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操行评定制度 一、评定时间 每月进行一次小评,评出当月行为表现分;每学期末进行总评,即评出学期操行分。 二、评定办法 1、每学期末,各班根据每月学生行为表现考核表,将每学期里每月的“ 行为表 现分” 相加,再进行每月的算 术平均所得的月平均即为本学期该同学的操行分。 2、将该同学的操行分对照操行分与操行评定等级对照表查出操行级别,即为该同学在该学期里的操行。学年总评,作为学生德育考核的主要依据。 三、参加评分人员 各班的每月学生行为表现分评定,由班主任负责组织,科任教师和各小队集中评定,班长具体填表。学期末操行分统计工作,以及等级确定工作,由班长配合班主任进行。 四、每月行为表现,考核评定
2、内容 学生每月基础行为分为 80 分,能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学习好的学生,操行可评 90分以上,最高分为 100 分。 (一) 违反小学生守 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视情节轻重,每次按下列原则扣分。 1、不尊敬老师,扣 5-10 分,情节较重的,扣 10-30 分。 12、斗殴打架,视情节轻重,扣 10-30 分。 3、唆使同学做坏事者,扣 10-30 分;知情不报者,扣 10 分。4、弄虚作假、欺骗老师者,扣 5-10 分。 5、拉帮结伙、目无组织、做有损学校名誉者,扣 10-30 分。6、吵嘴或骂人,侮辱人格,扣 5-10 分。 7、讲臭话,扣 2 分。 8、抽
3、烟者,扣 5 分。 9、偷窃行为,视情节轻重,扣 10-30 分。 10、上课不带课本者,扣 1 分。 11、上课不遵守课堂纪律,乱讲话、搞小动作、打瞌睡、看课外书者扣 1 分。 12、不依时完成作业,经教育后仍不补做者,扣 1 分。 13、考试作弊,试情节轻重,扣 5-10 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14、不做课间操、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扣 1 分。 15、不服从分配、无故不带工具、值日不负责任者,扣 2-4分。 16、不讲究卫生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扣 2 分;随地大小便,扣 10 分。 17、浪费水电者,扣 5-10 分。 18、校园内违章骑自行车者,扣 5 分;爬越学校围墙或校门2扣
4、10 分。 19、损坏公物,除赔偿损失外,扣 5-10 分。 20、损坏群众作物,除赔偿损失外,扣 5-30 分。 (二)、做好人好事,成绩显著,事迹动人而且立功者,可适当加分,视其立功大 小,每次加 1-10 分,敢与错误思想行为作斗争,维护校规校纪者,每次加 2-4。 五、操行等级评定及换算 学生操行等级每学期评定一次,学年总评,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 操行分数计算: 操行分数是通过每月行为表现分的算术平均值进行转换得分,计算公式是:操行分=每月行为 表现总分/月数 六、操行评定的若干规定 只有该学年(两次)操行等级评为“优秀”的学生,才有资格参与县级以上“三好学生 ”、“优秀干部”、“ 优秀少先队员”等各项先进的评选工作,校级先进学生的操行等级应是“良好”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