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薪酬管理制度1 目的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 劳动法 和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2 管理原则2.1 建立按劳与按效率分配为主体的分配体系,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2.2 为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建立对内具有公平性和对外具有竞争力,符合公司文化并为投资者认可的规范的薪酬管理体系。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员工工资收入以岗位工资为主,附以必要的津补贴,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实行奖励。2.3 提供公平的待遇、均等的机会,促进公司及员工
2、的发展与成长。工资水平以劳动力市场价位为参考,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的重点岗位倾斜。3 管理内容和管理职责3.1 年薪制3.1.1 适用范围 :1.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 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3.1.2 工资模式 :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年薪 =基薪提成薪酬3.1.3 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3.1.4 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3.2 员工工资制3.2.1 适用范围 :公司正式员工。3.
3、2.2 工资模式 :采用结构工资制。员工工资 =岗位工资奖金其它津贴3.2.3 关于岗位工资。3.2.3.1 岗位工资的标准( 1) 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 公司岗位工资分为适当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员工岗位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员工。3.2.3.2 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 公司岗位工资序列标准经经办会批准;( 2)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3.2.3.3 员工岗位工资核定。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员工岗位工资等级原则上每年考核评定一次。3.2.3.4 新进厂的员工,执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间执行见习
4、工资。大专以上的员工,见习工资为同类岗位晋岗工资低一岗;其它员工见习工资为同类岗位晋岗工资低两岗。二级单位之间招聘调动的员工,实行 3 个月见习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晋岗。初晋岗的员工执行同类岗位的晋岗工资,经 1 年考核,再调整等级;3.2.3.5 员工岗位工资变更。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易岗易薪、晋升增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 1 个月起调整。3.2.4 关于奖金。3.2.4.1 月奖金的核定( 1) 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单位奖金额。( 2) 各二级单位绩效考评(主要为经济责任制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产量、成本、费用、销售
5、额、特殊业绩、贡献等相联系;3.2.4.2 月奖金的核定程序。( 1) 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各二级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完成情况的指标数据,核定工资总额;计算部室奖金。( 2)奖金的分配以创效为主,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自主制定本单位的分配方案,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4)月奖金与岗位工资一同发放。3.2.4.3 效益奖的核定程序( 1)根据以创效决定收入水平的原则,制定效益奖考核办法,经公司审批后执行。( 2)效益奖按季度考核预发及年度考核发放。3.2.4.4 下列员工试用期内不计发奖金 :1. 公司新招聘员工 ,包括下列人员 : 新招聘的大学、大中专学
6、历的员工;复员转业军人等员工。2. 因个人原因公司内二级单位之间调动的员工。是指由本人申请,单位领导同意,由其它单位招聘、调入的员工。3. 公司二级单位内部由高岗调到低岗的员工。是指因个人原因申请调动或经考核不能胜任现岗位工作,在本单位内调整岗位的员工。上述员工,执行 3 个月试用期, 试用期 3 个月内不计发奖金。3.2.5 关于其它津贴。3.2.5.1 其它津贴包括交通津贴、误餐保健、加班补贴等;3.2.5.2 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3.3 特殊情况工资待遇 :3.3.1 培训员工:( 1)新上项目培训员工,由公司根据情况确定。( 2)新进公司员工入厂培训期间,发本地区最低工资。3.
7、3.2 休假人员:3.3.2.1 事假:员工在休事假期间停发工资。3.3.2.2 员工在规定的婚丧假、产育假、探亲假期间发岗位工资。3.3.2.3 病假(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员工在 6 个月内的病假期间执行病假工资,岗位工资依其工龄长短按比例计发,即:工龄 5 年以内,发 60%;满 5 年不满 10 年,发 70%;满10 年不满 15 年,发 80%;满 15 年不满 20 年,发 90%;满 20 年以上,发 100%。本月病假超过 5 天免奖金。员工休病假 6 个月以上,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病假期间,执行本地区最低工资。3.3.2.4 员工旷工不发工资,同时按考核规定扣罚奖金。3.3.2.5 员工被公安司法机关拘留、羁押未定案期间,停发工资。由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3.4 工资的支付3.4.1 工资以法定货币支付,通过银行工资卡发放。3.4.2 工资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3.4.3 工资支付记录包括考勤表、支付时间和员工签字表。工资支付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3.4.4 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支付工资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4 附 则4.1 公司当月支薪日为 15 日。4.2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3 根据社会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公司按规定代扣代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