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案例分析?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1、陆某乘坐北京开往某省 A 市列车途中,于 A 市 B 县境内乘隙扒窃刘某的人民币 8000 元,乘警发现陆某有扒窃作案的嫌疑,当陆某欲于 A 市 C 县下车时被乘警抓获,经讯问陆某对在 B 县境内扒窃刘某人民币 8000 元的事实供认不讳,因列车要赶往目的地 A 市?,乘警经请示列车长后,将陆某移送给 C 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请问:乘警的做法有哪些不当之处并请说明理由??答:(1)乘警将该案移送 C 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错误。因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列车上的刑事案件应当由发案地铁路
2、公安机关管辖,该案应当由 A 市铁路公安机关管辖。?(2)乘警无权对陆某进行讯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八十九第之规定,只有立案的刑事案件才有侦查权利,应当对该案进行审查,对陆某进行询问而非讯问。?(3)乘警请示列车长后移送案件错误。列车长非公安机关负责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移送案件需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乘警应当对该案审查后报请 A 市铁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甲县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本辖区的殴打他人的治安案件过程中,经对退役军人陈某进行询问,陈某对殴打他人的事实供认不讳并陈述在甲县某部队服役期间曾盗窃得该部队的 54 式手枪一支、子弹十发买给乙县
3、的王某,经查王某因持有该枪在乙县进行抢劫已被判刑,甲县遂将陈某盗窃枪支案以及殴打他人案一并移送乙县公安机关进行查处。请问甲县的做法有哪些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答:(1)甲县公安机关将盗窃枪支案移送乙县公安机关进行查处错误。因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军人退出现役后,发现其在服役期间在军队营区作案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军队保卫部门侦查,公安机关配合。甲县公安机关应当将该案移送给甲县军队保卫部门进行侦查。?(2)甲县公安机关将陈某殴打他人案移送乙县公安机关查处错误。该殴打他人的治安案件应当由甲县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第
4、一款之规定,殴打他人的治安案件应当由甲县公安机关查处。?3、吕某因故意致人重伤被公安机关查获,吕某以负责侦查该案的某派出所所长曾某系受害人的姐夫为由,提出要求曾某回避,侦查人员要求申请回避必须吕某写出书面申请,后因吕某系文盲请他人代为书写了书面回避申请,侦查人员将吕某的书面申请交给县局刑侦大队,刑侦大队长认为曾某非被害人的嫡亲属,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吕某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后,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刑侦大队在收到复议申请后第四天作出同意曾某回避的决定并口头通知了吕某;曾某先前对该案进行了侦查,在公安机关未作出回避决定前,为避嫌主动停止了对该案的侦查,并决定将自己参加的侦查活动不进入诉讼程
5、序。请问该案中公安机关有哪些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答:(1)侦查人员要求是文盲的吕某申请回避必须写出书面申请错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要求侦查人员回避,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记录在案,因此吕某可以口头提出回避申请。?(2)刑侦大队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错误。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的理由不正确,曾某系受害人的姐夫,可能对吕某的处理有影响,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县局刑侦大队无权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3)公安机关作出复议决定超期,复议
6、决定口头通知吕某错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4)刑侦大队无权作出复议决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复议决定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5)曾某自行决定停止对该案的侦查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6)曾某自行决定将自己参加的侦查活动收集的证据不进入诉讼程序的做法是错误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被决定回避的侦查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是否有效,由作出决定的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