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苏托普车轮有限公司托盘验收检验标准与流程规定一、外观验收标准:1、托盘选材为多层木质胶合薰蒸材质;2、托盘平铺板表面平整,无影响使用的裂纹和变形,所有材质不应有腐烂、虫蛀等缺陷;3、所有木料的加工要方正,无斜边;4、托盘用的铁钉要牢固垂直钉入支撑木内,托盘结构牢固; 5、托盘四角垫板连接处不少于 4 根铁钉,内侧垫板连接处不少于3 根铁订; 6、托盘不得出现少钉、歪钉、斜钉,钉尖、钉头不得外露;二、尺寸验收标准:1、普通托盘平面尺寸: 900*900 mm、960*960 mm、1100*1100 mm、1140 *1140mm、1200 *1200mm、1300*1300 mm,公差3
2、mm;2、托盘的支撑木截面尺寸: 90*90 mm,公差2 mm;720*720托盘的支撑木截面尺寸:50*90,公差2 mm3、托盘平铺板厚度 15 mm,公差1mm,加厚平铺板厚度 20 mm,公差1mm;4、特殊规格托盘尺寸:720*720 mm,公差为:-200 mm,托盘下的支撑木内侧间距570 mm ;5、托盘底部的垫木条厚度10 mm ;6、固定用铁钉子的长度6cm。三、检验流程:1、托盘进厂由质检部负责抽样检验,按照每车每种各随即抽取10 只托盘来进行外观和尺寸的验收,当抽检合格率合格率95%,由仓库接收;合格率85%时则视为该批托盘不合格,仓库不予接收;2、当检验 85合格率95%,经总经理批准可以作让步接收处理,但托盘结算价格应予下浮;3、在使用过程中使用部门及使用人员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托盘,应予以剔除,按照实际数量退回仓库,由采购部退给供应商。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二 0 一五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