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实施细则,学习汇报,2015年4月,安义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法律法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2010年10月) (以下简称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2014年7月)(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出台背景(二个需要)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需要。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十八大报告提出“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
2、、罢免等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1998年以来全国审计机关审计领导干部22万多人,省部级领导干部,160人次,地厅级领导干部,4600多人次,县处级领导干部,5万多人次,乡科级领导干部,17万人次, 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的需要1999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两个暂行规定,在审计对象、审计内容等方面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要求,需要加以修改完善。,4,1,2,3,出台历程,1997年山东菏泽
3、经济责任审计胡锦涛批示,1999年中办国办出台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 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 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2004年五部委出台扩大到地厅级意见,2006年写入新修订的审计法,4,7,5,6,2007年十七大提升新高度、省部级审计,2010年10月中办、国办正式颁布党政主 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 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2014年7月中纪委、中组部、中编办、监 察部、人社部、审计署、国资委联合发文, 出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 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2014年7月27日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以宪法为渊源
4、、以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为主体、以两办规定和实施细则为核心、以有关文件和地方性法规为补充的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体系日臻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法律规范体系已基本构建完成。,主要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主要规章文件,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 关于加强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的指导意见 江西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操作规程 南昌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操作规程(试行 ) 安义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 ,共分为六章 四十四条,第一章
5、总则 9条 第二章 组织协调 4条 第三章 审计内容 6条 第四章 审计实施 13条 第五章 审计评价与结果运用 7条 第六章 附则 5条,经济 责任 审计 规定,共分为八章 六十条,第一章 总则 4条 第二章 审计对象 7条 第三章 审计内容 5条 第四章 审计评价 12条 第五章 审计报告 8条 第六章 审计结果运用 8条 第七章 组织领导和审计实施 11条 经八章 附则 5条,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审计的对象范围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遇有干部管理权限与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不一致时,由对领导干部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部门与同级审计机关
6、共同确定实施审计的审计机关。,纵向上,涵盖了从村(居)委会级、乡科级到省部级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横向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正职领导干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包括哪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是指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党委(含党组、党工委,以下统称党委)正职领导干部和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特别说明的:政府设立的开发区、新区等的主要领导干部。 上级领
7、导干部兼任有关部门、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且不实际履行经济责任时,实际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常务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 。党委、政府设立的超过一年以上有独立经济活动的临时机构的主要领导干部。 地方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由上一级审计机关组织实施。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审计机关可以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包括哪些?,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含金融企业,下同)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党委和政府、干部管理监督部门的要求,审计机关可以对国有企业中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
8、企业主要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规定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经济责任”的内涵,规定第十四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严格依法界定审计内容。”,经济责任审计的关注点:规定第十八条: “在审计以上主要内容时,应当关注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
9、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规定动作,执行力), 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自选动作,决策力), 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操作力,绩效审计、环境资源审计), 遵
10、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廉洁自律),实施细则十三条:地方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党委和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三)领导本地区经济工作,统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规划,以及政策措施制定情况及效果;(四)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五)本地区财政收支总量和结构、预算安排和重大调整等情况;(六)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用途和风险管控等情况;(七)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民生改善等情况;(八)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大项目的研究决策情况;(九)对党委有关工作部门管理和使用的重
11、大专项资金的监管情况,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十)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十一)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情况;(十二)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实施细则十四条: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的执行情况,以及重大经济和社会发展事项的推动和管理情况及其效果;(四)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五)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六)本地区财政管理,以及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七)
12、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管理、使用、偿还和风险管控情况;(八)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九)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民生改善等情况;(十)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大项目的研究、决策及建设管理等情况;(十一)对直接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以及依照宪法、审计法规定分管审计工作情况;(十二)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十三)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十四)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十五)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实施细则十五条:党政工作
13、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本部门(系统)、单位有关职责,推动本部门(系统)、单位事业科学发展情况;(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三)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四)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五)本部门(系统)、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六)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七)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情况;(八)有关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九)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
14、的执行情况;(十)对下属单位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十一)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十二)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十三)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实施细则十六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情况;(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三)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四)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五)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六)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以及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收益上缴情况;(八)重要项目的投资
15、、建设、管理及效益情况;(九)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和运转情况,以及财务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职务消费等情况,对所属单位的监管情况;(十)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情况;(十一)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十二)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经济责任审计的流程示意图,确定审计计划,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通知书,召开审计进点见面会,张贴审计公告,实施就地审计,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面反馈意见,报送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存档,审计结果运用,1.确定审计计划规定第十三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有计划地进行
16、。组织部门每年提出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建议,经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后提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由审计机关报请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审定后,纳入审计机关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下达审计通知书规定第二十一条:“审计机关应当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以下简称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经济责任审计。”,3.召开审计见面会规定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当召开有审计组主要成员、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安排审计工作有关事项。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
17、可以派人参加。”,4、张贴审计公示规定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应当进行审计公示。,5、实施就地审计,查看财务资料 调阅相关文件、合同、资料和会议记录等 进行民主测评 进行审计访谈 实地调查、查看、测量等,被审计对象提供资料义务的规定规定第二十四条:“审计机关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提供与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下列资料: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相关资料;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经济合同、考核检查结果、业务档案等资料;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其他有关资料。”,承诺制度的规定规定第二十五条:“被审计
18、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6. 送达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规定第二十七条:“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应当将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书面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征求本级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以及本级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审计报告中涉及的重大经济案件调查等特殊事项,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不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7.书面反馈意见规定第二十七条:“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0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实施细则第三十
19、二条 审计组应当针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提出的书面意见,进一步核实情况,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作出必要的修改,连同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审计机关。,7.出具审计报告规定第二十八条:“审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出具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 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审计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定,经审计机关负责人签发后,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出具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8、报送审计结果报告,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等结论性文书报送本级政府行
20、政首长,必要时报送本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提交委托审计的组织部门;抄送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9、审计档案存档规定第三十九条 组织部门在审计结果运用中的主要职责:。(三)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存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10、审计结果运用规定第三十八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第三十九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相关要求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并以适当方式将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审计机关。,
21、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相关部门应当逐步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结果公告等制度。纪检监察:受理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 ,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组织部:将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干部管理监督体系 ,对被审计人员作出处理 ,结果报告存入干部档案,作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审计机关: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处罚 ,发现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 ,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评价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以及责任制考核目标和行业标准等,
22、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审计评价应当重点关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关注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和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关注任期内举借债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科技创新等重要事项,关注领导干部应承担直接责任的问题。,责任界定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审计机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应当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界定。”,直接责任具体包括以下情形:(一)本人或者与他人共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单位
23、内部管理规定的;(二)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三)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或者文件传签等规定的程序,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公共资金或国有资产(资源)严重损失浪费、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以及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等后果的;,(四)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文件传签等其他方式研究,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公共资金或国有资产(资源)严重损失浪费、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以及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等后果的;(五)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度规定的
24、被审计领导干部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的事项、签订的有关目标责任事项或者应当履行的其他重要职责,由于授权(委托)其他领导干部决策且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公共资金或国有资产(资源)严重损失浪费、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以及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等后果的;(六)其他失职、渎职或者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主管责任具体包括以下情形:(一)除直接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直接分管或者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二)除直接责任外,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文件传签等其他方式研究,并且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国家利益损失、公共资金或国有
25、资产(资源)损失浪费、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损害公共利益等后果的;(三)疏于监管,致使所管辖地区、分管部门和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后果的;(四)其他应当承担主管责任的情形。,领导责任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两办规定第三十七条所称领导责任,是指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其他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救济途径,规定第三十二条:被审计领导干部可以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向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机关申诉,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查决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复查决定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审计机关
26、申请复核,上一级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上一级审计机关的复核决定和审计署的复查决定为审计机关的最终决定。,我县经济责任审计组织架构,纪委监察局,组织部,政府办,财政局,人社局,编办,审计局,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我县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安排,一、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相结合,以任中审计为主; 二、实行任期内轮审制,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三、离任必审,任期过半安排任中审计; 四、乡镇党政正职尽量安排同步审计。,我县经济责任审计今年新增关注点,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三公经费”、会议费用; “三重一大”执行情况(主要是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
27、、大额资金使用); 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经济任务、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税收、招商、重大重点项目等等; 上次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安义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暂行办法,哪些人员适应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各乡镇(场)党政主要负责人,县委管理的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什么时候办理交接手续?第三条 领导干部因任期届满,或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解聘,以及其他原因离任时,应当办理经济责任事项交接手续。,什么事项需要交接,暂行办法第四条 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交接的主要事项:(一)离任时单位基本财务状况,包括:资产、债权债务、财
28、务收支、资金结余等情况;(二)离任时未完成的经济事项,包括:承包、租赁、合作、抵押、担保、投资、融资等事项的合同、协议及相关材料;(三)离任时尚未了结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包括:立项报告、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预算、项目调整和变更、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等相关书面资料; (四)离任时尚未处理完毕的经济纠纷和诉讼等事项;(五)离任时单位未入账的应付未付资金情况,包括:借款利息、招待费、会议费、办公费、基建工程款、维修款、补助及有关税费等;(六)领导干部本人保管和使用、借用公物和公款及其应当移交的贵重物品情况,包括:办公设备、交通工具、文件、票据、电脑、数码产品和数据软件等物品和资料;(七)
29、其他需要说明和交接的离任经济事项。,离任交接有哪些程序,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财政局、审计局一起参与监督。,组织部通知交接,原单位财产盘点 帐目清理,原单位 填写交接表,(其中表10,由离任领导本人填写,交接双方核实,交接手续在接任领导到任之后,一周之内完成,组织交接 交接双方签字,需要填写哪些表格,安义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表(表2)任职期末单位的资产负债表情况(行政单位使用) 安义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表(表3)任职期末单位的资产负债表情况(事业单位使用) 安义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表(表4)任职期末单位的资产负债表情况(企业使用) 安义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表(表5)任职期末未入账的应收未收资金情况 安义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表(表6)任职期末未入账的应付未付资金情况,安义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表(表7)任职期末尚未履行或正在履行合同、协议等经济事项 安义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表(表8)任职期末在建工程项目有关资料 安义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表(表9)任期内已发生但尚未处理完毕的经济纠纷、诉讼事项等 安义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表(表10)领导干部个人保管和使用的公物(离任领导本人填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