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腔科应急预案制度一、 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科主任领导担任总指挥,负责对本科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小组人员配合工作。 二、此项工作的遵循原则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依靠科学,统一领导,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三、建立应急报告制度(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立即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爆发、流行的;2、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爱滋病、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以及疑似的病人;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 4、发生或者发现群体性疾病;5、发生毒剧物品、放射源物品等丢失的。(二) 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
2、原携带者以及疑似的病人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 6 小时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三) 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以及疑似的病人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 12 小时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四、科室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演练。五、科室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六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我科人员须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七、应急预案启动后所有科室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部及办公室的调动、安排。八、应急预案应当根据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补充。九、我科与其他科室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恪尽职守,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口腔科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