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卫生院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 职 业 道 德一、医德医风服务规范(一)、医务人员医德规范1、救死扶伤, 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痛苦。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病人不分民族、性别、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3、文明礼貌服务, 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 贴病人。4、为病人保守医密, 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5、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 谋私。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的关系。7、严谨求实, 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二)、医务人员行为规范1、牢固树立“ 一切为了
2、病人”的思想。想病人之想,急病人之急,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为病人负责到底。2、尊重、同情和关心病人,做到“ 四不”(不冷、不顶、不气、不推诿病人)、“五心”(诊断精心、 护理 细心、虚心接受批评、解答问题耐心、使病人和家属放心)、 “四个一样”(干部群众一样、熟人生人一样、院内外病人一样、城里乡下病人一样)。3、文明用语,不 讲忌语;举止稳重,作 风严谨;仪表端庄,讲究卫生;礼貌待人,态度和 蔼。- 2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不接受服务对象的钱物或吃请。5、遵守医疗原则,合理检查,合理用 药,合理住院,不以医 谋私,自 觉抵制不正之风。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谦虚诚实,善解人意;正确处
3、理好与同行、同事的关系。7、努力学习,更新知 识,提高技 术,遵守制度,操作 规范,安全医 疗。(三)、行政人员行为规范1、牢固树立“ 一切为了病人”的思想为临床第一线服务的精神。做好服务,当好病人和职工的勤务员。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举止稳重,作 风严谨;仪表端庄,讲究卫生;关心职工,率先模范。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接受服 务对象钱物或吃请。4、坚持原则, 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自觉抵制不正之风。5、爱院,爱岗,关心集体;勤 奋工作,严格管理, 艰苦奋斗,勤 俭办院。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谦虚诚实,善解人意;正确处理好同行和同事的关系。7、努力学习, 积极进取;更新知识,提高
4、素 质;遵守规定,增强效率。(四)、工勤人员行为规范1、牢固树立“ 一切为了病人”的思想和为临床服务的精神。做好服务,当好病人和职工勤务员。2、尊重病人,尊重职工,做到“ 四不”、 “五心”、 “四个一样” 。3、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举止稳重,作 风严谨;语言文明,态度和蔼;衣帽整洁,注意 卫生。4、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徇私情, 办事公道。5、爱院爱岗,关心集体,做好本 职,踏实肯干。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关心他人,同事友 爱。7、努力学习, 钻研技术;严守制度, 认真操作;提高效率,注意安全。- 3 -二、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一)、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二)、严禁网上聊天、炒股
5、,玩 电脑游戏;(三)、严禁中餐饮酒;(四)、严禁在办事、 办证或日常工作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三、卫生行业“八不准”(一)医疗机构和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二)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三)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 、物品和宴请;(四)医务人员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五)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
6、提成;(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七)医疗机构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八)医疗机构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四、卫生行风建设十条禁令(一)严禁临床医生利用处方权收受药品开单费,药剂人员为药品经销商登记医生处方用药情况收受“统方费” 。(二)严禁临床科室私自采购或代销药品,从中收受临床促销费、宣传费。- 4 -(三)严禁医疗单位和药剂科、临床科室负责人及医药采购人员在医药购销中收受回扣、好处费。(四)严禁医疗单位、科室负责人和医
7、务人员、采购人员接受医药生产经营单位、医 药代表出资组织的观光旅游、 “学术 会议”。(五)严禁医院工作人员接受医药经销商赠送的通讯工具、家用电器等各种实物和有价证券以及到医药经销单位报销手机费、电话费、娱乐费、餐费等应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六)严禁医疗单位设立各项检查提成费、药品开单费,已设立的要坚决予以取缔。(七)严禁任何医务人员直接收受患者医疗费现金、不开收据。(八)严禁 B 超鉴定胎儿性别,严格执行凭证接生、引产规定。(九)严禁重复记帐、分解收费、扩大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十)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在医疗工作中索取或收受红包和卫生执法人员“吃、拿、卡 ”的行为。 五、医院
8、公开承诺的自律制度(一)承若内容:1、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 药,实行首诊负责制。2、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明码标价,合理收费,提供收费清单。3、严把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保证无假冒伪劣药品。4、廉洁行医,在医 疗活动中,禁止医 务人员以任何形式收受“ 红包”,谢绝吃请。(二)违诺处罚规定:1、凡涉及服务态度所引起的投诉,3 个工作日内回复,并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2、凡涉及廉洁行医规则所引起的投诉,5 个工作日内将查处结果反馈投- 5 -诉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罚当事人。(三)投诉程度:1、由院办公室负责受理投诉,投拆电话:0935-2311200 。2、若本院处理结果不能
9、令投诉者满意,可向凉州区卫生局投拆。六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年度考评制度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我院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及考评总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载体,以加 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的;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以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为措施;全面提升医务人员整体素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不断提高医德医风的群众满意率,努力构建
10、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二、考评范围与时限考评范围: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的医生、护士、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时限:自 2011 年起对所有医务人员实行医德医风考评制度,每年考评一次,并将考评结果存入个人医德档案。三、组织领导成立柏树乡卫生院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组 长:张盛堂副组长:顾银元 成 员:陈建萍 吴虎 孙吉梅 张丽俊 滕金虎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荣祖(兼)- 6 -四、考评主要内容(一)基本标准(基础分 80 分)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0 分) 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 道德学习, 树立救死扶伤、以
11、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5 分) 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5 分)2、尊重患者的权利, 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0 分) 对 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5分) 维护患者的合法权 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 分) 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2 分)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 谐医患关系。 (10 分) 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 爱心、 细心。 (5 分)
12、 着装整齐, 举止端庄,服 务用语文明规 范,服务态度好,无“ 生、冷、硬、顶、推、拖 ”现象。 (3 分) 认真践行医疗服务 承诺,加 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 分)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5 分) 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等工作制度及本院的规章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3 分) 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 分)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
13、他单位检查、治疗和/或购买药品、医疗 器械、医用耗材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3 分)- 7 - 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 反规定涂改、 销毁医学文 书及有关资料。 (3 分) 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3 分)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5 分) 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5 分) 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5 分) 严格执行医疗服 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5 分)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0 分) 积极参加
14、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 、援外等医疗活动。 (5 分) 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5 分)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0 分) 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5 分) 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5 分)、加分扣分标准 1、加分项目: 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抢救、救灾、舍己救人受到赞扬的加 5 分。 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受同级卫生主管部门表彰的加 5 分;获省级表彰的加 10 分, 获国家级表彰的加 15 分。 被评为单位的先进工
15、作者加 3 分。 被评为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先进工作者加 5 分;被评为省级先进者加10 分,被评为 国家级先进者加 15 分。 受到病人及家属表扬的个人加 5 分,表扬集体的,有关人员各加 1分。- 8 - 受到单位来信表扬或病人赠送锦旗的个人加 5 分,给集体的科内有关人员各加 1 分。 拒收红包、回扣、财物、有价证券、不接受病人吃请或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并有登记为依据的加 5 分。 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受医院表彰的加 5 分。 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填补医院空白的加 5 分;填补本市空白的加 10 分。 凡获科技成果奖且为课题完成者:市级奖加 10 分;省级奖加 15 分。 论文或译文在杂志刊登
16、或会议发表者:金华市级加 5 分;省级加 10分;国家级加 15 分.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避免重大损失的加 5 分。2、扣分项目 被投诉服务态度差,经核查属实的扣 5 分。 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 1 分,旷工 1 次(天)扣 10 分。 离岗、串岗每次扣 1 分。 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每次扣 2 分。 礼貌待人,仪表整洁,戴证上岗, 违者 1 次扣 1 分。 未履行好告知义务和服务承诺,造成不良后果的扣 5 分。 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及时或敷衍、回避造成严重后果的扣 10 分。 与患者发生吵架或有冷、硬、顶、推现象,属首次且经教育认识态度好的扣 5 分,两次以上(含)的扣 1
17、0 分。 违反本单位有关外出会诊管理的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扣 10 分。 不按时完成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 5 分。 学术上不尊重别人,故意诋毁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扣 10 分。、当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其医德医风考评结果直接认定为较差:1、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影响单位形象 - 9 -者;2、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合理收取费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或新闻媒体曝光的科室和当事人;3、因工作不认真造成医疗事故,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当事人;4、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活动者;5、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
18、有关资料者;6、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 益者;7、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者;8、发生自然灾害、 传染病流行、突 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 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院部和卫生行政部门调遣者;9、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10、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者。五、考评标准及方法(一)考评标准采取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基本标准分 80 分作为医务人员的基础分,设立加分和扣分项目。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80 分的基
19、础分。(二)考评方法医德医风考评以院内考评和院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院外考评主要以患者考评为主,具体由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有条件时可实行医德考评档案计算机管理。(三)考评步骤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10 -1.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医风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2.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3.医院评价。由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 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
20、、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问题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做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六、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及其应用 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评分与等级对应:优秀:90 分以上;良好:8089 分;一般:7079 分;较差:69 分以下。医德医风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 10%,最多不超过 15%。考评结果将在院内公开栏内公示,作为应聘、晋升、评先的首要条件,并按下列条件确定:1、晋职晋级、 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人选和任职年度考核为“ 优秀”等次的人员,必 须在医德医风考评等次为“优秀”及“ 良好” 的人员中产生。2、医德医风考评等次确定为“一般”的人员,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 。3、医德医风考评等次确定为“较差”的人员,其任职年度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 不合格 ”,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 1 年。被考核医务人员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院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核申请。院考核领导小组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对医务人员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务人员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