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施工队结算制度及流程第一章 总 则为了规范项目的工程结算工作,明确结算工作程序,以提高工程结算工作质量、规范结算行为,对项目的的造价进行准确的核算及有效的控制,确保结算的及时与公平,确保工程施工的的正常进行,使工程承包合同各项条款得以切实履行,及时反映项目实际成本,为结算人员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依据,并为公司成本、合同造价部成本核算的控制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工程结算。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分包工程的中间工程结算和最终结算。第三章 职责与权利条 3 条:月度结算时现场工程师依照劳务合同 签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对已完工作量出具工程中间结算单及附件。工程
2、部复核时应确保该部分结算项目已完成且质量合格,如超结算又无正当理由,则超出部分不予结算。第四条:测量组对结算工程量中涉及土石方数量进行量测计算确认;实验室对结算工程量合格与否进行审核;项目总工或质检工程师根据结算项目完成情况对结算工程量提出综合评定;工程部对结算项目进行复核并确保该部分结算项目已完成且质量合格,如超结算又无正当理由,则超出部分不予结算;合同部对工程部复核后的工程数量与原- 2 -合同数量进行核对;生产副经理对结算工程量进行确认;项目经理对结算工程量进行审批。第五条:月度结算应分别报经测量组、实验室、项目总共或质检负责人、工程部、合同部、生产副经理及项目经理审核。第六条:施工队责
3、 任人报送项目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同时,项目部相关人员可视施工队平时工作表现及配合程度等扣除相关费用或有权拒绝在结算书上签字确认(但理由必须是合理的)。第四章 结算程序第七条:结算流程图已完工程量测量与统计 现场工程 师确认后开具中间结算单 测量组、 实验室审核 项目总工或质检工程师综合评定 工程部审核 合同部审核 生产副经理审核项目经理审核 合同部出具工程结算单 施工队负责人 项目经理审核 财务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第八条:结算程序说明1、每月 26 日至 30 日,由现场工程师依照劳务合同签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对已完工作量出具工程中间结算单及附件(现场工程师必须提供真实准确详细的结算原始资料,严
4、禁出现超形象进度结算、虚假结算情况发生)交由工程部长复核已完成工程量及完成的质量情况后移交,并交到测量组和实验室数量和质量审核,审核通过后交到项目总工或总质检工程师处,项目总工或总质检工程师综合评定后到合同部。以上传递由现场工程师完成。- 3 -2、合同部对工程部复核后的工程数量与原合同数量进行核对。当完成数量小于图纸数量时,结算以实际完成的数量为依据。若实际完成数量大于或小于合同数量,现场工程师要有书面说明,工程部也要有书面说明。最终以合同部复核后的工程量为计量依据(复核时,以施工图为准;若有变更,现场工程师和工程部应及时办理与变更有关的原始资料的整理、签认工作,在变更批复前,以施工图为准)
5、。3、合同部复核后送生产副经理审核,生产副经理在确认工程数量无误后由合同部送项目经理审核。4、项目经理审核无误后合同部出具工程结算单(杜绝出现超形象进度结算现象发生),在确认工程量、金额无误后合同部出具工程结算单后通知施工队负责人前来领取。条 14 条 5、施工队负责人领取工程结算单 后送经理审核后并送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施工队负责人必须把已签认的结算单于下月 15 日前递交至财务部。6、财务部在支付当月工程款时,应根据材料,机械等部门提供的资料扣除各项工程款,同时应扣除 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和 5%的工程款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扣除 10%的工程款作为履约保证金,支付工程款不应超出应付工
6、程款的 80%。7、对于项目部各部门的零星结算可跨过上述结算流程,零星结算由该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项目经理审核,但必须附相关的证明材料。第五章 附 则- 4 -第九条:土石方结算依据1、土石方工程量确定:由工程部会同合同部、施工单位及主管领导测出原始地面线,经参与人员签认后由工程部绘出横断面图并计算出工程量,工程部除测量队外应有现场主管和部门主管参加。2、土、石方工程量划分施工队将山顶土方(含能够直接挖出的软石)清理完毕后由现场主管及时项工程部主管提出横断面测量要求,由工程部会同合同部、施工单位及主管领导测出原始地面线,经参与人员签认后由工程部绘出横断面图并计算出工程量,工程部除测量
7、队外应有现场主管和部门主管参加。3、土石方工程量及土、石方工程量划分必须在相关工序开工前由现场主管提出具体开工段落、开工时间,由工程部长根据具体情况定出具体的测量时间,并通知现场主管、测量队、合同部及相关领导,施工队由现场主管通知。第十条:对于合同外或超设计部分工程量的结算合同外或超设计部分在实施前,现场工程师必须向主管领导汇报,待确定方案后再实施,结算以双方共同确认且经业主签认并计量后的数量为准进行计算,结算时应附相关的原始资料(方案,实施过程记录等)。第十一条:零杂工的结算零杂工能以工程量的形式结算时,以工程量的形式结算,如实在- 5 -不能,必须在施工日志中详细注明,做到有据可查。第十二
8、条:完工结算在项目部同业主办理完工结算手续后,施工队完成如下工作:(1)按合同要求完成了所有工程;(2)该工程经业主验收合格;(3)办理退场手续;(4)签订退场协议。项目部才给施工队办理完工结算,财务部根据合同部提供的结算单支付除质量保证金外的工程款。第十三条:最终结算在项目部同业主办理完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手续后,财务部根据合同部提供的支付单再通知施工队办理有关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手续。条 15 条:现场工程师开具结算单及附件时 力争做到过程清晰,依据可靠,资料齐全,计算正确。现场工程师应建立相应的结算台帐,以备后查。 对于本月已完的工程量结算必须做到月清月结。第十五条:工程结算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必须是全原件,由以下部分组成:工程中间质量认定书、工程结算报告单(汇总表)、工程结算报告单(附表)。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合同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自批准后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