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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doc

上传人:yjrm16270 文档编号:5999781 上传时间:2019-03-23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0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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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附件 1 表 1 : 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市(州) 县(市、区) 乡镇(街办) 托儿所(幼儿园、小学) 班 接种记录 需补证/ 补种 复验情况脊髓灰质炎疫苗 百白破疫苗 麻疹疫苗 乙肝疫苗 乙脑疫苗 流脑疫苗编号 儿童姓名 出生年月 家长联系电话预防接种证 卡介苗 1 2 3 4 1 2 3 4 1 2 1 2 3白破疫苗 1 2 1 2 3 4 甲肝单位负责人签字: 登记查验人签字: 登记验证时间: 年 月 日 复验人签字: 复验时间: 年 月 日注: 1、此表由托幼机构和学校填写,复印一份上报当地接种单位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记录:用“”表

2、示有、是, “”表示无、否。3、1.5-2 周岁接种麻疹疫苗第 2 针、百白破疫苗第 4 针、乙脑疫苗第 2 针;3 周岁接种流脑疫苗第 3 针;4 周岁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第 4 剂;6 周岁接种白破疫苗、乙脑疫苗第 3 针、流脑疫苗第 4 针,未达到接种年龄记“” 。4、需通知补证/补种栏填写“需补证” 、 “需补种” 、 “需补证、补种” 。5、复验情况栏根据“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反馈单”填写“已补” 、 “未补” 。2附件 2 表 2 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情况汇总表(通用)报告单位(盖章): 补种情况卡介苗 脊髓灰质炎 疫苗 麻疹疫苗 乙肝疫苗 百白破疫苗 白

3、破疫苗 乙脑疫苗 流脑疫苗 甲肝班级或单位名称应查验儿童数实查验儿童数持有儿童预防接种证人数应补证人数实补证人数接种记录完整人数应补种人数实补种人数 应种人数实种人数应种人次实种人次应种人次实种人次应种人次实种人次应种人次实种人次应种人次实种人次应种人次实种人次应种人次实种人次应种人数实种人数合 计 报告人: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注:本表为通用汇总表,此表由托幼机构、学校填写,一式二份,一份留底,一份报当地卫生院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卫生院将辖区托幼机构、学校的上报的汇总表汇总后逐级上报至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3附件 3 表 3 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抽查表被调查单位:

4、 预防接种证 脊灰疫苗 百白破疫苗 麻疹疫苗 乙肝疫苗 乙脑疫苗 流脑疫苗 甲肝疫苗 备 注姓 名 出生年月有 无卡介苗1 2 3 4 1 2 3 4 1 2 1 2 3白破疫苗1 2 1 2 3 4 调查人: 调查日期: 年 月 日注:1、此表由调查单位负责填写,一式两份,留存一份;另一份反馈给各学校、托幼机构。2、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记录:用“”表示有、是, “”表示无、否。3、1.5-2 周岁接种麻疹疫苗第 2 针、百白破疫苗第 4 针、乙脑疫苗第 2 针;3 周岁接种流脑疫苗第 3 针;4 周岁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第 4 剂;6 周岁接种白破疫苗、乙脑疫苗第 3 针、流脑疫苗第 4

5、针,未达到接种年龄记“” 。4附件 4 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通知单(存根)儿童姓名: 班级: 需补办接种证/补种疫苗。通知时间: 年 月 日 家长签字: 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通知单新生家长: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和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 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预防接种证是儿童免疫接种的记录凭证,每个儿童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证并接受预防接种,完成国家免疫程序所规定的疫苗针次。凡入学新生必须凭预防接种证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手续,最近,我们对 您孩子的预防接种情况进行了检查,您的孩子缺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记录不全,特通知您:持本通知于 年 月 日前带您的

6、孩子到 预防接种门诊(点)补办接种证或补种疫苗,并将接种证和反馈单一同上交学校。谢谢您的配合!学校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5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反馈单儿童姓名: 该儿童已于 年 月 日在我单位补办接种证/补种 疫苗,其接种记录均符合国家免疫程序,特此证明!注:此单盖章有效,请家长妥善保存,报名时将反馈单上交给儿童所在的幼儿园、学校单位名称(盖章)年 月 日6附件 5: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的补种原则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在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时,对未完成免疫程序的儿童,按以下原则进行补种:一、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疫苗免疫程序进行补种;二、未完成国家免疫

7、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三、未完成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 月龄6 岁儿童使用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711 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12 岁以上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型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四、未完成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 岁以下儿童未达到 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 3 剂次。4 岁以上儿童未达到 4 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 4 剂次;五、未完成 2 剂次麻疹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 2 剂次;六、如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 4 周。严禁将不同疫苗混合在 1 支注射器中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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