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渡时期教练员管理暂行办法面对行业考试形势的变化,培训与考试成为驾校生存与发展中的一个关键环节。为此,为了稳定一年来驾校好的形式和局面,尽快适应行业考试形式的变化,更好的激励教练员发挥培训本职工作的作用,突破培训与考试的难关,特制定过渡时期教练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一、 分校根据目前学员可培训人数,确定桩、九项教练员人员桩、九项教练员配置标准:桩月参训报考学员达 30 人配置一名教练员,九项月参训学员达 30 人,报考人员 20 人配置一名教练员。二、 定岗教练员实行基本工资加提成合格率标准岗位基本工资 12 月 1 月 2 月提成标准桩位教练员 1200 元 80% 50 元九项教练员 150
2、0 元 30% 40% 50% 100 元说明1、达到合格率后不合格不扣,未达到合格率桩每人扣 50 元,九项每人扣 50 员;2、合格率以月为单位进行核算;3、考试次数如遇到特殊情况,递减合格率;4、普班提成执行原来政策,保持不变。三、 油料使用管理办法1、 九项车辆每周定额定点加油 350 元;桩位车辆每周定额定点加油 300 元。2、 月累计达到报考人数与合格率,节省油料费用于奖励教练员。四、 九项训练场地分工1、 有九项场地的分校,学员在本校练习2、 活动中心和女校九项在二道分校练习3、 其他九项在会展基地4、 各分校学员九项测试在二道分校五、原无底薪方案可由教练员酌情选择保留。六、请各分校将桩、九项有底薪教练员名单及本月学员考试计划人数一并上报。长春市万利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