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民宗办工作人员职责分工一、共同职责: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二、民宗所所长职责:1、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的相关职责;2、指导各村居、各宗教场所的民宗日常业务工作;3、处理宗教事务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4、组织指导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三、民宗所干事职责:1、负责新桥街道内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收集与汇总;2、参与涉及宗教安全的对外宣传工作;3、负责联系各村居、各宗教场所联络员;4、负责组织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各村居、各宗教场所联络员职责:1、做好民族宗教信息、世居少数民族和外来少数民族基本情况的采集,并及时上报;2、积极配合民宗所人员做好各项民宗工作。民宗所工作业务流程一、联系村居对宗教场所信息进行排摸统计。二、将宗教场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上报。三、1、发现较小问题,民宗所长及时要求场所负责人进行整改。2、发现重大问题,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商讨并制定整改方案。四、每个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