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 涂饰工程7.4.1 涂饰工程采用水性涂料或溶剂型涂料均应符合规范规定。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不应有粉化、起皮和裂缝,粘接强度应符合相关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厨房、厕所、管井、地下室等潮湿环境应使用耐水腻子。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7.4.2 墙面涂饰应均匀、色泽一致、粘结牢固,不漏涂、透底、起皮、掉粉、空裂、脱落。滚花、仿花纹、图案、套色等美术涂饰,应面层洁净、位置适宜、纹理轮廓清晰。涂层与其它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不得污染墙面或其它饰物。7.4.3 油漆涂饰应平滑、光亮、柔和,不应有刷纹、流坠、裹棱、皱皮、透钉眼、刨痕和腻子痕迹。10 涂 饰
2、 工 程10.1 一 般 规 定10.1.1 本章适用于水性涂料涂饰、溶剂型涂料涂饰、美术涂饰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10.1.2 涂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 涂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3 施工记录。10.1.3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1 室外涂饰工程每一栋楼的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 5001000m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0m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 室内涂饰工程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 50 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涂饰面积 30m2 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 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10.1.4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室外涂饰工程每 100m 应至少检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 10m。2 室内涂饰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 10% ,并不得少于 3 间;不足 3 间时应全数检查。10.1.5 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 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2 旧墙面在涂饰涂料前应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3 混凝土或抹灰基层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 8% ;涂刷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 10% 。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 12%。4 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内墙腻子的粘结强度 x 应符合建筑室内
4、用腻子(JG/T 3049)的规定。5 厨房、卫生间墙面必须使用耐水腻子。10.1.6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在 535 之间。10.1.7 涂饰工程应在涂层养护期满后进行质量验收。10.2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10.2.1 本节适用于乳液型涂料、无机涂料、水溶性涂料等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质量验收。主 控 项 目10.2.2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10.2.3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10.2.4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5、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10.2.5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 10.1.5 条的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一 般 项 目10.2.6 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10.2.6 的规定。表 10.2.6 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项次 项目 普通涂饰 高级涂饰 检验方法1 颜色 均匀一致 均匀一致2 泛碱、咬色 允许少量轻微 不允许3 流坠、疙瘩 允许少量轻微 不允许4 砂眼、刷纹 允许少量轻微砂眼,刷纹通顺 无砂眼,无刷 纹观察5 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mm) 2 1 拉 5m 线,不足5m 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10.2.7 厚涂料的涂饰质量和
6、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10.2.7 的规定。表 10.2.7 厚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项次 项目 普通涂饰 高级涂饰 检验方法1 颜色 均匀一致 均匀一致2 泛碱、咬色 允许少量轻微 不允许3 点状分布 - 疏密均匀观察10.2.8 复层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10.2.8 的规定。表 10.2.8 复层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项次 项目 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1 颜色 均匀一致2 泛碱、咬色 不允许3 喷点疏密程度 均匀、不允许连片观察10.2.9 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检验方法:观察。10.3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10.3.1 本节适用于丙烯酸酯涂料、聚氨酯丙
7、烯酸涂料、有机硅丙烯酸涂料等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质量验收。主 控 项 目10.3.2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所选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10.3.3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光泽、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10.3.4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10.3.5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 10.1.5 条的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一 般 项 目10.3.6 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10.3.6 的规定。
8、表 10.3.6 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项次 项目 普通涂饰 高级涂饰 检验方法1 颜色 均匀一致 均匀一致 观察2 光泽、光滑 光泽基本均匀光滑无挡手感 光泽均匀一致 光滑 观察、手摸检查3 刷纹 刷纹通顺 无刷纹 观察4 裹棱、流坠、皱皮 明显处不允许 不允许 观察5 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mm) 2 1 拉 5m 线,不足5m 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注:无光色漆不检查光泽。10.3.7 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10.3.7 的规定。表 10.3.7 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项次 项目 普通涂饰 高级涂饰 检验方法1 颜色 基本一致 均匀一致 观察2 木纹 棕眼刮平、木 纹
9、清楚 棕眼刮平、木 纹清楚 观察、手摸检查3 光泽、光滑 光泽基本均匀光滑无挡手感 无刷纹 观察、手摸检查4 刷纹 无刷纹 无刷纹 观察5 裹棱、流坠、 皱皮 明显处不允许 不允许 观察10.3.8 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检验方法:观察。10.4 美术涂饰工程10.4.1 本节适用于套色涂饰、滚花涂饰、仿花纹涂饰等室内外美术涂饰工程的质量验收。主 控 项 目10.4.2 美术涂饰所用材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10.4.3 美术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掉粉和反锈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10.4.4 美术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 10.1.5 条的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10.4.5 美术涂饰的套色、花纹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一 般 项 目10.4.6 美术涂饰表面应洁净,不得有流坠现象。检验方法:观察。10.4.7 仿花纹涂饰的饰面应具有被模仿材料的纹理。检验方法:观察。10.4.8 套色涂饰的图案不得移位纹理和轮廓应清晰。检验方法: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