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品、 备件及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架备品、备件及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提高工器具的使用率及进行合理的保管,制定本规定。1、输配公司除应备有正常使用的检修工具和器材外,并应具有一定数量的事故备品及检修工具。2、事故备品及抢修工具,应专门存放保管,在正常运行检修工作中不得动用。3、送电线路的事故备品及储备地点,应根据运行经验和抢修时使用方便等条件确定,应由总工程师批准。事故备品的种类如下:1)、使用的各种导线、避雷线和联接器。2)、使用的各种绝缘子及绝缘子串,金具零件;3)、各种杆塔和结构零件(杆段、横担、吊杆、叉梁、横隔梁、底盘、螺栓、铁件等。)4)、拉线及零件(拉线、拉线盘、拉线棒、金具等)。局备品仓库,应保证对线路工区事故备品的补充。4、事故用的备品及工具,应妥善保存,使其良好无损。并根据电业安全规程规定,每季度检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