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资产品采购管理制度编号:CG-01-2012通过对采购活动进行控制,以确保所采购的物资(包含外包过程)符合规定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对采购活动(包含外包过程)进行控制。 三、职责 1.采购供应部负责采购的控制。并组织相关部门对供方进行评价。2.生产部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外购件的采购清单,检验规范等编制。3.总经理负责合格方名录及采购计划的批准。 四、工作程序 (一) 、供方的选择 1.供方的选择原则 采购物资供方的建立应遵循就近、质优、价廉的原则,并满足以下条件: a)企业必须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生产能力和合作愿望; b)具有保证产品质量的技术、设备、管理能力和检测
2、手段; c)具备所需的特殊工种岗位技术证书及相应生产许可证。2.由采购供应部对提供主要外购件的供方按 4.1.1 的要求,进行摸底调查,初选提名,对下列企业可直接进入供方名录: a) 已经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 b) 已连续多年供货、质量和信誉程度等质量记录证实其质量稳定,有供货能力的企业。 (二) 、供方评价 1.对提名初选的供方由市场销售部组织生产部、检验车间(整理车间)一起进行评审,并编写“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价表” ,提交总经理审批确定合格供方名录。2.评价方法可从以下几种方案选择一种或数种: a) 根据供方能力或质量体系情况进行评价; b) 抽样检验或小批量使用(一般对外购件)
3、; c) 以往供货质量的记录和(或)实物使用质量统计分析、评价(用于对原供方的重新评价) ; d) 对比类似产品的试验结果。 e) 根据供方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据,如质量认证、生产许可证、法定检验车间(整理车间门监督抽查结果等。 3.采购供应部指定有特殊要求的,或有顾客直接指定的,进行定点采购。4.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供方应提交相关认证材料(复印件) ,可优选录用为合格供方。5.对评价合格供方原则上每一年复评一次,但最终视供方质量状况,可以提前或临时进行复评。6.合格供方的控制。 a) 建立档案:产品部应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包括:年度合格供方名录、评价记录、评价报告,年度进货的数量和质量记录、质量
4、问题反馈记录等; b) 及时反馈质量信息:产品部应及时与供方沟通信息,反馈情况,必要时定期对供方进行质保能力和供货能力的考察,考察时作好记录, 考察后编写出评价报告,并作出评价结论; c) 供方的变更:当供方的供货的质量情况不能满足要求时,职能部门应按本程序 4.2 条的要求重新评价,评价结论须变更的,填写供方变更表 ,经采购供应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生效。(三) 、采购 1.采购文件是清楚说明订购产品的资料。采购文件一般是指采购清单、采购合同。采购信息先由销售部负责编制的“销售大货订单”上明确“原辅材料清单” ,生产部根据销售部的“原辅材料清单”编制“采购通知单” 。物资“采购通知单”上应明确
5、规定物资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交货期限等。2.当采购资料发生变化时,采购供应部应及时与供方协调,明确变更内容。3.采购产品的验证由质检部按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进行验证。4.本公司要在供方货源处验证时,采购合同中应规定验证的安排及产品放行的方式,并由采购部实施验证。5.当合同规定顾客或其代表要对供方的产品进行验证时,由销售部负责。并提供条件配合顾客验证,但顾客的验证不能代替本公司对供方提供产品的验证。6.采购供应部负责外购件的供方评价和控制的有关记录和采购文件的收集、整理、编目、存档。采购供应部负责采购产品验证的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编目、存档。 五、采购作业细则 (一) 、申购
6、申购部门的划分 各个部门的申购部门经办人员应依存量管理基准、用料预算,参酌库存情况开立申购单,并注明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审核后依申购核决权限呈核并编号, “申购单”送采购部。需用日期相同且属同一供应厂商供应的统购材料,申购部门应以申购单附表,一单多品方式,提出申购。 紧急申购时,由申购部门于“申购单” “说明栏”注明原因,以急件递送。 申购核决权限1.原物料:1.1 申购金额预估在 1 万元以下者,由采购经理核决。 1.2 申购金额预估在 1 万元至 5 万元者,由副总经理核决。1.3 申购金额预估在 5 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2.财产支出:2.1 申购金额预估在
7、2000 元以下者,由采购经理核决2.2 申购金额预估在 2000 元至 2 万元者,由副总经理核决。2.3 申购金额预估在 2 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附注:凡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申购项目应以“财产支出”核决权限呈核。 3. 申购物品的撤销3.1 申购案件的撤销应立即由原申购部门通知采购部停止采购及注明撤销原因。3.2 采购部办妥撤销后,依下列规定办理: 3.3 采购部于原申购单撤销后,送回原申购部门。3.4 原“申购单”已送物料管理部门待办收料时,采购部门应通知撤销,并由物料管理部门据以将原申购单退回原申购部门。 3.5 原申购单未能撤销时,采购部门应通知原申购部门。 (二) 、 采 购
8、1.采购作业方式 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采购部门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1.1 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项目,通知各申购部门依计划提出申购,采购部门定期集中办理采购。1.2 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宗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通知各申购部门依需要提出申购。2. 采购作业处理期限 采购部应依采购地区、材料特性及市场供需,分类制定材料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通知各有关部门以便参考,遇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采购部门应分询价、订购、交货三个阶段,以“采购进度控制表”控制采购作
9、业进度。采购员未能按既定进度完成作业时,应填制“进度异常反应单”并注明“异常原因”及“预定完成日期” ,经呈主管核实后转送申购部门,依申购部门意见拟订对策处理。 3.询价、比价、议价3.1 采购经办人员接获“申购单”后应依申购案件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核准得以电话询价之外,另需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办理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采购业务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订货、采购工作中实行“货比三家”的原则,询价后报领导核准供应商,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在重质量、遵合同、守信用、售后服务好的前提下,选购低价物资,做到质优价廉。同时要实行跟踪办事负责到底的责任制,不得
10、无故积压或拖延办理有关商务、帐务工作。3.2 若厂商报价的规格与申购材料规格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者,采购经办人员应检附资料并于“申购单”上予以证明,经经理核发后,先与使用部门或申购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核。3.3 属于买卖惯例超交者(如最低采购量超过申购量),采购经办人员于议价后,应于申购单“询价记录栏”中注明,经主管签认后呈核。 3.4 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经整理后,采购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后,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商议价。(六) 、进料验收管理办法 1. 本公司对物料的验收以及入库均依本办法作业。 物资进仓实行质检员、仓管员、采购员联合作业,对物资质量、数量进行严格检查,做到货单相符,把好物资进仓质量关
11、。2.待收料 物料管理收料人员于接到采购部门转来已核准的“采购单”时,按供应商、物料别及交货日期分别依序排列存档,并于交货前安排存放的库位以利收料作业。3. 收料 3.1 材料进厂后,质量检测人员依据采购员所提供的新样品先行检查,检查通过后,送交物料管理人员收料,收料人员必须依“申购单”的内容,并核对供应商送来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和送货单并清查数量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记于“申购单” ,告知申购人材料的到货情况,同时办理收料相应的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资,应在“检查记录表”内注明不合格的原因,并通知采购员退换货,继续追踪供应商如期(或延期)完成交货。3.2 如发生变更等事项,应通过
12、采购人员向供应厂商联系要求变更事宜。 3.3 如发觉所送来的材料与“采购单”上所核准的内容不符时,应即时通知采购部处理,原则上非“采购单”上所核准的材料不予接受,如采购部要收下该等材料时,收料人员应告知仓库主管,并于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并告知采购部。 4. 材料待验 进厂待验的材料,必须于物品的外包装上贴材料标签并详细注明料号、品名规格、数量及入厂日期,且与已检验者分开储存,并规划“待验区”以为区分,收料后,收料人员应将每日所收料品汇总填入“进货日报表”作为入帐清单的依据。5. 超交处理 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部分应予退回,但属买卖惯例,以重量或长度计算的材料,其超交量的 3%(含)以下,
13、由物料管理部门于收料时,在备栏注明超交数量,经申购部门主管(含科长)同意后,始得收料,并通知采购人员。 6. 短交处理 交货数量未达订购数量时,以补足为原则,但经申购部门主管(科长含)同意者,可免补交,短交如需补足时,物料管理部门应通知采购部门联络供应商处理。7.急用品收料 紧急材料于厂商交货时,若物料管理部门尚未收到“申购单”时,收料人员应先洽询采购部门,确认无误后,始得依收料作业办理。8. 材料验收规范 为利于材料检验收料的作业,质量管理部门就材料重要性及特性等,适时召集使用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所需的材料质量研订“材料验收规范” ,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以为采购及验收的依据。9. 材料
14、检验结果的处理 9.1 检验合格的材料,检验人员于外包装上贴合格标签,以示区别,物料管理人员再将合格品入库定位。9.2 不合格验收标准的材料,检验人员于物品包装贴不合格的标签,并于“材料检验报告表”上注明不良原因,经主管核示处理对策并转采购部处理及通知申购单位,再送回物料管理凭此以办理退货,如特采时则办理收料。10.退货作业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退货时,质检应在 “检查记录表”内注明不合格的原因,将“材料检验报告表”呈经理签认后,并通知采购员退换货。 六、发料作业管理办法 1.领料1.1 使用部门领用材料时,由领用经办人员开立“领料单”经主管核签后,向仓库办理领料。 1.2 领用工具类材料时,领用人应填写“工具借用单”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 2.发料 由生产管理开立的发料单经主管核签后,转送仓库依发料日期备料,并送至现场点交签收。 3.退料 3.1 使用部门对于领用的材料,在使用时遇有材料质量异常,用料变更或用余时,使用部门应注记于“退料单”内,再连同料品缴回仓库。 3.2 材料质量异常欲退料时,应先将退料品及“退料单”送质量管理单位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注记于“退料单”内,再连同料品缴回仓库。 3.3 对于退回的料品,仓库人员应依检验退回的原因,研判处理对策,如原因系由于供应商所造成者,应立即与采购员协调供应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