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临国土资罗分发2012号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罗庄分局关于印发国土资源监察制服管理使用规定的通知各股、室、站、所、工会:为树立国土资源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分局为全局干部职工配发了国土资源监察制服。为加强制服及相关标志的管理,分局研究制定国土资源监察制服管理使用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国土资源监察制服管理使用规定二一二年一月十日2国土资源监察制服管理使用规定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着装纪律,保持严谨的风纪,树立良好的国土资源形象和公众形象。 二、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参加集体活动等其他需要着装的场合,应按规定着装。三、着装必须整齐规范,胸章、帽徽、肩章、臂章等要严格按标准佩带齐全,
2、禁止披衣、敞胸、卷袖、卷裤腿,严禁混装。男同志不得留胡须,留大鬓角。女同志不得浓装艳抹。四、除执行公务外,工作人员不得着制服出入歌舞厅、酒店、夜总会等娱乐场所,严禁穿着制服在公开场合饮酒、酗酒,寻衅闹事。五、工作人员在节假日,参加非公务活动时应着便装。六、要妥善保管制服,不得转借或赠送给系统外的人员或亲属。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如因个人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单位不予补发,由本人自行购置。七、工作人员调离时,应将胸章、帽徽、肩章、臂章等国土标志交回分局办公室。八、对违反规定着装的工作人员应视情况予以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当场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参加需着制服的集体活动时而未着制服的,按旷工处理。3此页无正文。主题词: 制服 规定 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罗庄分局办公室 2012 年 1 月 10 日印4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