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 王勇 王莉 摘要:本文通过对“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法律依据和评审的原则、 内容、方法分析,提出了分三个阶段进行评审技巧,强调最低投标价法评 审时要首先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次是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 三是不低于成本价,并进一步阐述了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 是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及国有资金项目应率先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法”的意义。 Summary:This article on “ accredited lowest tender ” legal basis and review of the principles, content and m
2、ethods of analysis, put forward in three stages by skills, stressed that the lowest tender assessment would be the first to meet the maximum for, followed by the accredited bid price is the lowest, not less than the cost price, and then further elaboratethe take “ accredited lowest tender ” tender i
3、s the market development and State-owned Fund program should take the lead in implementing “ accredited ” lowest tender. 关键词:经评审 成本价 最低评标价 招标意义 Tags:Accredited Cost Lowest evaluated bid Tender significance 最低价中标法作为国际上通行的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方法,在许多国家 和地区的工程项目建设中被采用,成为一种默认的国际惯例。随着我国建 筑市场交易行为的不断规范,建设工程实行招标投标已成为我国工程
4、承发 包的主要形式。我国在加入 WTO后,建立统一、开放投标价格的竞争限制, 创造一个使投标企业能够自主报价、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即参照最低价 中标法的基本原则,结合中国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 色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 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该条第二款从法律的地位明确了“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可以作为 投标人的中标条件,招标人可以选择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作为中 标人,从评标办
5、法的角度理解即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评标法。 建设部第 89号令第四十一条规定: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 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 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国家七部委第12 号令第二十九条规定: 评标方法包括评审的最低投标 价法,并且在该令第三十至三十三条中,对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 范围、评标原则、评标方法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1、适用范围: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 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2、评标原则: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 性要求,并且经
6、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 招标文件中规定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 件的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中标人 的投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但评标委员会无需对投 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 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我国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经评 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提供了充足的法律依据。 实践证实,这是中国建筑业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要求,是建筑 业与国际接轨的有效办法,是配合实施建设工程造价改革的重大举措,更 是市场经济开放的大势所趋。 采用
7、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中标并不是一些人误认为的谁投标报价最低 谁就中标。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格”和“最低投标价格”仅仅是三个字“经2评审”的差别,但却完全是两种概念。对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含 义的正确理解,我们必须紧紧抓住“经评审”这一关键词语。 结合实际操作,我们作出这样的理解: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包含 三个层次:第一,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要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 求;第二,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第三,报价不低于成本价。笔者现就 三个阶段的评审内容和重点作如下论述: 第一阶段:进行符合性评审,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 在进行符合性评审阶段中, 应在资格
8、审查时对潜在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施工经历、财务实力、资金状况、工期及 质量承诺目标、 施工组织设计的先进合理性以及企业拥有的工程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等是否符合承担招标工程的要求等定性因素进行 综合评定,合理甄别、筛选出综合实力强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亦满足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要求,从而为选出“最低价中标者”把好最初的关 口。 “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这是投标人成为中标候选人的法定必备 前提条件之一。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对技术标的评 审只需得出一个定性的结论,即是否
9、“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如满足 即为通过评审,则进入商务标的评审;如不满足即为不通过,则不再进入 商务标的评审,以减少评标的工作量。 技术部分评审主要对各种投标文件中技术内容进行评审: 1、施工方案的可行性; 2、主要施工技术措施是否能满足工程要求; 3、施工进度、工序衔接是否满足工程要求; 4、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5、现场人员、施工设备配置能否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6、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是否合理,能否满足施工要求; 7、总包管理经验和能力及对分包商的管理措施。 在评标时评委仅对投标报价从低到高取 3-5 家进行评审。在技术标评3审时只评审技术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施工组
10、织、施工方法和管理 措施,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只要合格,技术标就通过,评审时相对比 较简单。 第二阶段:商务部分评审是评审的重点,评审过程应经过详细评审分 析并计算出调整值() ,以判定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 对商务标部分的评审应包括算术性错误、错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 单中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中的价格、企业管理费、 利润、法定税金和规费等。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下列问题应进 行分析和调整并记录在调整表中。 1、算术性错误分析和调整 (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 准; (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
11、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当标出的分项乘积累计得出的合价与标出的合价不一致时,以标 出的分项乘积合价为准,并修改标出的合价。 对被审投标报价进行逐项算术性错误分析,计算调整后的差额() , 汇总计入调整记录表。当调整值应增加评标价时为正值,应减小评标价时 为负值。 2、错漏项分析和调整 评标委员会应当就其找出的“错漏项”向相应投标人进行质疑。如果 最终被证实“错漏项”确实存在,应按其他投标人中报价最高且低于招标 控制价相应单价的报价进行调整。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的合理性分析和调整 影响价格的因素比较复杂,如市场供求关系、投标人的价格策略、投 标人的生
12、产技术水平、库存、特殊的采购渠道等等都会对投标人的组价产 生影响,因而准确地判断综合单价的合理性是有相当难度的。因而要求评 标委员会在进行此项工作时,必须慎重、依据充足、说服力强。 评标委员会可参照招标控制价相应单价和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 费、材料费、机械费消耗量指标,通过对综合单价的合理性分析与调整,4记录由此产生的价格差异。 4、对措施项目费和其它项目费价格的合理性分析和调整 这部分价格不仅与市场供求关系、投标人的自身资源状况有关联,还 与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理、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相对于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单价而言,这部分价格的个性化因素更大。 一般情况下投标人的价
13、格优势很大程度上是在这部分价格中体现出来的。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合理性分析,找出并调整投标人缺漏、不合理的价 格,记录由此造成的投标价格差异。 对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的价格进行评审,评委要注意的是构成这部分 价格的“活因素” 、 “个性化因素”更多,投标人证明其价格合理性、评标 委员会判断其价格合理性的难度都将相对增加。另外,投标人所采取的技 术措施、其他项目清单中的列项,都是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征和招标人的 一些特定要求有直接关系的。对这部分内容的评审,一些具体的内容还需 要评委结合实际工程经验去思考。 5、对企业管理费的合理性分析和调整 企业管理费是投标报价重要构成因素之一。这部分费用的高低因投
14、标 人不同而异,个性化因素很强。对这部分费用的分析,需要通过对投标人 的内部生产、经营管理以及财务状况进行分析研究而做出。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合理性分析,找出并调整投标人的企业管理费中的 不合理因素,记录由此造成的投标价格差异。 只有当投标人报出的企业管理费明显不合理,而又不能在评标委员会 的质询中提供有力的证据,评标委员会方可将其判定为不合理,并对其进 行调整。 6、对企业利润水平的合理性分析和调整 利润水平的合理性低于成本就是企业花费依合同应得的全部工程款 后,还需要从自己口袋中拿出一部分自有的钱才能履行完全部的合同责任 和义务。如果利润是负值,则显然这个投标价格是一个低于成本的价格。 因此
15、,对利润的分析,与判断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有着直接的 关系。 只有当投标人报出的利润水平明显不合理,而又不能在评标委员会的5质询中提供有力的证据,评标委员会方可以将其判定为不合理,并对其进 行调整。 7、对法定的税金、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完整性分析和调整 法定税金和规费的完整性分析和调整后的差额汇总分析结果,将经调 整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计入调整记录表。 汇总以上 1 至 7 项调整记录值,并分别计算出三个评审单位(分别用 A、B、C 代替)调整值(分别用a、b、c 代替) 。从财务管理的角度 去看待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其所有的内容应当分别被归纳为“成本”和“利 润”两个部分。 投标人的报
16、价+调整值=成本+利润 上式中,如果利润,则报价低于成本。用同样的方法评出A、B、C 3家报价(分别用 A 、B 、C代替)不低于成本的投标人。 第三阶段:进行资金时间价值分析,计算出经评审的最低价,确定中 标人。 对上述 3 家的报价进行资金时间价值分析并进行折现,计算 P 值(分 别用Pa、Pb、Pc代替) 。 以折现最低Pa值为标准,计算出折现差。 Pa的折现差为Za=0 Pb的折现差=Pb-Pa=Zb Pc的折现差=Pc-Pa=Zc 计算经评审的投标价VA、VB、VC。 VA评标价=投标报价A+a+Za VB评标价=投标报价B+b+Zb VC评标价=投标报价C+c+Zc 对以上 VA、
17、VB、VC 评标价进行比较,评标价最低的为中标单位,如 VB评标价最低,则 B单位为中标单位,其对应的投标价 B为中标价。 推行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招标投 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竞争的一种手段或者说是竞争的一种方法,原有 评标办法,有的按标底价,有的按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有的按标底价或 “拦标价”与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权数取定加权价作为评标价格等,这种6评标方法其结果是接近评标价格或评标价格的一定下浮幅度范围的投标报 价,其报价分数最高,中标希望也最大。归纳起来,原有评标办法万变不 离其宗,都脱不了靠运气中标,工程承发包价格都只能在“标底”或“评 标价格”限制的幅
18、度范围内,压制了市场能量的发挥,排除了企业按自身 综合实力和个别成本差异的竞争,违背了价格规律,也非国际惯例。而经 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引入了最充分的竞争,这种方法适应了市场经济 价格竞争规律,使招投标制度的优越性得以充分发挥。此外,非常有利于 遏止目前我国工程招投标市场上诸如虚假招标、暗箱操作、入围靠抽签、 中标靠运气、围标串标、买标卖标等不良现象。为此笔者认为,推行经评 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制度是我国招投标方式改革的一个方向,该制度将是 我国在今后招投标中起主导作用的招标方式,它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 求,也是我国加入 WTO后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要求。 国有资金项目及职工集资建房项目应首先推
19、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法” 。国有资金来自于人民群众创造的财富,来自于纳税人的贡献。保障国 有资金的合理使用,不仅是保护国家利益的需要,也是全社会成员的共同 要求。为此,除技术特别复杂等不宜采用最充分的招标竞争方式外,其余 应一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并应成为一种制度。国有资金 项目的范围应当包括:全部使用各级财政投融资资金的项目、全部使用国 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的项目、各级财政投融资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 导地位的项目、国有企业事业自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以及使 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7作者简介 王勇,高级工程师,高级项目管理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从事工 程造价 38年,历任预算员、主审、所长、华春项目管理公司总经理。现任 华春项目管理公司董事长,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理事、 中国土木学会市场与招 投标研究分会研究分会理事、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常务理事、陕西省工程 造价管理协会常务理事。 王莉,工程师,项目数据分析师,高级采购师。从事工程造价近10年, 先后担任预算员、项目经理、造价部部长、陕西华春招标公司总经理、华 春项目管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