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眼部视力)a)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b)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 8% (或半径5) ;c)三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 或视野 16 %(半径10) ;双眼矫正视力0.05 或视野16%(半径10);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 或视野24 (或半径15);d)四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 或视野32% (或半径20)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双眼矫正视力0.1 或视野32 %(或半径20);e)五级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一眼有或无光
2、感,另眼矫正视力0.3 或视野40% (或半径25);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20. 25;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 0.1;双眼视野40% (或半径 25 ) ;一侧眼球摘除者;f)六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 4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3 ;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 2 ;双眼矫正视力0.2 或视野48%(或半径30);g)七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6 ;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 4 ;双眼矫正视力0.3 或视野6
3、4%(或半径 40);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h)八级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 5 ;双眼矫正视力等于 0. 4 ;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上睑下垂盖及瞳孔 1/3 者;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后眼压控制正常者;i)九级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 6 ;双眼矫正视力等于 0.5;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8 ;j)十级双眼矫正视力0. 8 ;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上睑下垂盖及瞳孔 1/3 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晶状体部分脱位;眶内异物未取出者;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外伤性瞳孔放大,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