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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劳动法律关系.ppt

上传人:gsy285395 文档编号:6086466 上传时间:2019-03-27 格式:PPT 页数:24 大小:997.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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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解析,第二讲 劳动法律关系,一、劳动法律关系概述(一)、法律关系概念:指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征:前提条件是法律规范的存在、是一种特殊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现实存在的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特殊的社会关系。(二)、劳动法律关系概念:指劳动关系被劳动法律规范所调整而形成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劳动关系的主体依据劳动法各自,劳动合同法解析,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特征: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之间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以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为保证

2、劳动者的整体利益,稳定社会秩序,将体现较为全面的国家干预性质,如要求用人单位强制性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实行工时工资。,劳动合同法解析,劳动法律关系是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因为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和用人单位提供的条件相结合,才能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二、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解析,2、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3、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指劳动

3、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定的对象。具体就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共同指向的劳动活动。三、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1、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合同法解析,签定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吴女士反映:今年初,我应聘到一家工厂当工人,当时因身份证丢失了,签劳动合同时就借用老乡身份证。后来,我工作受伤了。伤好后,我要求单位按工伤赔偿,但单位以合同上名字不符为由拒赔。请问我该怎么办?,解析: 依据劳动法规定,吴女士完全可以要求该单位承担医药费及相关赔偿。因为吴女士本人名字虽然和劳动合同上的名字不符,但实际上,

4、吴女士本人已与该单位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法律关系,法律规定,职工在工作期间受伤,属于工伤。因此,吴女士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以及自己受伤期间的工资。 除此之外,吴女士还可到鉴定部门做伤残鉴定,如果达到伤残等级标准,其还可要求单位支付上述费用以外,还可要求单位支付伤残补助费等费用。,案例分析,当然,吴女士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这种行为公安机关可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则没收违法所得。 提示: 市民在为他人提供劳动时候,首先要用自己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工伤,如果伤情严重

5、要及时去做伤残鉴定,同时,保留医疗费等相关票据,以便于之后维权。,劳动合同法解析,案情某公司招聘一名2007年7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公司与该生于2006年12月1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劳动合同生效,公司于2007年7月前已经给这个学生办理了落户手续,但是2007年9月3日该生才来上班。1劳动关系应该从何日开始计算? 2如果该生不来上班双方于2006年12月1日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案例分析-,劳动合同法解析,分析问题一本案例属于劳动合同的签定之日在用工之日之前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之日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接受管理提供劳动之日所以该大学生的用工之日应该为2007年,

6、9月3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该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从2007年9月3日建立。,劳动合同法解析,问题二一般合同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生效如果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从约定。本案例中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合同生效时间为2007年7月1日即该劳动合同在2007年7月1日已将生效。因为该合同在双方的劳动关系建立之前生效如果在此其间该大学生毁约不来上班的话。用人单位只能将该劳动合同作为普通的民事合同来追究因该生违约所造成损失的责任。,劳动合同法解析,案例分析:错把劳务合同当劳动合同袁某,某市一村民。1997年1月,袁某所在村(以下称乙方)与该市某

7、国有企业(以下称甲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务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乙方派务工人员30名(袁某列在其中)到甲方从事装卸、搬运、绿化等工作;甲方按乙方各工人员的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男工每天6.50元)并于当月将务工人员工资汇至乙方,由乙方发放;还以务工人员月工资总30%的比例,当月付给乙方作为劳动保护费用、医疗费、病伤假工资、伤残工资、死亡抚恤金及善后处理等有关全部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和经济责任。,劳动合同法解析,1997年11月,袁某在甲方某车间配合车间加工部件的搬运过程中,受重伤。事后甲方为治疗袁某的伤,在随后的9个月中支付医疗费5万余元。1998年10月,袁某要求甲方落实工伤保险待

8、遇时,与企业发生争议,袁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某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劳动合同法解析,分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袁某的申诉请求。本案中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为期一年的“劳动协议书”系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袁某作为乙方输出到甲方的务工人员,袁某与甲方之间并无劳动关系。因此,袁某在甲方务工期间发生工伤,其,待遇应由劳务合同当事人按照“劳务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直接诉于人民法院。,律师解答劳动法律咨询,劳动合同法解析,案例分析:案情宋某在北京工作已经3年了,一直在某公司做销售员。公司和她签订劳动合同时说,由于她没有北京户口,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

9、订劳务合同。不料,她突然患病住院,医药费用去了几万元。这时她才想到自己还没有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她找公司要求按医疗保险的相应标准报销医药费,公司却回答说,你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公司不承担医药费。,劳动合同法解析,分析: 在建立劳动关系时,一定要看清与单位建立的是什么关系,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一字之差,在性质上却是相差很大的。劳动合同才受,劳动法的保护,劳动者才能享有劳保待遇;劳务合同却是一种民事合同,是受民法通则与合同法调整的,劳动者是不能享受劳保待遇的。,劳动合同法解析,案情刘小姐是新加坡某公司驻京办事处员工,月薪四千元。当时刘小姐进公司时,是看到该公司在网上公布的招聘广告才去的。工作四年后

10、,此办事处又招进了一批年轻的员工,这些员工的月薪只有两千多元。为了减少开支,公司解聘了刘小姐。刘小姐不服,向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结果被告知不予受理。,劳动合同法解析,分析:国外公司办事处在国内没有用人权利,不能与中籍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办事处想招聘职工,必须通过外服公司才行。所以,在此关系中,职工必须先与外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外服公司与国外公司办事处签订劳务输出合同。如果职工没有通过外服公司而是直接与国外公司办事处建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本身是无效的,在实践中劳动仲裁机关不受理此类纠纷,在法院诉讼阶段,法院把这种关系认定为一种劳务关

11、系,而劳务关系是得不到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解析,案情:李先生与北京某有限公司维持了三年的劳动关系,但是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期间,李先生的月薪是8000/月,但是每月都扣发百分之二十作为风险抵押金。2003年9月,李先生跳槽,并去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要求公司返还风险抵押金。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李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关系,双方所产生的纠纷是劳动纠纷,应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诉。所以请求驳回李先生的诉讼,转由劳动部门仲裁解决。,劳动合同法解析,海淀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没有提交劳动合同,也没有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合同主要条款的存在,所

12、以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务关系,据此,以,(2003)海民初字第599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被告的管辖异议。,劳动合同纠纷索赔指南,劳动合同法解析,分析: 事实劳动关系本来是一种劳动关系,但是由于它没有书面合同,所以劳动关系中的很多权利义务无法确定,这固然对单位有很多好处,可同时对单位也有很多弊端。对此种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要求终止,同时由于没有书面合同,单位同时也无法证明两者之间的具体的关系性质。如果劳动者要求以劳务关系的性质来对待的话,用人单位将会很被动的。,劳动合同法解析,2、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原来劳动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内容。引起劳动法

13、律关系变更的劳动法律事实,一般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合法行为。如因为生产任务和需要,企业领导把职工安排到新的工作岗位上,由此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因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的违法行为也可能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例如,某公司的员工因打架滋事,经理决定将其调离原来的部门,从而引起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合同法解析,的变更。此外,发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件的时候,也会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如女职工怀孕,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被调离到其他岗位,从而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只能由劳动者本人亲自行使,因此,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的变更,不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而是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和新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劳动合同法解析,3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终止其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法律事实,包括行为人的合法行为违法行为及事件。如:合法行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从而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违法行为如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被除名、因触犯刑法被监禁,从而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此外某些情况下,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也会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劳动合同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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