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劳工保险被保险人离职退保后始诊断确定罹有职业病者请领职业灾害保险残废给付办法.doc

上传人:ysd1539 文档编号:6155183 上传时间:2019-03-30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42.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劳工保险被保险人离职退保后始诊断确定罹有职业病者请领职业灾害保险残废给付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劳工保险被保险人离职退保后始诊断确定罹有职业病者请领职业灾害保险残废给付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法规名称】 劳工保险被保险人离职退保后始诊断确定罹有职业病者请领职业灾害保险残废给付办法【颁布部门】 【颁布时间】 2003-02-06【效力属性】 已修正【正 文】劳工保险被保险人离职退保后始诊断确定罹有职业病者请领职业灾害保险残废给付办法第 1 条 本办法依劳工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一第二项规定订定之。第 2 条 原劳工保险被保险人认为于加保有效期间因工作所致,于离职退保后经诊断确定为职业病者,应自行提出下列文件向劳工保险局申请有关残废给付:一离职前担任之工作性质、内容、期间及暴露于何种作业环境或何种有害物等作业经历报告。二地区教学医院以上医院之各专科医师,或全民健康保险特约医疗院所经中央卫

2、生主管机关审定合格之职业病诊疗医师开具之职业病诊断书。三过去工作期间之工作环境检测资料。但原事业单位已关厂歇业,无法提出过去之工作环境检测资料者,应检附一年以上相关疾病之就医纪录及健康检查资料,必要时提供肺部病理切片报告。前项从事石矿、煤矿、金属矿三大行业罹患尘肺症劳工,无法提出环境检测资料者,得免附。第 3 条 劳工保险被保险人于离职退保后经诊断确定罹有职业病者,得依劳工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核给残废给付。但原已因该职业病领取普通残废给付或其残废程度加重者,应扣除原已领取之给付核给差额,其请领以一次为限。第 4 条 残废给付金额依原劳工保险被保险人离职退保时之当月起前六个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资计算,并依行政院主计处公布之“各年月为基期之台湾地区消费者物价指数”加计消费者物价指数变动,予以调整。依前项规定调整之平均月投保薪资低于申请时之基本工资者,按基本工资计算;超过申请时投保薪资分级表最高等级者,以最高等级之投保薪资核算给付。第 5 条 本办法自发布日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规章制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