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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旱灾害统计制度(新).doc

上传人:jinchen 文档编号:6287611 上传时间:2019-04-04 格式:DOC 页数:34 大小:622.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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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一、实施办法(一)目的与任务: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地反映我国水旱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以及对国民经济影响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科学评估水旱灾害,为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决策提供依据,为防灾、减灾和救灾服务。(二)统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 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暂行规定 、 防洪减灾经济效益计算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文件等。(三)统计范围:分为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两部分。1、洪涝灾害:因降雨、融雪、冰凌、溃坝(堤) 、风暴潮、热带气旋等造成的江河洪水、渍涝、山洪、滑坡

2、和泥石流等,以及由其引发的次生灾害。对由于降雪、冰雹、龙卷风、地震等其它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水利设施损失的事件要掌握相关情况并及时报告。2、干旱灾害:因降水少、水资源短缺,对城乡居民生活、工农业生产造成直接影响的旱情,以及旱情发生后给工农业生产造成的旱灾损失。(四)统计内容:1、洪涝灾害:主要统计洪涝灾害的基本情况、农林牧渔业、工业2信息交通运输业、水利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死亡人员基本情况、城市受淹情况,以及抗洪抢险和减灾效益等综合情况。2、干旱灾害:主要包括旱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旱面积、受旱程度,对城乡居民生活、工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以及抗旱情况、抗旱效益等。(五)报送制

3、度1、洪涝灾害:洪涝灾害统计报表分实时报、过程报、月报和年报。灾情应通过报表系统进行报送,洪涝灾害报表应按行政区划、所属流域两种统计方式上报。(1)实时报为灾害发生过程中即时报送的灾情报表,统计时段为灾害发生日至报表报送日。实时报应在第一时间通过报表系统将所掌握的情况上报。(2)过程报为一次灾害过程的灾情报表,每次灾害过程结束后应在第二个工作日及时上报经核实后的灾情,同时还应随报表上报灾情综述(包括雨情、水情、灾情、灾害影响情况、抗灾减灾行动等文字叙述,限 1000 字以内) ,对重大突发灾害的灾情须附典型灾害照片(不少于 3张,分辨率不低于 500 万像素) 。(3)月报为本月发生的灾害过程

4、的累计报,统计时段为每月 1 日至本月最后一日,应在下月第三个工作日前上报,同时还应随报表上报本月灾情综述。跨月份的灾害过程,归入灾害结束日期所属月份进行统计。(4)年报为全年发生的灾害过程的累计报,分初报和终报。初报统计时段为每年 1 月 1 日至当年汛期结束,终报统计时段为每年 1 月 1日至每年 12 月 31 日。每年 10 月底前上报初报,次年第五个工作日前3上报终报。在上报初报和终报时均须同时上报全年灾情综述。2、干旱灾害:农业旱情动态统计表 、 农业抗旱情况统计表每旬上报一次,分别于每月的 1、11、21 日上报;城市干旱缺水及水源情况统计表 (月报)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上报;农业旱

5、灾及抗旱效益统计表 (年报) 、 城市干旱缺水及抗旱情况统计表 (年报)在每年十二月底以前上报;干旱缺水城市基本情况及用水情况统计表 (年报) 、 干旱缺水城市供水水源基本情况统计表 (年报)每年根据情况更新一次。旱情严重时,除正常填报旱情统计报表外,应另报书面材料;一些重大抗旱举措或行动要及时上报;受旱地区出现较大范围降水过程,要及时上报降水情况,整个降水过程结束后,尽快上报累计降水情况及对旱情的影响;无旱情时,月报、旬报可暂时停报。林业、牧业、水产养殖、水运交通、水力发电、乡镇企业等方面因旱造成的损失,应在抗旱工作阶段总结、年终总结中加以反映。(六)组织方式: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由国家防汛

6、抗旱总指挥部制定,国家统计局审核同意,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逐级落实到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做好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本部门、本行业的水旱灾害统计工作,并将统计结果及时报送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认真执行本报表制度,按规定向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和所属流域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统计报表。各流域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认真执行本报表制度,按规定向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统计报表。4(七)灾情核实:各级防汛抗旱部门要建立健全核灾制度。按照灾情大小,分级派出核灾工作组。遇重特大灾害,省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

7、公室要组织核灾工作组赴灾区核实灾情。重特大灾害结束后或每月月底及每年年底,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应与民政、农业、海洋渔业等相关部门核实灾情并上报。对虚报、瞒报的情况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二、统计报表本制度的统计报表分为洪涝灾害统计报表、干旱灾害统计报表两类,共 16 表。(一)洪涝灾害统计报表包括:洪涝灾害基本情况统计表(表 1) 、农林牧渔业洪涝灾害统计表(表 2) 、工业交通运输业洪涝灾害统计表(表 3) 、水利设施洪涝灾害统计表(表 4) 、死亡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表 5) 、城市受淹情况统计表(表 6) 、抗洪抢险综合情况统计表一、二(表 7、表 8) 、洪涝灾害实时统计表(表 9) 。(二

8、)干旱灾害统计报表包括:农业旱情动态统计表(表 10) 、农业抗旱情况统计表(表 11) 、农业旱灾及抗旱效益统计表(表 12) 、城市干旱缺水及水源情况统计表(表 13) 、城市干旱缺水及抗旱情况统计表(表 14) 、干旱缺水城市基本情况及用水情况统计表(表 15) 、干旱缺水城市供水水源基本情况统计表(表 16) 。5洪涝灾害基本情况统计表表 号:国汛统 1 表制表机关: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填报单位: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起止日期: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6 号受灾范围县(市、区) 乡(镇)受灾人口 受淹城市 倒塌房屋 死亡人口 失踪人口 转移人口 直接经济 总损失地区(个) (个) (

9、万人) (个) (万间) (人) (人) (万人) (亿元)合计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6农林牧渔业洪涝灾害统计表表 号:国汛统 2 表制表机关: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填报单位: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起止日期: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6 号农作物受灾面积 农作物成灾面积 农作物绝收面积 水产养殖损失小计 其中粮食作 物 小计 其中粮食作物 小计 其中粮食作物因灾减产粮食经济作物损失死亡大牲畜 面积 数量农林牧渔业直接经济损失地区(千公顷) (千公顷) (千公顷) (千公顷) (千公顷) (千公顷) (万吨) (万元) (万头) (千公顷) (万吨) (亿元)

10、合计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7工业交通运输业洪涝灾害统计表表 号:国汛统 3 表制表机关: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填报单位: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起止日期: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6 号停产工矿企业 铁路中断 公路中断 机场、港口关停 供电中断 通讯中断 工业交通运输业 直接经济损失地区(个) (条次) (条次) (个次) (条次) (条次) (亿元)合计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8水利设施洪涝灾害统计表表 号:国汛统 4 表制表机关: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填报单位: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起止日期: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6

11、号损坏水库 水库垮坝 损坏堤防 堤防决口大中型 小型 大中型 小一 小二 处数 长度 处数 长度损坏护岸损坏水闸冲毁塘坝损坏灌溉设施损坏水文测站 损坏机电井损坏机电泵站损坏水电站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地区(座) (座) (座) (座) (座) (处) (千米) (处) (千米) (处) (座) (座) (处) (个) (眼) (座) (座) (亿元)合计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9死亡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表 号:国汛统 5 表制表机关: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填报单位: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起止日期: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6 号死亡人员基本信息 死亡原因地区姓名

12、性别 年龄 户籍所在地(落实到县) 死亡时间 死亡地点 台风灾害 江河洪水冲淹 山洪冲淹 滑坡 泥石 流 房屋倒塌 落水 高空坠物 其它备注合计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注:“死亡原因”是多项选择,应按照人员实际死亡情况在对应的原因栏内填“1”,例如,某次台风引发了次生灾害滑坡,滑坡造成房屋倒塌导致人员死亡,那么应在这个人员对应条目里的“台风灾害”、“滑坡”、“房屋倒塌”三栏内分别填“1”10城市受淹情况统计表表 号:国汛统 6 表制表机关: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填报单位: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起止日期: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6 号淹没范围 受淹过程 生命线

13、工程中断历时 建筑物受淹面积 比例受灾人口死亡 人口 进水时间淹没历时累积降雨量洪水围困人口紧急转移人口主要街道最大水深 供水 供电 供气 交通 房屋 地下设施城区直接经济损失城市名称(平方公里) (%) (万人) (人) (月日时) (小时) (毫米) (万人) (万人) (米) (小时) (小时) (小时) (小时) (万户) (平方米) (亿元)合计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11抗洪抢险综合情况统计表一表 号:国汛统 7 表制表机关: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填报单位: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起止日期: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6 号防汛物资消耗 出动情况投入抢

14、险人数 抢险设备情况编织袋 编织布 挡水设施 砂石料 木材 钢材 救生衣 抗灾用油 抗灾用电其它物资消耗折算资金总物资消耗折算资金 合计部队官兵地方人员防汛机动抢险队员抢险舟(船)运输设备机械设备地区(万条) (万平方米) (延米) (万立方米) (万立方米) (吨) (件) (吨) (万度) (万元) (万元) (人次) (人次) (人次) (人次) (舟次) (班次) (台班)合计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12抗洪抢险综合情况统计表二表 号:国汛统 8 表制表机关: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填报单位: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起止日期: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6

15、号资金投入 防洪减灾效益避免人员伤亡 转移人员小计 中央 省级 省级以下 群众投劳折算资金 减淹耕地 避免粮食减收 减少受灾人口 解救洪水围困群众次数 人数 山洪灾害 台风灾害 其他避免县级以上城区受淹减灾经济效益地区(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千公顷) (万吨) (万人) (万人) (起) (人) (万人) (万人) (万人) (座) (亿元)合计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13洪涝灾害实时统计表表 号:国汛统 9 表制表机关: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填报单位: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起止日期: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6 号受灾范围 农作物

16、受灾面积 受灾人口 死亡人口 失踪人口 转移人口 直接经济总损失 其中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县(市、区) 乡(镇)地区(个) (个)(千公顷) (万人) (人) (人) (万人) (亿元) (亿元)合计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14农业旱情动态统计表表 号:国汛统 10 表制表机关: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填报单位: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起止日期: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6 号作物受旱面积 缺水缺墒面积 因旱人畜饮水困难 水利工程蓄水情况合计 轻旱 重旱 干枯 水田缺水 旱地缺墒牧区受旱面积人口 大牲畜 蓄水总量 比多年同期增减水库干涸 机电井出水不足地区(千公顷

17、) (千公顷) (千公顷) (千公顷) (千公顷) (千公顷) (万平方公里) (万人) (万头) (亿立方米) (%) (座) (眼)合计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15农业抗旱情况统计表表 号:国汛统 11 表制表机关: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填报单位: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起止日期: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6 号投入抗旱设施 投入抗旱资金 临 时 解 决人畜饮水困难投入抗旱人数 机电井 泵站 机动抗旱设备 装机容量机动运水车辆 合计中央拨款省级财政拨款地县级财政拨款群众自筹抗旱用电抗旱用油 抗旱浇灌面积人口 大牲畜地区(万人) (万眼) (处) (万台套)

18、(万千瓦) (万辆)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度) (吨) (千公顷) (千公顷次) (万人) (万头)合计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16农业旱灾及抗旱效益统计表表 号:国汛统 12 表制表机关: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填报单位: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起止日期: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6 号实际播种面积 作物受灾面积 旱灾损失 抗旱效益其中粮食作物 经济作物主要受旱时段 因旱少种面积 作物受旱面积总计成灾 绝收本年粮食总产量 粮食 经济作物 粮食 经济作物地区(千公顷) (千公顷) (月、日-月、日) (千公顷) (千公顷) (千公

19、顷) (千公顷) (千公顷) (万吨) (万吨) (亿元) (万吨) (亿元)合计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17城市干旱缺水及水源情况统计表表 号:国汛统 13 表制表机关: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填报单位: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起止日期: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6 号正常日用水量 当前日供水量水库 江河湖泊取水小计 生活 工业 生态 其它 小计 当前蓄水量 可用水量 当前日供水量当前水位当前日供水量地下水日 供水量 其它水源日供水量 日缺水量 影响人口 影响工业产值 城市(万立方米) (万立方米)名称(万立方米)名称(米) (万立方米) (万立方米) (万立方

20、米) (万立方米) (万人) (万元/月)干旱程度合计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18城市干旱缺水及抗旱情况统计表表 号:国汛统 14 表制表机关: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填报单位: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起止日期: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6 号干旱缺水情况 抗旱情况应急水源建设 抗旱效果年实际供水量 年缺水量 影响人口 影响工业产值 年节约水量投入资金 新增供水能力 减少影响人口 减少工业损失城市(万立方米) (万立方米)主要缺水时段(万人/年) (万元/年) (万立方米/年) 名称 (万元) (万立方米/年) (万人/年) (万元/年)合计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

21、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19干旱缺水城市基本情况及用水情况统计表表 号:国汛统 15 表制表机关: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填报单位: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起止日期: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6 号正常年用水量地理位置 城区总人口 GDP 年工业总产值 万元 GDP用水量 万元工业产值 用水量 小计 生活 工业 生态 其它人均生活用水量城市名称 城市级别(经纬度) (万人) (亿元) (亿元) (立方米) (立方米) (万立方米) (升/日)合计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20干旱缺水城市供水水源基本情况统计表表 号:国汛统 16 表制表机关:国家防汛抗

22、旱总指挥部填报单位: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起止日期: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6 号地表水 地下水 其它水源供水水库 江河湖泊取水工程 正常年供水量正常年供水总量 总库容 兴利水位 兴利库容 死库容 正常年供水量 设计取水能力 最低取水水位 正常年供水量正常年供水量 年超采量 中水回用 海水淡化 城市(万立方米) 名称 (万立方米) (米) (万立方米) 工程名称 (万立方米/日) (米) (万立方米) (万立方米) (万立方米)合计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21三、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一)洪涝灾害统计指标及填报说明表 1、表 2、表 3、表 4 用于过程

23、报、月报、年报;表 1 中“死亡人口” 、 “受淹城市”的数量不为“0”时,启动表 5、表 6 的报送,且其数量应分别与表 5、表 6 的条目数量一致;表 7、表 8 用于重大突发灾害过程报、月报和年报;表 9 用于实时报。1、 洪涝灾害基本情况统计表受灾范围:因洪涝灾害导致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和对生产生活造成危害的县(市、区)及乡(镇)个数。受灾人口:洪涝灾害中生产生活遭受损失的人数。受淹城市:江河洪水进入城区或降雨产生严重内涝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县及县级以上城市个数。倒塌房屋:因洪涝灾害导致房屋整体结构或承重构件多数损毁,必须进行拆除重建的房屋数量。统计时,以自然间为计算单位,独立的牲畜棚

24、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不在统计之列。死亡人口:直接因洪涝灾害死亡的人数。失踪人口:因洪涝灾害导致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定死亡的人口数量。转移人口:因生命财产受到洪涝灾害威胁而暂时转移到安全地区的人口。直接经济总损失:洪涝灾害造成的农林牧渔业、工业信息交通运输业、水利设施和其它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总和。2、 农林牧渔业洪涝灾害统计表农作物受灾面积:因洪涝灾害造成在田农作物产量损失一成(含一22成)以上的播种面积(含成灾、绝收面积) 。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遭受一次以上洪涝灾害时,只统计其中最重的一次,不得重复计灾。农作物成灾面积:因洪涝灾害造成在田农作物受灾面积中,产量损

25、失三成(含三成)以上的播种面积(含绝收面积) 。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遭受一次以上洪涝灾害时,只统计其中最重的一次,不得重复计灾。农作物绝收面积:因洪涝灾害造成在田农作物成灾面积中,产量损失八成(含八成)以上的播种面积。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遭受一次以上洪涝灾害时,只统计其中最重的一次,不得重复计灾。因灾减产粮食:因洪涝灾害造成在田粮食作物损失的产量。经济作物损失:指洪涝灾害对经济作物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死亡大牲畜:因洪涝灾害直接死亡的牛、马、驴、骡、骆驼(5 只猪或 5 只羊算 1 头大牲畜)的数量,不含其它畜类及鸡鸭等家禽。水产养殖损失:因洪涝灾害毁坏的水产养殖面积和水产品数量。农林牧渔业直接

26、经济损失:洪涝灾害对农林牧渔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 工业交通运输业洪涝灾害统计表停产工矿企业:因洪涝受淹而停产的工矿生产企业(不含商贸、服务等第三产业的停产企业)个数。铁路中断:因洪涝灾害造成铁路干线停运的条次数。 (铁路干线指跨省的铁路干线和省内重要铁路干线)公路中断:因洪涝灾害造成公路停运的条次数。机场、港口关停:因洪涝灾害造成机场、港口关闭或者暂时停运的个次数。23供电中断:因洪涝灾害造成乡(镇)以上主要输电线路停电条次数。通讯中断:因洪涝灾害造成通讯线路中断的条次数。工业交通运输业直接经济损失:洪涝灾害对工业、交通运输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 水利设施洪涝灾害统计表损坏水库:大坝

27、、溢洪道、输水涵洞、闸门等部位水毁,影响正常运行的水库座数。水库垮坝:因洪水造成垮坝的水库座数。损坏堤防:洪水造成渗水、滑坡、裂缝、坍塌、管涌、漫溢等影响防洪安全的堤防的处数和长度。堤防决口:防洪堤防决口的处数与长度。损坏护岸:被洪水冲坏的保护防洪堤防的护岸工程的处数。损坏水闸:被洪水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的防洪(潮)闸的座数。冲毁塘坝:被洪水损毁的塘坝(含拦泥坝、淤地坝)的座数。损坏灌溉设施:灌区被洪水损坏而不能正常运行的渠首建筑、干渠及干渠上的渠系建筑物(渡槽、倒虹、闸门、涵洞等)的处数。损坏水文测站:站房、缆道、测船、测井及报汛设备等设施被洪水损坏的水文测站个数。损坏机电井:被洪水损坏严重影

28、响运行的机电井个数。损坏机电泵站:被洪水损坏严重影响运行的机电泵站数。损坏水电站:被洪水损坏严重影响运行的水电站座数。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洪涝灾害对水利工程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45、 死亡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死亡人员基本信息:死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户籍所在地、死亡时间和死亡地点。死亡原因:洪涝灾害过程中造成人员死亡的直接原因。 “死亡原因”是多项选择,按照人员实际死亡情况在对应的原因栏内填“1” ,以便计算。其中“台风灾害”指由台风引发的洪水、滑坡、泥石流、房屋倒塌和高空坠物等直接造成死亡;“江河洪水冲淹”指因江河洪水直接造成死亡;“山洪冲淹”指因山丘区洪水直接冲淹及其引发的房屋倒塌等

29、造成死亡;“滑坡”指因强降雨引发的山体滑坡直接埋压及其引发的房屋倒塌等造成死亡;“泥石流”指因强降雨引发的泥石流直接埋压及其引发的房屋倒塌等造成死亡;“房屋倒塌”指因洪涝灾害引发的房屋倒塌造成死亡;“落水”指在洪涝灾害过程中直接落水溺死;“高空坠物”指在强降雨、台风灾害等洪涝灾害过程中因高空坠物造成死亡;“其它”指除上述原因外,因洪涝灾害造成死亡,填报时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具体原因。6、 城市受淹情况统计表淹没范围:江河洪水进入城区或降雨产生内涝的面积,及其占城区总面积的比例。受灾人口:城区进水受淹或积水内涝时生产生活遭受损失的人数。死亡人口:城区进水受淹或积水内涝过程中因洪涝灾害造成死亡的人

30、数。受淹过程:江河洪水进入城区的时间、淹没历时、引起城区受淹或内涝的降雨量、洪水围困人口、紧急转移人口等。主要街道最大水深:城区进水受淹造成城区主干道及重要街道、居25民区积水深度最大值。生命线工程中断历时:城区的供水、供电、供气、交通等生命线工程中断或瘫痪的时间。建筑物受淹:城区进水受淹或积水内涝过程中房屋进水的间数及地下设施受淹的面积。城区直接经济损失:城区进水受淹或严重内涝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7、 抗洪抢险综合情况统计表一防汛物资消耗:防汛抢险过程中动用的编织袋(草袋、麻袋) 、编织布(土工布) 、挡水设施(挡水子堤、膨胀袋等) 、砂石料(砂卵石、块石等) 、木材、钢材、救生衣、抗灾用油

31、、抗灾用电、其它物资消耗折算资金以及总物资消耗折算资金。出动情况:防汛抢险过程中各个抢险机构投入的抗洪抢险人数和抢险舟(船)舟次、运输设备班次和机械设备台班。8、 抗洪抢险综合情况统计表二资金投入:抢险救灾及水毁修复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投入资金额度和群众投劳折算资金。防洪减灾效益:由防洪减灾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根据防洪减灾经济效益计算办法 (试行)折算资金;对解救洪水围困群众、避免人员伤亡、转移人员等指标根据实际统计数据上报。9、 洪涝灾害实时统计表各项统计指标解释与之前相关指标解释相同。(二)旱情统计报表指标及填报说明1、 农业旱情动态统计表26作物受旱面积:在田作物受旱面积。轻旱:对作物正常

32、生长有影响。旱作区:作物在播种后或生长期间,土壤墒情低于作物的需水量造成出苗率低于 8 成,作物叶子出现萎蔫或20 厘米耕作层土壤相对湿度低于 60%但大于等于 40%。水稻区:插秧后各生育期内不能及时按需供水,稻田脱水,禾苗出现萎蔫。重旱:对作物生长和作物产量有较大影响。旱作区:出苗率低于 6成;叶片枯萎或有死苗现象;20 厘米耕作层土壤相对湿度小于 40%。水稻区:田间严重缺水,稻田发生龟裂,禾苗出现枯萎死苗。干枯:出苗率低于 3 成,作物大面积枯死或需毁种。水田缺水:在水稻栽插季节,因水源不足造成适时泡田、整田或栽插秧苗困难。旱地缺墒:在播种季节,将要播种的耕地 20 厘米耕作层土壤相对

33、湿度低于 60%,影响适时播种或需要造墒播种。牧区受旱面积:牧区因降水不足影响牧草正常生长的草场面积。因旱饮水困难:因干旱造成临时性的人、畜饮用水困难。属于正常饮水困难的不列入统计范围。牧区在统计牲畜饮水困难时要将羊单位转换成大牲畜单位。蓄水总量:统计时段内各类水利工程总蓄水量。比多年同期增减:统计时段内各类水利工程蓄水总量与多年同期相比较增减的百分数。水库干涸:因旱水干见底的水库个数。机电井出水不足:因旱地下水位下降,造成水泵出水不足或抽不上水的机电井数。2、 农业抗旱情况统计表27投入抗旱人数:统计期内投入抗旱人数的最大值。 机电井:统计时段内投入抗旱的各类机电井数量最大值。泵站:统计时段

34、内投入抗旱的泵站数量最大值。 机动抗旱设备:统计时段内投入抗旱的各类非固定抗旱设备数量的最大值。装机容量:统计时段内投入抗旱的机电井、泵站、流动抗旱设备及其他抗旱设备装机容量合计数的最大值。机动运水车辆:统计时段内投入抗旱的各种机动运水车辆最大值,包括给饮水困难群众送水的车辆。投入抗旱资金:本年度以来各级财政投入抗旱的资金累计数量(包括各级财政用于抗旱服务组织建设的资金)以及群众投入抗旱的资金累计数量(不包括群众投劳折算资金) 。 抗旱用电:本年度以来累计抗旱用电量。抗旱用油:本年度以来累计抗旱用油量。抗旱浇地面积:本年度以来实际抗旱浇地面积累计数(正常灌溉面积不列入统计范围) 。同一块耕地一

35、季作物抗旱浇灌多次,按面积统计时只计一次,按面积次统计时计多次。临时解决人畜饮水困难:本年度以来,通过采取临时措施,解决因旱造成人畜饮水困难的累计人数、累计大牲畜头数。3、 农业旱灾及抗旱效益统计表实际播种面积:本年度各类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实际播种面积。主要受旱时段:本年度发生干旱灾害的主要时段。因旱少种面积:因旱无法下种而少收一季作物的面积。作物受旱面积:由于降水少,河川径流及其它水源短缺,发生干旱,28作物正常生长受到影响的面积。同一块耕地当季作物多次受旱,只计最严重的一次。作物受灾面积:在受旱面积中造成作物产量比正常年产量减产一成以上的面积。同一块耕地多季受灾,累计各季受灾面积最大值。总

36、计:作物受灾面积总数。成灾:因旱造成作物产量比正常年减产三成(含三成)以上的面积。绝收:因旱造成作物产量比正常年减产八成(含八成)以上的面积。本年粮食总产量:全年各季粮食作物产量之和。旱灾损失:干旱对粮食和经济作物造成的损失。即与正常年相比因旱减收的粮食数量和经济作物产值。抗旱效益:采取抗旱措施后,与不采取抗旱措施相比减少损失的粮食数量和经济作物产值。4、 城市干旱缺水及水源情况统计表城市干旱指由于干旱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河流、水库、湖泊来水、蓄水少,地下水位下降等) ,或者由于突发性事故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坏,导致城市实际供水量低于正常用水量,城市正常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受到影响。城市是指

37、经国家批准的建制市,分为直辖市、地级市和县级市,统计范围限定在城区范围内。正常日用水量:正常年份下城市该月平均日用水量,包括生活用水、工业用水、生态用水和其它用水等,可采用前三年同期日用水量平均值。其中“生活”指居民家庭生活用水和公共用水;“工业”指一般工业用29水和电力工业用水;“生态”指城市中河、湖、园林、绿化等用水;“其它”指上述三项之外的其它用水。 “小计”为“生活” 、 “工业” 、“生态”和“其它”四项之和。当前日供水量:城市当前实际日供水量,采用该月月末值。水库可用水量:该水库死水位或最低安全运行水位以上可被利用的水量;“小计”为水库、江河湖泊取水、地下水、其它水源日供水量之和。

38、日缺水量:城市每日用水量的缺口,即正常日用水量与当前日供水量的差值。影响人口:月内受定时、定量、减压等限水措施影响的人口总数。影响工业产值:月内城市因干旱缺水造成的工业损失,可通过供水正常情况下月工业产值减去干旱缺水情况下月工业产值来测算。干旱程度分为四级:轻度干旱:当前日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 510,出现缺水现象,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中度干旱:当前日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 102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重度干旱:当前日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 2030,出现严重缺水现象,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极度干旱:当前日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 3

39、0以上,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或发生供水危机,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5、 城市干旱缺水及抗旱情况统计表年实际供水量:该统计年度内城市实际供水总量。年缺水量:该统计年度内城市因旱造成的缺水总量,可通过缺水天30数乘以相应的日缺水量来计算。主要缺水时段:该统计年度内城市因旱缺水的主要时段,不同时段用逗号分开。影响人口:该统计年度内受定时、定量、减压等限水措施影响的人口总数。缺水影响人口不重复计算。影响工业产值:该统计年度内城市因旱缺水所造成的工业产值损失。年节约水量:采取各种节水措施后,该统计年度内节约的水量。应急水源建设:为保障供水,干旱缺水城市采取各种途径进行应急水源建设,如打井、区

40、域内(流域内)或跨区域(跨流域)应急调水等。其中“名称”指该应急水源的名称;“投入资金”指建设该应急水源所投入的资金;“新增供水能力”指该统计年度内通过建设该应急水源新增加的供水能力。抗旱效果:采取各种抗旱措施后所产生的抗旱效果。其中“减少影响人口”指采取各种抗旱措施后,该统计年度内所减少的影响人口数;“减少工业损失”指采取各种抗旱措施后,该统计年度内所减少的工业产值损失。6、 干旱缺水城市基本情况及用水情况统计表地理位置:用城市中心点经度和纬度来表示。城区总人口:该城市生活在市区范围的人口总数。GDP:该城市上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年工业总产值:该城市上年的工业总产值。“城区总人口” 、 “GDP”、 “年工业总产值”三项采用当地统计部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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