发票,并进行相关的财务处理与审计。第四章 收费办法第十条 船舶正常作业停时标准一、船舶开、完工等时标准靠妥至开工等时 完工至具备离泊条件等时内贸 外贸 内贸 外贸 大件2h 4h 2h 4h 6h等时大于上述标准时长,则产生非生产性停时。二、船舶作业期间停工时长标准船舶开工至完工期间,除正常休息及自然因素导致的停工时间外,累计停工时长超过一小时,则产生工人设备待时。第十一条 费用类型4一、非生产性停泊费船舶靠妥至开工作业或船舶作业完毕至离泊期间
5、的等时超出规定时长,产生船舶非生产性停时,港方将收取非生产性停泊费。二、工人设备待时费船舶开工至完工期间,累计停工时长(正常休息及自然因素导致的停工时间除外)超出规定时长,产生工人设备待时,港方将收取工人设备待时费。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一、非生产性停泊费内贸船舶:0.4 元/净吨*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 ;外贸船舶:0.15 元/净吨*小时(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二、工人设备待时费件杂船舶:每条作业线 300 元/小时;散货船舶:每条作业线 260 元/小时。注:船舶停工累计时长不足 1 小时的,不计收待时费;超过 1 小时不足 2 小时的,按 2 小时计,以此类推。第十三条 费用承担方一、因
6、船方单方面原因产生的费用由船方承担(如海事滞留、排压载水、加油、加水、修船等事件影响船舶正常开工、作业或离泊的) 。二、因货方单方面原因产生的费用由货方承担(如装船5所用物料短缺、临时调货、货物未及时到港、理货不到位等原因影响船舶正常开工、作业或离泊的) 。三、因船货纠纷产生的费用由船方承担。四、因港方原因产生的停时经生产(运营)调度中心调查核实后,费用免征,并根据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对作业公司进行考核。第十四条 收付费原则一、因船方或货方原因产生的停泊待时,即船方或货方作为费用承担方,港方正常收取责任方相关费用。二、因港方原因产生的停泊待时,港方对船方和货方作出相应赔偿,赔偿总额为停泊待时时长对
7、应的非生产性停泊费或工人设备待时费金额(船货方均分) 。第十五条 费用减免流程费用承担方(船方或货方)将费用减免申请提交至生产(运营)调度中心,经生产(运营)调度中心与市场业务部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予以减免。第四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唐山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生产(运营)调度中心。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6附件 1 “XX”轮非生产性停时确认单日期: 年 月 日船舶名称货 种泊 位非生产性停时时间非生产性停时原因“XX”轮(船/货)代公司签字/盖章确认白班调度意见调度科长意见调度中心意见制表: 审核: 签发:7附件 2 “XX”轮工人设备待时确认单日期: 年 月 日船舶名称货 种泊 位工人设备待时时间工人设备待时原因“ XX”轮(船/货)代公司签字/盖章确认白班调度意见调度科长意见总调度室意见制表: 审核: 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