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决算审核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控制工程造价,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决算审核工作的一般要求。3.职责3.1 工程决算审核是根据施工图纸和国家规定的计价定额以及各种费用标准,核定工程造价,准确反映工程造价。3.2 企划部投资管理处是负责公司工程决算审核的职能部门,同时负责控制工程造价。4.工作内容4.1 负责编制工程概(预)算。4.2 负责公司外委施工工程决算审核。4.3 负责公司外委转内包施工工程决算审核。4.4 工作程序及条件4.4.1 施工合同签定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在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到投资管理处办理施工合同签定:4.4.1.1 该工程是公司
2、年度投资计划内项目;4.4.1.2 该工程是经公司批准外委发包项目;4.4.1.3 经公司主管领导、专业处室、法律部门盖章签定后的工程施工合同。4.4.1.4 外委转内包施工工程须提供专业处室盖章签定后的“施工任务审批单”。4.4.2 材料计划审批外委转内包施工工程用材料的审批须具备以下条件:4.4.2.1 正式签定的施工任务审批单。4.4.2.2 具备施工图(如无施工图,须提交专业处室填写的“工程量认定单”) 。4.4.2.3 材料计划书。4.4.3 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十五日内到投资管理处办理决算,决算方式为“预算加签证”,同时乙方须持以下材料方可到投资管理处办理工程决
3、算:4.4.3.1 工程决算书。4.4.3.2 工程竣工验收书。4.4.3.3 竣工图及专业处室填写的工程量认定单。4.4.3.4 专业处室填写的竣工结算通知单。4.4.3.5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4.4.3.6 施工企业劳动保险取费证书。4.4.3.7 如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措施费用等,按本制度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提交投资管理处。4.5 关于工程施工中的有关规定4.5.1 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工作量认定:4.5.1.1 施工前,在施工现场能纳入预算的障碍物等工作量必须纳入预算。由专业处室现场员填写 “工程量认定单” ,并由专业处室会同投资管理处到现场认定后共同签字,施工单位据此纳入预
4、算,否则不予决算。4.5.1.2 凡属拆除工程,由施工单位按图纸做出预算。如果没有图纸,由专业处室会同投资管理处到现场与施工单位核准工作量,并填写“工程量认定单”,方可施工,否则不予决算。4.5.2 现场签证的有关规定4.5.2.1 签证范围a. 由设计部门同意的材料代用;b. 现场大型隐蔽障碍物的处理;c. 设计部门同意的需增加工作量的设计变更。4.5.2.2 办理现场签证手续a. 材料代用手续须经设计部门签字方可决算。b. 现场大型隐蔽障碍物处工程量认定必须由专业处室和投资管理处到现场认定后共同签字方可决算。c. 设计变更须由专业处室报投资管理处审查变更图后并在设计变更书上签字方有效。4.
5、5.3 施工方案中措施费用的签证办理不需要甲方承担施工措施费用的正常施工方案由专业处室审查即可。但因甲方施工现场条件限制或具有特殊性的工程,需要甲方承担施工费用的施工措施方案,应由投资管理处会同专业处室共同审定。4.6 关于控制工程造价的规定4.6.1 工程建设范围仅限于合同约定,如需临时增加工作量,须由专业处室报投资管理处单独立项,不准以所谓“相近工程”“沾边工程”计入工程造价。4.6.2 工程总价原则上不得超过投资计划金额或合同签订金额,如确有合理超支,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含中钢股份批复的维简、大中修项目)总造价控制在 5%以内,公司内部批准立项的维简、大中修项目工程总造价控制在 10%
6、以内,由投资管理处按实决算。如超规定幅度以上,须有投资管理处下达的追加投资计划,否则不予决算。4.7 关于施工合同及竣工决算相关资料的填写要求4.7.1 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决算的要求4.7.1.1 签定的施工合同金额原则上不能超投资计划金额。4.7.1.2 施工合同必须清楚填写工程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内容、施工地点、开工及竣工日期、合同价格、结算方式以及按合同规定所需要填写的其他款项。4.7.2 施(竣)工图的要求。4.7.2.1 办理工程决算时图纸必须齐全,符合决算要求。 。4.7.2.2 专业处室提供的施工图必须有部门领导和设计人员签字。4.7.2.3 如提供的图纸资料与实际不符而产生
7、的决算争议,由提供图纸资料的部门负责。4.7.2.4 专业处室提供的“工程量认定单”必须由处室现场员填写,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方可生效,不允许乙方填写,甲方签字。4.7.3 竣工验收书的要求4.7.3.1 工程竣工验收由专业处室及投资管理处、企管处、审计监察处、使用单位、施工单位等部门共同验收,并由以上单位在验收书上签字后,竣工验收方有效。4.7.4 工程决算书的要求4.7.4.1 工程决算书必须由专业处室领导及经办人签字盖章。4.7.4.2 施工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工程决算书,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工作量和工程费用,严格执行合同签定的工作内容,不得将合同以外工作量列入决算。4.7.4.3 工程决算书封面必须正确填写工程名称、工程类别、工程编号、工程造价、建筑面积、甲乙双方公章及工程负责人、编制人、审核人均有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