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20128 号)和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29 号)的解释(修订版)各学院:新学期开始,为了落实好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20128 号)和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29 号)两个新文件,开展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学生工作处组织召开多次专题调研会议,经过大家充分商讨,形成一致意见。现就两个文件中有关事项解释如下:一、2009 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执行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20128 号)和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
2、29 号)。经与教务处协商,2009 级学生推免研究生执行老办法。二、综合素质测评的学习成绩原则上以教务处提供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为准。因本次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第一次采用自主研发的“奖助贷系统”,教务处授权学生工作处和各学院协助完成平均学分绩点成绩计算审核工作。综合素质测评学习成绩包括本学年的秋季、春季和夏季三个学期成绩。三、关于发展性素质中的“科技学术与创新活动”类加分,分成两种情况:第一,逐级选拔(先校级、再省级和最后国家级)的竞赛(如“挑战杯”、“数学建模竞赛”等),各学院依据学院实际情况,在原有“科技学术竞赛”和“知识竞赛”加分标准上自行调整,原则上要求体现国家级和省级竞赛的差别;
3、第二,非逐级选拔的竞赛,执行文件加分标准。若学院认为部分科技学术与创新活动奖项的含金量不足,可自行商定加分标准。四、多人完成的获奖励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加分分值分配,可参考学术论文的相关说明,作者依排列顺序自行商定分数分配。五、学生干部考核严格执行文件相关规定。各级学生组织中的干事为非干部身份。根据各组织对干事的考核结果,各学院可予以相应的加分。六、关于发展性素质中的“文体特长”类加分,学院可以决定集体项目是否折半加分。七、省级优秀学生加分标准等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加分标准。八、辅修其他专业或双学位者,当学年每修完 3 个学分加 1 分。修完学分大于 3 时,按比例进行加分。其中,用来置换的学分,
4、不属于发展性素质的加分范围。九、从 2013 年 9 月起,执行奖学金管理办法第三章评选条件中的第四条第(三)小条,20112012 学年奖学金评选不执行此规定中“出于各种原因进行重修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条款。十、体育达标测试成绩 60 分以上为达标。当学年未达标者补考通过后,可以参加奖学金评定。十一、参加第二校园经历的同学,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参照执行山东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工作管理规定(山大教字201186 号)文件精神。具体操作方法如下:(1)学习成绩评定。外出交流学习成绩绩点应在 70 分以上(包含 70 分),以派出前名次(或排名百分比)参与本次所在班级学习成绩排名。采用名
5、次或排名百分比,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商定。举例说明,某同学,外出交流学习成绩绩点在 70 以上,派出前名次为第 10 名(或排名 10%),则学习成绩可以认定等同于现在的第十名(或排名 10%)。(2)基础性素质评定。基础性素质评定由交流学校参考山东大学(威海)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结合学生在交流学校的实际表现,进行考核评定。(3)发展性素质评定。发展性素质评定执行山东大学(威海)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派出学生在交流期间取得各项成绩与在校学生同等认可。学生在交流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纳入我校学生干部管理范围统一考核评优。(4)奖学金评定。圆满完成交流学习且外出交流
6、学习成绩绩点在 75 分以上(包含 75 分)的学生可以参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学生奖学金、“第二校园经历”奖学金。十二、优秀学生入学奖学金获得者,可以参评当学年各类综合奖。十三、2012 年亚沙会志愿者和暑期赴美社会实践队同学的综合素质测评等延考结束后再进行。奖学金评定时,名额单列,不占学院指标。若其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比一等奖学金最后一名高,即为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二等和三等奖学金类推。关于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 的解释(2012.9 版)一、 关于竞赛类加分活动的界定:1、 院级竞赛活动:通过院里选拔参加学校的活动,不再加院级加分,只按最终校级比赛成绩加
7、分。2、 校级竞赛活动:在团委主办的活动中,校园文化长廊系列活动、科技文化节系列活动、社团文化节系列活动、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给与相应的加分。学生处主办的活动中,心理情景剧大赛,心理班会评比,优秀文明宿舍,雅舍大赛,未来企业精英选拔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给与相应加分。体育教学部主办的校运动会、校级体育单项竞赛和体育文化节系列活动给与相应加分。其余活动不加分。二、 关于特殊加分类的规定:优秀军训学员、优秀辅导员助理、优秀科研助理均不加分。优秀教学信息反馈员、优秀团员、优秀共产党员加分。各类学生组织的干事被评为优秀的,加 10 分。优秀团支部按评优等级全体支部成员加分,团支部书记和支委会成员不
8、再额外加分。三、 关于社会工作加分项:只做半年的学生干部也可以参与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减半加分。四、 关于社会实践和科研立项:1、一个项目衍生的各类奖项不能重复加分,例如:优秀团队的队长又被评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其本人撰写的社会实践报告又获得奖励的,在这众多围绕着该项目获奖的荣誉中,只取一项最高分加分。此外,一个奖项横向也不能重复加分,例如:优秀实践团队既获得院优秀又获得校级优秀,则取校级优秀加分。总之,一个学生相对于一个项目只能加一次分。2、一名同学最多只能加两个项目的加分,参加超过两个项目的,只能选取其中两个项目加分。五、 四六级考试:大一学年初次参加四六级考试,当学年没有加分的,可以顺延至本学年加分。关于获得优秀的额外加分只限于初次考试考取优秀等级的,再次考试的一律不加分。六、 海外交流生海外交流学生不参与综合素质测评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只参与单项奖学金的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